合同节水项目案例——云南陆良县恨虎坝灌区农业合同节水项目
一、基本情况
恨虎坝中型灌区位于云南省陆良县,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2.25万亩,本次试点项目区1万亩耕地。
二、节水模式及实施内容
项目总投资2712万元,项目资金通过各级配套、社会融资、群众自筹等三种途径进行筹措(配套2010万元,社会融资6万元,农户集资55.6万元)。项目通过公开招商确定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及建设单位。大禹节水与当地农民用水户合作社按比例入股参与建设,并成立股份公司,公司所投资金按9.8%的资本收益率和5%的折旧率获取回报。
恨虎坝试点区工程实施后,新建达到高效节水灌溉标准的微喷灌面积1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提高到0.8,每年可增加作物产量1059万公斤,增加经济收入912万元。
三、实施效果及效益
工程建成后,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公司新建形成的田间工程所有权归公司,由公司授权或委托合作社按照公司内部章程和制度进行经营和维护20年。初步预测社会资本回收期7年,年均投资回报率9.8%,内部收益率为18.2%。
其中年节水45.6万立方米,同时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200吨,每年流入抚仙湖的面源污
染物减少15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