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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阴阳五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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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阴阳学说

一 阴阳学说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阴阳的最初涵义是很朴素的,是指日光的相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运动状态的动、静等。古代的哲学家看到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有正反两方面,就用阴阳来阐述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或事物的两个方面,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如《老子道德经·四十二章》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进而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自然界的基本规律。如《易经·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所谓“万物负阴抱阳”,即是说事物都有背阴向阳正反两个方面,所谓“道”,即指规律。

阴阳的运动决定着一切事物的生长、发展、变化以及衰败和消亡。因此,中医学认为阴阳规律是宇宙自然界中事物运动变化的一种固有规律。

阴和阳代表着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事物属性。一般来说,凡是剧烈运动的、向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属于阴;如以天地而言,则“天为阳,地为阴”,由于天气轻清故属阳,地气重浊故属阴;以水火而言,则“水为阴,火为阳”,由于水性寒而润下故属阴,火性热而炎上故属阳;以动静而言,则“静者为阴,动者为阳”,由于阴主静,故相对静止的事物属阴,阳主动,故剧烈运动的事物属阳;以事物的运动变化而言,则“阳化气,阴成形”,即是指当某一物质出现蒸腾气化的运动状态时则属阳的动能,出现凝聚成形的运动状态时属阴的功能。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于医学领域,即将对于人体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必须指出,用阴阳来概括或区分事物的属性,必须是相对关联的一对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具有实际意义。

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的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另一方面,则体现于事物的无限可分性,即如《类经·阴阳类》所说,“阴阳者,一分为二也”。例如,昼为阳,夜为阴。而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前半夜和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所以说,阴阳之中仍有阴阳可分。

二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 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和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的结果,取得了统一,即取得了动态平衡,称之为“阴平阳秘”。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的气候变化,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气;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的阴寒气上升抑制了春夏温热之气的缘故。这是自然界阴阳之气相互制约、相互消长的结果。

只有阴和阳相互制约、相互消长,事物才能发展变化,自然界才能生生不息。 (二) 阴阳的互根互用

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又称阴阳“相成”。

就组成人体和维持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的关系而言,则气属阳,血属阴,无气则无所谓血。且气能生血、行血和统血,故气的正常,有助于血的生化和正常运作;血能舍气、生气,血之充沛则可资助气以充分发挥其生理效应。可以看出,气血之间体现了相对物质之间互根互用的阴阳关系。

(三) 阴阳的消长平衡

指阴和阳之间的协调稳定的平衡状态,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的“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对态平衡。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四) 阴阳的相互转化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一) 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阳,腑者为阴。肝、心、脾、肺、肾五脏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为阳” ---《素问·金匮真言论》

五脏属里,藏精气而不泻,故为阴;六腑属表,传化物而不藏,故为阳。五脏中心、肺居于上部(胸腔)属阳,肝、脾、肺位于下部(腹腔)属阴。具体到某一脏腑,则又有阴阳之分。即心有心阴、心阳。

(二) 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素问·生气通天论》 (三) 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阳邪致病,可使阳偏盛而伤阴;因而出现热证;反之为寒证。阴液亏耗不能制阳,则出现阴虚阳亢的虚热证。

尽管疾病的病理变化复杂多变,但均可以用“阴阳失调”,“阴胜则寒,阳胜则热;阳虚则寒,阴虚则热“等来概括。这是中医病理学的总纲。

此外,机体的阴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常可导致对方的不足,即所谓“阳损及阴”,“阴损及阳”,以致最后出现的“阴阳两虚”。

阴阳两证可相互转化。 (四) 用于疾病的诊断

任何疾病,都可用阴阳为纲来加以辨析概括。 “善诊者,察言按脉,先别阴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在辨证方面,有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纲之分,但八纲中以阴阳为总纲,表、热、实属阳,里、寒、虚属阴。首先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大则辨析阴阳证,小则分析四诊具体脉症。如

色泽分阴阳:色泽鲜明为病在阳分,色泽晦暗为病在阴分。

声息分阴阳:高亢洪亮,多言而躁动者,多属实、属热,多为阳证;语气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者,多属虚、属寒,多为阴证。呼吸微弱,多属于阴证;呼吸有力,声高气粗,多属阳证。

脉分阴阳:以部位分,则寸为阳,尺为阴;以至数分,则数者为阳,迟者为阴;以形态分,则浮大洪滑为阳,沉小细涩为阴。

(五) 用于疾病的治疗

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是治疗的基本原则。故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主要体现在确定治疗的原则和归纳药物的性能。

1 确定治疗的原则

阴阳偏胜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胜,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多为实性有余病证。由于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阳热盛易于损耗阴液。阴胜则阳病,阴胜则寒,阴寒盛易于损伤阳气。故在调整阴阳的偏胜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若阴或阳偏胜而对其相对的一方并未构成虚损时,应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若其一方有所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阳胜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胜则寒属寒实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因两者均为实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损其有余”,即“实则泻之”。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多为虚性不足的病症。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方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治阴”。若阳虚不能制阴而导致阴盛者,属虚寒证,更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水之源,以消阴 ”的方法,即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阴病治阳”。

此外,对阴阳偏衰的治疗,张景岳根据阴阳互根互用的原理,还提出了“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等治疗。即指在补阳药时,须兼用补阴药;在用补阴药时,须加用补阳药,以发挥互根互用的生化作用。

总之,治疗的基本原则,泻其有余,补其不足。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

2 归纳药物的性能

药物的性能,主要依据其气、味和升降沉浮来决定。

药性:寒、热、温、凉 ---四气。寒凉—阴,且凉次于寒,温热—阳,且温次于热。一般来说,能减轻或消除阳热亢盛病变的药物,大多属于寒、凉性,如黄芩、栀子等。反之,能减轻或消除阴寒偏盛病变的药物,一般属于温、热性,如附子、干姜之类。

五味:辛、甘、酸、苦、咸---五味。辛、甘、淡---阳,酸、苦、咸属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淡味渗泄为阳”

升降沉浮:升—上升 降—下降 浮—发散 沉—收敛和泻利二便等作用。

具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多上行向外,其性多升浮,升浮者为阳;

具有泻下、清热、利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导积滞、降逆、收敛等功效的药物,多下行向内,其性皆沉降,沉降者为阴。

第二节 五行学说

一、 五行学说的基本概念

五行:木、火、土、金、水 五种物质的运动。古人认识到此五种物质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故原名“五材”。“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

五行学说:在“五材”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为宇宙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

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德。同时,并以五行之间相生相克关系来阐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都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中医学应用五行学说,主要在于运用五行的属性归类,以及生克、制化、胜复、乘侮等规律,来概括脏腑组织器官的功能属性,阐述五脏系统相互联系的内在规律,并说明人体与自然界的某些关系。

二、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 五行的特性

已超越了五种具体物质的本身,而具有其广泛的哲学涵义。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上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都是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yuan稼穑”。“稼穑”,是指土有播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土有万物之母”等说法。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二)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事物的五行属性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方能确定事物的五行属性。 例如:以方位配属五行:

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 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 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 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以五脏配属五行:

肝气主升而归属于木,肝属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 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脉”和“舌”亦属于火; 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肉”和“口”亦属于土; 肺主降而归属于金,“皮毛”和“鼻”亦属于金; 肾主水而归属于水,“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此外,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说明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因而认为五行学说是用以说明人与自然环境对应统一的基础。

表1 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归类 自然界 五行 人体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气 五方 五季 五脏 六腑 五官 形体 情志 五声 酸 青 生 风 东 春 木 肝 胆 目 筋 怒 呼 苦 赤 长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肠 舌 脉 喜 笑 甘 黄 化 湿 中 长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肠 鼻 皮毛 悲 哭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肾 膀胱 耳 骨 恐 呻 (三) 五行的生克、制化、胜和乘侮

1 相生与相克

相生: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

相克: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或制约的作用。

五行相生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有名母子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 制化和胜复

五行系统结构保持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是由于其本身客观存在着两种自我调节机理和途径。一种是正常情况下的相生相克,即“制化”调节,一种则是在反常情况下的“胜复”调节。 (1)五行中的制化调节:相生相克产生的一种调节,有名五行制化,或隔二隔三调节。

以火为例,在正常情况下,水制约火,火生土,土克制水,使水对火的克制不致过分而造成火的偏衰。木生火,火生土,加强土对水的克制,消弱了水对木的滋生,从而使木对火的促进不会过分,以保证火不会发生偏亢。

所谓“制能生化”,指木能制土,火才能生化,即母气能制己所胜,则子气方能得母气滋养而起生化作用。故“心……其主肾也”“肺……其主心也”“脾……其主肝也”“肝……其主肺也”。主:生化之意,即相克制约,因其“克中有生”,“制则生化”,所以称为“主”。“心主火而制于肾,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2)五行中的胜复调节:五行系统结构在反常的情况下,即在局部出现较大不平衡的情况下,通过相克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大循环的调节作用。可使一时性偏盛偏衰的五行系统结构,由不平衡而再次恢复其平衡。

胜即胜气 因某行之气太过所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而胜气的一旦出现,则势必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将其压抑下去,此种力量即所谓“复气”。胜气重,复气也重;反之亦然。

以火为例,如果火气太过,则为胜气过分克金,使金偏衰,金衰不能制木,木气偏胜而加剧克土,水旺,水把太过的火气克伐下去,使其恢复正常。

3 相乘与相侮

五行的相乘(sheng)、、相侮,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到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导致的偏胜偏衰情况。

(1) 相乘:乘:倚强凌弱之意。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被克“一行”的克制

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称为相乘。原因:一 某“一行”太过,被克制“一行”虚弱。如木太过强盛,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称“木亢乘土”。二 某“一行”本身虚弱,导致“克我”“一行”的克制力量显得相对增强,从而使其本身更虚弱。如土过虚,木克土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称“土虚木乘”。

(2) 相侮:即反侮。五行中的相侮,五行中的“一行”太过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

反克,所以反侮,亦称反克。如金克木,木过于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克,称为“木亢侮金”。金本身虚弱,受木的反克,称“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前者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后者相反的克制现象。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可同时。木过强,乘土而侮金。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其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三 五行学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一)说明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

肝气主升而归属于木,肝属木,肝喜条达,有疏泄的功能。 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

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脾是生化之源; 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肺气主肃降;

肾主水而归属于水,肾有主水、藏精的功能。

关系:肝木 心火 脾土 肺金 肾水

相生:

水生木----肾藏精以养肝 木生火----肝藏血以养心 火生土----心阳可以温脾

土生金----脾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 金生水----肺清肃下行以助肾水 相克:

金克木----肺气清肃下降,可抑制肝阳的上亢 木克土----肝气的条达,可疏泄脾土的壅郁 土克水----脾气的运化,可制约肾水的泛滥 水克火----肾阴的滋润上济,可抑制火的抗逆 火克金----心阳的温煦,克制约肺金清肃的太过

(二)说明脏腑的病理影响

木乘土-----肝病可传脾 土侮木------脾病可以影响肝

肝脾同病,相互影响,即木郁土虚或土壅木郁

木生火------肝病可以影响心,为母病及子 木侮金------肝病影响及肺

水生木----肝病影响及肾,即子病犯母

(三)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诊断为肝病; 面见赤色,口味苦,脉象洪,可诊断为心火亢盛; 脾虚的病人,面见青色,为肝木乘土; 心脏病人,面见黑色,为肾水乘火。

关于治疗原则和方法,五行的相生相克规律亦有重要指导意义,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相生规律确定治疗原则和方法:多用于母病及子或子病及母(即子盗母气)等病症。

“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故其基本治则,即是补母或泻子。补母: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虚证,如肾阴不足,不能滋养肝木,导致肝阴不足,阴阳亢逆者,称为水不生木或水不涵木病症,其治疗原则是不直接治肝,而侧重于补肾阴之虚。肾为肝母,肾水可以生肝木,故滋补肾阴可以涵敛肝阳。又如,肺气虚亏发展到一定程度,即可以影响脾的健运,从而导致脾虚。脾土为母,肺金为子,土能生金,故可以用补脾益肺的方法进行治疗。此即“虚则补其母”的含义。所谓泻子,主要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实证。如肝火炽盛,有升无降,而见肝病实证时,其治疗则可兼用泻心之法,肝木为母,心火是子,故泻心火则有助于泻肝火。

“肝劳补心气,心劳补脾气,脾劳补肺气,肺劳补肾气,肾劳补肝气,此疗子以益母也”。 根据相生规律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滋水涵木、培土生金、金水相生等。

(2) 根据相克规律确定治疗原则和方法:多用于因为相克关系紊乱导致的乘侮病症,其基本治

疗原则是抑强或扶弱,并侧重于制伏其亢盛,从而使弱者易于恢复。所谓抑强,适用于因相克或反侮太过所形成的乘侮实证。如肝气横逆犯胃或乘胃壅滞,影响及肝,从而导致肝失条达疏泄者,则成土壅木郁病症,是为相侮(反克)病症,其治疗法则当以运脾和胃为主。总之,抑制其强,则被克者机能自然易于恢复。所谓扶弱,主要适用于因相克力量不及,或因虚被乘,如肝虚气郁,累及脾胃健运纳化失调,则称木不疏土或土壅侮木,治宜补肝、和肝为法,兼顾健脾和胃,或健脾和胃为主,兼以补肝。总之,扶助其弱,有助于恢复其相互制约关系的协调。

根据相克规律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抑木扶土、培土制水、佐金平木、壮水制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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