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开课通知
选修开课原则: 选修课应本着打通专业,拓宽基础,强化素质,提高能力的原则开设课程,重在启发思维,传授方法,加强学生人文素养培养。请各系部将开设选修课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申报本部门可开设的选修课。教学与科研处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选修课资源情况决定开课方案。
1、0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选修课, 按计划开课,课程排进正课课表。请各系在6月7日前将开课计划报教务与科研处,并在教务系统中申请修改开课计划(课程性质改为限选课),读取教学任务后,落实到任课教师。
2、为统筹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请各系部于6月7日前将选修课申请表及选修课开课统计表(请见附件)报教务与科研处汇总审核,形成下学期选修课开课方案。
3、各系部应对以往开过的选修课进行审核论证,教学质量不理想、管理不到位的课程要停开;对教学质量好、受学生欢迎、对拓宽学生知识面有较大帮助的课程,纳入学院 “选修课资源库”,以切实加强对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管理。
4、各系部要将选修课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开设选修课。本学期要求各专业应申报2门以上的选修课。
5、每门选修课的学时一般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出的选修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开课教师可考虑按平行班上课形式确定限选人数,平行班数每周最多为3个班。选修课应在一学期内完成,不准跨学期授课。
6、选修课应根据授课资源最大容量(如实验室、机房、教室容量等)设置选课人数,选课人数低于30人的课程将停开(注:藕塘校区阶梯教室座位数144个,东亭校区阶梯教室座位数150个,东亭校区报告厅座位500个)。
7、选修课原则上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六全天。
8、公共选修课(人文类)由基础课部归口管理,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应教研室或课程组。专业选修课由各专业系负责管理,可根据课程开设教师所属及课程性质归口到相应的教研室管理。各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及管理措施,保证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齐全、过程管理规范。
9、各系部应切实加强对选修课教学质量管理。选修课的教学材料及教学质量要求与必修课(限选课)相同。
10、选修课开课后,各系部应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监控本系学生的到课率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反馈。
注:关于选修课的管理,教学与科研处将出台更具体的文件。
教学与科研处 2010年6月2日
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开课系部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课程名称
选修对象 上课形式及排课要求 总课时 学分 任课老师 限选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