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研发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开始时间 虹漕路41号工业研发楼建设项目BIM及信息化的应用及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影响分析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 31011513230855x 刘巽全 2015.12 项目负责人 项目截止时间 高技术服务 2017.11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6.06 查账征收 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 技术研发成果最终归属权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 沪浦科【2012】50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现代农业、城建环保类)项目立项的通知》 一、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相关推动作用;项目的市场前景,限300字以内) 本课题围绕虹漕路41号工业研发楼建设项目展开BIM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工程地址位于徐汇区虹漕路41号。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1号,宜山路805号,总建筑面积为79435.4㎡,其中地上585.8㎡,地下207.6㎡。设计有1座110kV变电站,9幢工业研发楼。其中最大单体面积14815.6m2。本工程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塔楼部分基础为桩筏-承台基础,纯地下室部分为抗拔桩-筏板基础,桩基分为钻孔灌注桩、方桩及PHC管桩,桩径Φ600、Φ800,桩长37m、40m。基础底板厚度为500mm,柱下承台1100厚,底板面标高为-6.85m。 因此项目总体研究目标为:将BIM技术应用在施工现场管理,总结归纳出BIM及其信息化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可重复利用的一整套模式。 二、研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限300字以内) BIM模型的建立,BIM与施工现场的同步,BIM与施工现场管理的结合。BIM技术在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应用,如何将BIM与现场管理完美结合,发挥出BIM的最大优点,是本次科学研究的关键。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条件)〕(限300字以内) 本课题依托集团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利用集团的技术力量展开课题研究。项目研究创新团队依托的技术中心先后承担过多项上海市级重点科研课题,总计申请专利70多项,授权专利30余项,先后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7项,为本课题的研究与应用示范提供了强大的软硬件支持。 本课题由集团副总工程师作为责任人,带领一批具有成熟技术能力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研究小组,课题组长期从事深基坑变形控制研究,承担过多项深基坑风险安全控制研究,并完成了1项关于基坑风险变形控制的上海市重大课题研究,为本课题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总的研究期限:2015.12~2017.11 1、2016年第二季度,确立科研内容及目标;2、2016年第三季度指定并细化研究大纲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技术调研;3、2017年第一季度对前期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准备撰写研究报告;4、2017年第二季度撰写研究报告,编写项目鉴定相关资料。 五、经费预算 项目预计总经费23430000元;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经费2617328.元; 本年度预算经费63990元;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经费6217.14元; 六、提供材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研究开发预算报告。 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运作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 法人代表(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2016-06-28
说明:1.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布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3.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
4.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 5.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次年的3月底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