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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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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

柳州市财政局内设二十二个科室:办公室、规划科、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工业交通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柳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金融管理科、会计管理科、法规税政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柳州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地方债务管理办公室、人事科、机关。

1.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政局本部门预算、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采购管理等工作。

2.规划科

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财政改革、财政五年规划以及领导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督查工作;负责财政课题研究、与财政学会对接等工作。

3.综合科

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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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关机构财务;承担购买服务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管理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和征收管理,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性基金,负责罚没收入、相关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等制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性基金研究工作;指导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4.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柳州市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牵头组织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以及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5.国库科

监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负责柳州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组织汇编部门决算;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及库款收支统计分析,管理财政专户,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6.行政科

承担、、、政协序列部门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及驻柳、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制定行政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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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科文科

负责制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制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组织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相关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制订相关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参与教科文事业单位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和标准的确定及人员编制管理等。

8.经济建设科

参与研究制订归口联系部门的宏观、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安全等方面规划和。参与财政宏观,研究提出投资管理、扩大消费建议;协调经济运行,参与粮食、棉花、肉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并负责有关资金管理;参与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牵头生态文明财政制度建设,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参与制订我市经济安全战略,实施我市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的财政。负责全市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国土、城建、商贸、资源环境等领域相关部门预算,及、自治区、市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等专项支出;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9.工业交通科

参与研究制订归口联系部门的宏观、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划和。参与制定涉及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负责制定支持工业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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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交通、糖业等行业产业升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糖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交通、节能减排(部分)、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交通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柳州市企业发展的预算管理(不含柳州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同)。

10.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财政;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投资运营有关工作;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制定相关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11.农业科

研究拟订全市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负责相关落实;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水库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扶贫有关工作。

12.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柳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重大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编制工作,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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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办柳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县(区、开发区)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审批并组织实施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检查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和指导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决算;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

14.金融管理科

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外国贷(赠)款;负责贷(赠)款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业务;承担外债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涉外的财政;参与研究和拟订金融改革、金融监管相关,负责拟订相关财政及其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承办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中对外财经交往有关的事宜,组织推进国际组织与各专业部门参与合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工作。

15.会计管理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行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会计基础规范、代理记账工作;拟订全市性会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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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会计系列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全市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管理监督工作;指导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

16.法规税政科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贯彻税收和管理地方税政;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参与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设定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17.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订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采购工作;负责市本级单位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管理及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批工作;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

18.资产管理科(柳州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相关工作;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参与或负责研究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类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或负责研究经管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口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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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告有关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投资引导基金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19.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财经违法行为;负责牵头组织财政局内部控制建设,承担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20.地方债务管理办公室

参与起草全市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市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规模控制、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债务考核、风险预警监控以及全市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管理等具体工作;组织制订地方债券申报、兑付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方债券申报、兑付工作;承担市本级性债务的举借计划审核和跟踪、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和动态监控等日常工作;承担性融资项目贷款资金和国债转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推进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21.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干伍建设工作;指导财政干部教育工作。

22.机关

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群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负责与派驻纪检组联络,配合纪检组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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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正在完善报审,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设置下一步将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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