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平安目标责任书之欧侯瑞
魂创作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为明确职责,让年夜家都重视平安管理,谨防平安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平安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平安教育平安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平安教育、交通平安教育、消防平安教育、饮食平安教育等平安教育.
三、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平安事故由家长自负.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不得乘坐不服安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平安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五、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意外平安事故,及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平安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
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抵触,发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八、介入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九、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坚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陈说学校并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由此引发的平安事故由家长负责.
十、凡在校外及所有非在校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家长对上述无异议,请与班主任签定此责任书,不得让人代签,否则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家长自负.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至本学期在校时间止有效.协议中未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法子》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 2018年3月5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