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废弃口罩集中处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处置工作,确保全园师幼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 宣传动员全体师幼和家长,外出应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少外出,少聚集,有效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要在重点区域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定点垃圾收容器(注明废弃口罩专用),配有桶盖,内设塑料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专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安排专人管理。
3. 积极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规范处置: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或1000mg/L84消毒液),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4. 对废弃口罩要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实行“专车、专人、转袋”统一收集,送往附近社区口罩统一收集点或卫生院做专业处置。
5. 对废弃口罩专用收容器要实行日产日清。作业完成后,对垃圾收集容器,收运车辆及装载工具等进行冲洗、消杀,专人负责,每天不少于两次。从事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受到感染。
6. 严禁废弃口罩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