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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定湿热--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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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

第2部分:实验方法 实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1 试验前注意事项

1在本试验中,将样品置于同为实验室温度的试验箱内。

2对于散热试验样品,可能引起试验箱内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与规定的试验条件不同,则这两个参数的测量应按自由空气条件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参见GB/T 2421-1999中的4.4及4.6.2)。

试验箱的容积至少为散热样品体积的5倍。

试验样品与试验箱壁的距离应按GB/T 2423.-2001附录A的规定执行(试验样品体积不大于1Dm3,若功率散耗不大于50W,样品表面与箱壁距离不小于10cm; 若功率散耗大于50W而不超过100W,样品表面与箱壁距离不小于20cm)。

2 散热样品对试验箱的要求

1 凝结水应连续排出试验箱外,未经净化的水不能重复使用。 2 试验箱内壁和顶部的凝结水不应滴落在实验样品上; 3 试验向内湿度用水的电阻率应保持不小于500Ω·m;

4 试验样品不能受来自试验箱发热元件的直接热辐射;

5 有喷雾系统的试验箱内,样品应远离喷射口,且湿气不可直接喷到样品上。

3 严酷等级

试验的严酷等级由试验持续时间,温度和相对湿度决定。除非相关规定,试验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下表中选择 (30±2)℃ (93±3)%RH (30±2)℃ (40±2)℃ (40±2)℃ (85±3)%RH (93±3)%RH (85±3)%RH 推荐的持续时间为:12h,16h,27h和2d,4d,10d,21d,56d。

考虑到测试时的绝对误差,温度渐变以及工作空间内的温差,本部分中规定的温度容差为±2K。为了维持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必须保持试验箱内的任意两点在任何时间内

其温度差异尽可能的小。若温差超过1K,则不能达到所需的湿度条件。短期的温度波动也必须保持在±0.5K范围内以维持所要求的湿度条件。

4 试验步骤

1 除非有特殊规定,将无包装、不通电的试验样品,在“准备使用”状态下,置于试验箱内,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均处于标准大气环境条件下。在特定的时候,允许试验样品在达到实验条件是放入试验箱内,且应避免样品产生凝露,对于小型样品可通过预热方式达到该项要求。 2 调整试验箱内温度,到达所要求的严酷等级,且使样品达到温度稳定。 在GB/T 2421-1999的4.8中对温度稳定的定义进行规定,温度变化速率不超过1K/min,达到温度稳定的平均时间不超过5min,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应产生凝露现象。

3 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不提高箱内的绝对湿度来避免样品冷凝现象发生。 4 在2h之内,通过调整箱内的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

5 样品暴露在按规定试验等级要求的试验条件下,待工作空间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开始计算试验持续时间。 6 相关规范规定了试验条件及试验持续时间。 7 试验后应进行恢复阶段。

5 中间检测

有关规定可以提出在条件试验期间或结束时试验样品仍留在实验箱内进行检测,如果需要进行这种检测时,有关规范应规定检测的项目及完成这些测量的时间。在进行这种检测时,试验样品不应取出向外。

6 恢复

相关规范中对试验后的样品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还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恢复进行了规定,如果样品需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恢复,则应将样品移入另一试验箱内或仍在原试验箱内。 若需将样品转移到另外试验箱中恢复时,则转移样品的时间应尽可能的短。

若留在试验箱中恢复时,应在0.5h内将相对湿度降到73%到77%,然后在0.5h内将温度调节到实验室的温度,且温容差为±1K。

按相关规范规定,恢复时间应从符合恢复条件时开始计算。

7 最后检测

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对试验样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对其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检测。

相关设备:

Lab 05- WK111/340; WK340/40; SC340MH Lab 15- VC4018 Lab 21- WK600/70

方法 507.4 湿热

1 概述

1 试验持续时间

本试验以48h为一个循环周期,至少进行5个周期。实践经验证明,5个周期足以揭示大多数装备的潜在效应。 2 温度/湿度量值

虽然温度为60℃、相对湿度为95%的组合环境在自然界中不会出现,但这样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组合在过去已经指明了装备潜在问题的部位。

2 实验步骤

本试验包括一个24h的条件受控周期(保证处在任何预期的气候试验点上的所有试件都按相同的条件开始测试),接着按照试验方案规定的循环数,反复进行48h的温湿度循环。

1 将试件按期要求的技术状态装入试验箱内,调节箱温为23±2℃,相对湿度为50±5%,

并保持此条件24h。

2 调节箱温到+30℃,相对湿度到95%。 3 使试件暴露适当的试验循环次数(如下图),循环数按1.1确定。在所示周期内对试件进行性能检查并记录结果。

4 在所要求的循环数结束后,将温、湿度条件调节到标准环境条件。

5 为了防止烘干不符合实际,hong干在步骤3结束后15min内完成,适用时,进行工作性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如果检查在30min内不能完成,重新调节试件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5%,保持1h,然后继续进行检查。

6 对试件进行全面的目视检查,并记录由于湿度暴露产生的任何状态。

注:

1 在温度变化期间,使用的容差不能大于3℃。

2 除了将温阶段相对湿度最低可降至85%以外,在全部试验时间内相对湿度要保持在(95±4)%。 3 在30℃~60℃之间采用的温度变化率不小于8℃/h。 4 在曲线升温段,采用的温度变化率不小于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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