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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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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麻城市盐田河镇中心小学 王爱红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初探

摘要: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快速增长,引起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留守儿童表面上看是一个教育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问题。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本文为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背景,现状,原因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供参考与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 教育问题 思考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生活在农村地区,父母一方或双方从农村流向城市务工,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因而造成监护缺位的儿童群体。我国目前约有2000万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而造成亲情缺失,留守儿童处于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的“三缺”状态。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教育问题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正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已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教育的问题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财政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缓慢, 农村财政紧张, 各种经费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导致农村学校的持续发展难以实现。由于经费不足, 一些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 农村中的大量优秀师资又因为教育投资的不足等原因流向城镇, 使学校原本落后的教学质量雪上加霜。在这种背景下, 新时期伴随着民工潮出现的留守儿童, 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教育的危机。留守儿童首先表现为学习成绩较差。在每一个班级中,成绩排名最后的常常是留守儿童。其次是不愿学习和逃学。很多的留守儿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玩游戏、上网、看电视、玩耍上,而不是放在学习上,很多留守儿童还会逃学去玩乐。最后是辍学或因成绩过差而不能够升学。 (二)家庭教育的缺失

首先, 留守儿童缺乏基本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大多数农民外出打工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并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然而这段外出的时间正是上学孩子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候, 父母一方甚至双方的缺位, 与留守儿童面对面的交流过少,仅注重对孩子物质方面的满足,而忽视了孩子内心的需要。长此以往,必将使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心理上的隔阂,造成了留守

儿童孤僻、不善言词的性格。由于生活上缺少照顾,留守儿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卫生状况下降、卫生习惯变差及生理卫生知识指导缺失的问题。

其次, 隔代抚养现象普遍,隔代监护和上辈监护是目前农村家庭对留守儿童监护的两种类型。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留守儿童,而隔代的看护人只管孩子的“身”忽视其“心”的现象比较普遍,只知道一味地溺爱留守儿童。巨大的年龄差距使隔代监护人与孩子之间产生代沟, 老年人无法了解孩子的内心思想,不易察觉到他们不良思想苗头的产生, 难以尽到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道德养成、人格教育等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而上辈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 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受年龄、家庭经济情况和文化素质等综合因素的制约, 上辈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帮助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良好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家长教育职责的完全转移得不到实现。在留守儿童安全方面,由于有些隔辈监护人所看护的留守儿童数量过多, 造成了他们对留守孩子安全监护的真空状态。而大部分留守儿童是 6—16 岁之间的学龄儿童,自律性比较差,好奇心较强,缺乏理性的判断和行动控制能力,容易造成一些安全方面的悲剧。

(三)社会环境的影响

在很多农村地区,大人盗窃、、斗殴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社会风气自然会影响到还缺乏判断能力的留守儿童。在大人的影响下,留守儿童也跟着做起了各种坏事情。另外,成年人几乎都以外出务工为出路,这使得留守儿童同样认为自己长大后就应该去务工,而不是继续上学或自己创业。另外,社会上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抬头也使部分家长及留守儿童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儿童相比,无法享受城市现代化带来的种种城市的优越性;而相比农村其他儿童,他们又缺少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这种种不公平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对他们能力的获得也造成了一定的弊端。 二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思考及对策 (一)完善学校教育

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完善学校教育。

1.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具体办法有:对教师进行集体培训或专题辅导,送教师去进修学习,招聘优秀的、高学历的教师和淘汰低学历低素质的教师等。这不仅可以对留守儿童实行非歧视教育和心理辅导,而且对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和人生追求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只有优秀的教师才能改进落后的教育理念,给予留守儿童应有的教育。

2.进行学校心理辅导。一方面, 学校要承担起直接教育责任。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动性使许多农村家庭主要社会成员长期缺位, 无法实施正常的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就不得不承担留守子女监护和教育的主要责任。农村学校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权和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呵护。首先,农村教师对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及心理方面要给予额外的关心和爱护, 多沟通, 多交流, 鼓励他们融入班集体中, 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 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其次, 学校和老师要及时发现留守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并认真处理, 深入了解进行跟踪教育。再次, 学校班主任要定期家访,与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有经常性的沟通, 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 制定相对应的教育策略。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将心理咨询室引入农村中小学, 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对遭遇挫折或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心理抚慰, 特别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 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另一方面,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也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一大措施。发展寄宿制学校,新建 ( 扩建) 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和食堂, 让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 不但整合教育资源, 提升教学质量, 更为留守儿童创造了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圆了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就读梦想, 让留守儿童生活在温暖的集体中健康成长。家庭在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不是

家庭这一非专业的群体所能够解决的,它必须要借助学校的力量才能够解决,学校可以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心理辅导。具体的方法有开设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课,配备专业的心理老师,非心理老师的日常辅导与帮助等等。

3.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减少甚至消除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除了重建父母和其他家人的良好榜样外,还必须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什么做法是正确的、合法的,什么做法是错误的,是非法的。同时,如果留守儿童懂法、守法,他们还可以影响父母和其他家人懂法、守法,维护社会的风气和形象。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监护作用。 学校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学生档案,通过留守学生档案,一方面加强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的一些特别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及其监护人联系和沟通, 真正形成临时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体系,帮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另外,应采取特别的措施,开设心理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引导,着重培养其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及生活能力。 (二)全面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

1.实行苦难教育,拒绝放任溺爱留守儿童。实行苦难教育,让留守儿童参与到各种苦难之中,认识到生活的艰辛与不易,

认识到父母在外务工的辛酸。这样留守儿童就不会再骄横任性、奢侈浪费、注重享受,不会再以长大后像父母一样外出务工为自己人生的最大目标,不再把父母当作自己的榜样。同时,拒绝放任留守儿童,不要对留守儿童的错误做法不加管教,而是严格要求他们改正缺点和错误。

2.加强父母、其他看护人与留守儿童的沟通和交流。通过沟通和交流,父母和其他看护人可以掌握留守儿童的内心和感情动态,知道孩子需要什么,及时解决孩子遇到的心理问题,满足其沟通的心理需要,减轻其孤独寂寞感等。沟通可以以电话和通信的方式为主,但不能够忽视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外出的父母应尽可能多的回家看望留守在家的孩子,和孩子多一点沟通与交流。尤为重要的是家长外出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精力和保护能力的亲属担任临时监护人,并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外出务工期间多同临时监护人联系,提醒监护人不要溺爱孩子,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

3.务工的父母务必要认识到他们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孩子和谐相处、共同成长是一种无法代替的教育资源, 也是孩子能够健康成长的关键。父母迫于生计离开家乡外出打工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但不能以耽误孩子的教育为代价。父母应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打工。对于留守在农村的孩子, 父母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等方式与孩子多联系、常沟通, 并在沟通过程中把教育内容融入其中, 随时解决孩子的思想和

情感问题。同时家长应主动与孩子的班主任加强联系,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 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以及发展变化, 尽量避免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而有条件的家长, 一定要让子女跟随自己在城镇就近上学, 让孩子能够接受正的学校教育,也便于他们接受亲情教育, 健全自己的人格, 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习惯加强学校管理 (三)充分发挥的力量

1. 强化的主导作用。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 以为主导, 动员社会力量, 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要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 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或其他人员监护为保障, 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要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就业、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公共服务资源。

同时要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和改建农村现有学校,新建扩建寄宿学校。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在对落后学校进行改建的同时,为学校配置先进教学设备。在初中阶段,儿童普遍离家较远,就应以寄宿为主。寄宿既可以保证留守学生的人身安全,又有利于教师的教导和同学之间的交往,缓解

留守儿童的孤独寂寞感。目前很多农村中学的学生宿舍严重不足,应该新建和扩建寄宿学校。

2.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在城市。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表现在农村,但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应该在城市。正如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减少农民,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键在于结束留守。在农民工较多的城市,适当兴建农民工子弟学校,使农民工子女能够在父母的身边上学,在接受学校教育的还可以接受父母的教育。另外,公立学校也应该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且不可以歧视农民工子女,不可以向他们的家长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等费用,农民工子女其中可以拥有和本地学生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制度,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城市应该对农民工在收税、社会保障,特别是子女入学等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优惠作为对农民工的回馈。对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督导,确保流动儿童的教育“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落实。

3. 建立健全各地协作机制。流入地和流出地、城市和农村应该把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放在儿童生存发展的角度来思考,不应该在“该谁负责”上互相推诿。在子女留守还是随迁的决策上,不是代替农民工做决定,而是应该让农民工自由选择,并且无论是选择随迁还是留守,

都能够使儿童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和教育质量。另外,推动公益补偿机制,降低农民工回家探亲成本 ;在一些同乡农民工聚居的城市区域,建立城市公立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扶持关系。缩短农民工子女学习适应期,还可以方便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城乡教师间可以就共同的学生交流教学意见,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衔接。同时农村教师也可以通过与城市教师的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城乡学校之间的合作可以通过流入地和流出地层面的协商来实现。

4.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之一是社会的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是一个涉及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全面配合。流出地应该进一步增加农村教育的投资, 特别是加大对小学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 建立起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享受正规而科学的教育。农村社区也要加强建设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成立专门的社区预防机构, 设置专人加强管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律意识的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同时也可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提供儿童道德培养 、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全方位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会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环境。

5.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建议在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 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发展各类家长学校, 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 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所有接受培训的农民工, 不管在城市还是留守地, 都应该把做家长的责任作为培训内容, 通过免费或者强迫方式, 在技术培训过程中给他们附加做父母责任的技能、态度、情感方面的教育, 这对于外出流动父母联络、教育农村留守子女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李泽宇,刘阳.“留守儿童”教育误区及对策研究[J].当代中小学教育,2007(6).

(2)冯维,马雪梅.我国农村儿童研究述评[ J ].基础教育研究,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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