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光标准的说明
眼科医院散瞳验光: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
散瞳使用的药物主要是阿托品,作用机理是麻痹睫状肌,使其失去调节能力状态,眼睛正常的收缩屏蔽光线能力丧失,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另外,人眼失去调节,导致视近困难,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患儿散瞳后极少数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幻视、痉挛、兴奋、眼睑水肿等症状考虑为阿托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或咨询眼科医生。
散瞳验光是医学检查眼病的前提,可用于治疗因为短期内睫状肌痉挛产生的早期的近视(即所谓的假性近视),并且根据散瞳后能否恢复正常视力来界定所谓的真、假性近视。而对于近视度数超过150度或年龄超过12岁的近视青少年,散瞳前后近视度数差别不大,经常散瞳会削弱孩子的调节能力,有促使近视度数增长过快的可能,所以不建议散瞳。
我国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中高考视力体检、征兵兵检、飞行员空检等所有视力检查都不需要散瞳验光。永康视力提升中心完全按照国家卫健委提出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操作,规范中明确提出在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进行验光,所以任何机构按此要求操作得出的检测结果我们都承认。
永康视力提升中心是通过非医疗方法(没有药物、非手术)来矫正6—22岁儿童青少年的功能性视力问题,通过提高儿童青少年的调节能力、提高整体视功能来达到矫正的目的。散瞳验光会破坏儿童青少年已经提高的调节能力以及整体视功能,导致视力下降,所
以我们要求在矫正期间以及矫正后都不要做散瞳验光,因散瞳验光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