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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关系解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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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关系解除赔偿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其中是合同关系的⼀种,劳务关系⼀般是由个⼈与个⼈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成⽴后,劳务⼈员要接受⽤⼯⼀⽅的⼯作安排,那么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关系解除有没有赔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关系解除赔偿

劳务关系解除后有没有赔偿,要看当事⼈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不需要赔偿。《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范⽂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约定,⼀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期限、地点和⽅式;(七)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法。

当事⼈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范⽂本订⽴合同。

《最⾼⼈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单位与其招⽤的已经依法享受养⽼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的⼈员发⽣⽤⼯争议,向⼈民提起诉讼的,⼈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的⾃然⼈,另⼀⽅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单位;⽽劳务关系不限于⾃然⼈与⽤⼈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然⼈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约定所形成的⼀种财产关系,不存在⼈⾝的⾪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较稳定,反映的是⼀种持续的⽣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劳务关系中多为⼀次性或临时性的⼯作,⼀般以完成特定⼯作为⽬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劳务关系⼀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次性或分期⽀付,⽽⽆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关系是合同关系,所以不适⽤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的规定。如果当事⼈有约定的,解除劳务关系后,按约定补偿,没有约定的,不⽤补偿。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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