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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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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

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全

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

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

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海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

施细则》。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

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引导学生向既全面

发展,又有自己个性特长的方向发展。

(二)引导性原则。结合《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

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使评价的

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

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

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

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

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互相评价,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

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

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

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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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海头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徐光静

副组长:房耿宽。

组 员:闫朝连、张宜民、董入怀、车平远、闫振柏、董入节、宋 扬、宋传波、杜厚善、谢远见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

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另外,年级成立以年级主任为组长、各班主任任为成员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

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年级和班级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和档案材料整理。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

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

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三)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

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

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

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年级主任组织班主任实施,政教处主管。

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

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四)评价、公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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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项目与等级界定标准

第一项:道德品质

(1)项目标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与人为善。评定 等第为合格、不合格。

(2)主评教师:班主任

(3)突出事迹记录:凡是受校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单项标兵、优秀集

体的班长、优秀团支部的支部

(4)被评为不合格的情况界定:本学期严重违反校纪,受学校行政 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撤消处分后转为合格。有两次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的评价结果,须通过学校综合素质领导小组的专门讨论。

第二项:公民素养

(1)评价标准: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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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评定等第为合格、不合格。

(2)主评教师:班主任

(3)突出事迹记录:凡是受校级以上表彰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的集体

或个人。

(4)被评为不合格的情况界定:严重违规范者:如严重违反交通规章制度,交警处以罚单者等;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

不能修满综合实践课程学分者。

第三项:交流与合作

(1)评价标准: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

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

方法进行合作。评定等第为合格、不合格。

(2)主评教师:班主任

(3)突出事迹记录: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的优秀的组织者,工作表现突出

的班级干部

(4)被评为不合格的情况界定:与他人交往和交流有严重困难,经教育和帮助尚未能发生好转者。

第四项:学习能力

(1)评价标准: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

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

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

验和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评定等第分A、

B、C、D四级。

(2)主评教师:班主任

(3)评价细则

等级为A的评价标准:热爱学习,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学习之中,具有良

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学习能力强,出色地完成各

项学习任务。同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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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各科成绩一贯优秀,期末统考成绩中,居年级前100名(必修等级C以上,选修等级B以上);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

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

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经

学生申报并获得学校认可的。

等级为B的评价标准: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热爱学习,以较饱满的精

神投入到学习之中,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学习

精神,学习能力较强,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期末统考成绩中,居年级前101~600名(必修、选修等级均为C以上)或在校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中获

得等级奖。

等级为C的评价标准:学习态度较端正,能够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但对自

己要求不够严格,主动性、自觉性尚不够,需要经过较大努力去进一步养成优

良的学习习惯,进一步培养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提升学习能

力,需要经过老师经常性的帮助才能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等级为D的评价标准:学习态度不端正,常常因对自己要求不严格, 而违反学习活动的纪律,甚至干扰正常的集体学习秩序、影响他人。经常上课

不带书、不听课,不交作业,或无故迟到、旷课等。经老师帮助还不能完成学

习任务,补考后尚有3门以上不合格者(含)。原则上每班等级为D者不超过5人。

第五项目:运动与健康

(1)评价标准: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

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评价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2)主评教师:体育教师

等级为A的评价标准: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课和其它学校组 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 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态。同时获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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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情况之一者可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 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 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 四名主力队员;校运会、冬季长跑、年级球赛中表现突出学生;其他经学 生申报并获得学校认可的。

等级为B的评价标准: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课和其它学校组 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运动过程中能够按照老师的要求,刻苦锻炼、强身健 体。有较强的体育动能力。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在校级及其以上体育类必赛中获奖。

等级为C的评价标准:体育运动技能符合基本要求,心理健康,因故一学

期1/4以上体育课不能参加者。

等级为D的评价标准:经常体育课无故意缺席,体育课不听教师指导, 自行其事(应附相应的原始出勤记录材料)。

第六项:审美与表现

(1)评价标准: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

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评价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2)主评教师:艺术教师

等级为A的评价标准: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同 时获得以下情况之一者: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 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 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 (含集体项目);其他经学生申报并获得学校认可的。

等级为B的评价标准: [美术方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美术必修课程

学习和课程作业要求,了解美术创作的过程方法,能选用相关材料、技法或现

代媒体创造性地进行表现,设计或制作美术作品,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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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活,有美术作品在校级及其以上获奖或展评。

[音乐方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音乐必修课程学习和课程作业要求。了

解音乐的表现手段,具有对音乐作品的鉴赏能力,具有演唱能力。能进行一定

的音乐创作,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音乐方面的比赛中,有校级及其以上

等级奖。

等级为C的评价标准:[美术方面】尊重并理解世界美术文化的多样性,

有一定的审美意识,会描述、分析、解释、评价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基本了

解美术门类美术特征和发展,等有关的美术知识,理解美术作品的文化含义和

风格特征。[音乐方面]尊重并理解世界音乐艺术文化的多样性,有一定的审美

意识,会描述、分析、解释、评价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基本了解相关的音乐

知识,理解音乐作品的文化含义和风格特征。

等级为D的评价标准:[美术方面]美术学习态度差,课堂纪律表现差,经常无故不来上美术课,没有完成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中毕业生美术课程项目标

准。艺术审美能力低下,不会对美术作品进行欣赏、感受、体会、解释和评价。

[音乐方面]音乐学习态度差,课堂纪律表现差,经常无故不来上音乐课,

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中毕业生音乐课程项目标准。艺术审美能力低下,不会

对音乐作品进行欣赏、感受、体会、解释和评价。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

评价表。

3、同伴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

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江苏省

普通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每学期末填写)或《江苏省普通

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高三毕业前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

校长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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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 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 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 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 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 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来自2 0 0 8年高考方案内容)

(1)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 信息之一。学校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2)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 “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3)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 “运动与健康”、“ 审 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 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4)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5)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1)班主任、年级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年级主任、校 长须分别与上一级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2)抽查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

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

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

关情况记录在案,为此要求我校所有参与评价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参与对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并追

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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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

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被高校录取资

格; 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赣榆县海头中学

2 0 0 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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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评价内容 评价等第规定 备 注 项目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暂不打等第:违反《中小学生 道德 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不合格:经常性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记过以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 品质 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上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或有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 范》及其他教育部门规定的基

保护环境。 本要求比较突出的,将突出问

题如实记载。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者,视为合格。 公民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不合格: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素养 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公德的行为。

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突出表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不合格:拒绝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经常 交流

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与同学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同学关系紧张,多数同学与

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不认可,不能在协作和团队活动中合作沟通。 合作

项目的“表现\"栏中。 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多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 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成绩居年级前l0%,选修科 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达

B以上,必修科目在C级及C以上;小创造、小发明经 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学习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能力 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等级奖。 效。 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能,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D等: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差,经常不交或 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抄袭作业,上课经常睡觉,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或缺 课、学期期中和期未考试有多门不及格。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

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

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

运动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与 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

健康 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效。

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一学期旷课、逃课超过

2课时,不按要求造成重大事故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总

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 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 审美 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与 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表现 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其他。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效。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 力,旷逃课超4节,学习成绩“不合格\"。

注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部分内容结合《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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