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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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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

关规定和区教育局要求,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要明确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二、建立学校安全晨检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具体责任人要根据标准要求,每天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校舍、用电、消防器材、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校车管理、体育设施、学生床铺、理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学校食堂、学校重点部位、学校周边环境等,发现安全隐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留有检查记录。

三、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各学校每周班子会,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通报分管工作中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班子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并要留有会议记录。

四、落实校(园)长安全检查制度。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并留有检查和处理结果。

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期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要求家长和学生如实填写,对调查后出现的特殊疾病,也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特殊疾病的幼儿、学生要告知所有任课教师注意,避免出现

意外。

六、加强“一岗双责”责任制。各学校要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根据教师和职工的任课和工作情况,确定其安全工作职责,责任状的内容要具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体育课、理化实验课、职业学校操作课、综合实践课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课程,任课教师要把课堂内的安全内容备到教案中。

七、坚持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各学校对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人员伤害事件、火灾事件、交通事故、传染性疾病事件、饮食安全事件、盗窃事件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于因各类原因一时查不清事件原委的,可先行口头报告,待查明事件原因后,立即形成书面材料,向区教育局补报。区教育局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

八、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把校园安全工作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个角落,形成全方位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对事故瞒报、漏报、延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各校要根据实际工作的变化,不断充实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工作,制定细致、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灾害应对策略。

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簿

会议内容 时 间 参加人员 主持人 地 点 记录人 会 议 记 录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大安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预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部门)对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

第三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控的主体。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行各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学校职能部门、学校防火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分级监督管理机制。

各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校区内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学校防火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全校性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全校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三章 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及途径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隐患是指学校各单位(部门)违反安全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 安全工作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二) 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三) 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四)有无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拉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迹象;

(五)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是否到位;

(六)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安装了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

(七)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有缺失、损坏、标识错误、被遮挡、被覆盖等现象;

(八)治安和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及其他安防设施是否完备; (九)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是否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以及病源微生物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与处臵是否规范;

(十一)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是否到位;

(十二)食堂、食品店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所销售的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变质产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十三)校园周边治安、校内外道路的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

全隐患;

(十四)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能否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十五)其他认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的部位或场所。

第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的途径包括各单位(部门)自排自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委员会、校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

第四章 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第七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管理制度,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完善综合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排查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整改。

第九条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单位(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梳理并确定整改目标,并限期整改,并报区教育局安全办。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概况;采取的方法和措施;隐患的整改方案及结果。

第十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整改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校园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 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对安全隐

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做好督查记录。

第十三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规范台帐,科学管理。要具体记录隐患项目名称、地点、内容、限期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等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第十四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各类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将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簿

时 间 检查人员 检查处所 检查内容 存在的 主要隐患 责任人 经办人 经 费 落实隐患整改 措 施 效 果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安全值班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要实行保安化,门卫保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坚守工作岗位,要加强和保证学校安全,不得擅离职守。

二、对外单位人员实行来客登记制度,出校门时要有学校有关人员签字方可离校,上课时间一律不会客。

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要加强校园内外周边巡逻,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或门。

四、骑车进出校门,要自动下车,步行到校门区域外,方可骑车离开。

五、非学校生活、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门卫人员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

六、各类物资,须经领导批准,并接受检查,方可带出校门,门卫保安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定时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发现无理取闹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要及时报警,交门处理。

八、实行师生出门登记制度,学生不准随意外出,确须外出者,要有班主任开具出门条;教师有事外出者,要有值班领导开具的证明。

九、按规定的时间开关大门,外出人员如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与门卫保安人员说明。

中小学校幼儿园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每日8:30—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校领导值班职责

1.督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2.保证信息畅通,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检查值班记录和交工作。 (二)当天校园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1.对校园进行巡回检查,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2.及时制止纠正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并做好记录。

3.保证信息畅通,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4.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纪律、安全、卫生及其它情况。

5.检查早读、早操纪律及出勤情况。

6.检查晚自习纪律及出勤情况。

7.做好值班记录和交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按时交,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实行签到制度, 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校园。

3.值班时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不填写值班记录视为未值班。 5.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向校领导请假,衔接并落实好替班人员。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22059 区防洪办:5806397 区安监局:5522231

安全值班记录簿

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值 班 情 况 记 录

处理 结果

自贡市中小学(幼儿园)来客来访登记表

第 页 日期 来访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来 访 情 况 工作单位 到校时间 离开时间 来访事由 询 查 核实人 性别 年龄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细则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需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段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

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记录簿

培训教育名称 参加对象 地 点 参加人员 参培人数 主讲人 记录人 教育培训内容记录 教育培训效果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安全好人好事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安全好人好事记录簿

时 间 地 点 参加人员 好人好事情况记录 备 注

大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家校联系记录簿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制

中小学校幼儿园家校联系制度

一、学校成立家长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校联系的常设机构。

二、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办专题讲座,聘请有关专家、学校领导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集一次会议。

三、家访:要求对起始年级100%进行家访;其他年级利用寒暑假至少对三类学生进行家访(学习困难型、家庭困难型、行为偏差型),初高三要求开通寒暑假热线,经常保持联系;平时在教学时段,如发现特殊情况或意外伤害事故,也必须及时进行家访。

四、班主任应当认真填写家访记录表,作为学期德育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家长开放日:每学期结合学校教学情况或举办庆典(如校园艺术节、社团节)等活动,开设一次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到校与学生一起学习、共同生活,感受校园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感受校园浓浓的文化气息。

六、学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将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大信息及时告之家长、社区,让更多家长与社会人士关心教育、参与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中小学校幼儿园家校联系记录簿

时 间 参加人员 班 级 联系方式 家校联系记录(内容摘要) 班主任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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