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校普法教育的困惑与建议
2019-10-09
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腾飞,⼈们的精神信仰、价值取向、⽣活观念及⾏为准则都在朝着多元化的⽅向发展,导致当今社会各种⽭盾突显。我党⾯对改⾰开放过程中突显出的各种社会⽭盾,⾼瞻远瞩地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牢牢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完成这⼀伟⼤战略任务,根本问题就是培养⼈的问题。由此可见,普法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青少年的守法、⾃觉性,这是构建法治、和谐社会,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和法治湖南建设的全⾯启动之年,为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全⾯、务实地推进校园民主法制建设⼯作,下⾯作者就“六五”普法期间如何开展学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扎实深化法律“六进”⼯作提⼀些粗浅的看法。
⼀、当前学校普法教育⼯作⾯临的三⼤困惑1.思想认识⾼度不够
这个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是家长认识⾼度不够,绝⼤部分家长认为孩⼦的任务是努⼒提⾼各学科成绩,学习法律浪费时间,升学考试⼜不考法律,懂不懂法⽆关紧要,只要不做坏事就⾏;⼆是学校认识⾼度不够,在当今⾼考指挥棒的作⽤下,学部分教师与家长的认识⼤致相同,认为学⽣的主要任务是努⼒消化⽼师传授的各学科知识,升学考试能得⾼分,⾄于法律常识我们讲过就⾏,学⽣听与不听、知多知少不很重要,只要学⽣在校期间不出责任性安全事故就可以了,万⼀违法犯罪,有司法部门管;三是学⽣⾃⾝认识⾼度不够,不少学⽣在家长和学校“指导思想”的影响下,认为学习法律是多余的负担,反正与考试⽆关,学与不学都⼀样,万⼀犯点错误,家⾥有爹妈“罩”着、外⾯有亲朋“护”着,⽆须担⼼。这三⼤“不够”正是当前⼴⼤青少年严重缺乏学法主动性的重要原因。2.教育⽅法华⽽不实
多年来,我们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曾努⼒尝试过⼀些教育⽅法,同时也取得了⼀些成效,并初步形成格局,但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却不尽如⼈意,在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活的新变化和全⾯推进素质教育⽅⾯仍然显得滞后和不⾜。就拿我们过去所采⽤的组织专题报告会、观看专题教育影视、参观图⽚宣传展览、出宣传墙报等教育活动⽅式来讲,表⾯上形式丰富多彩、场⾯热烈壮观,但由于过于注重宣传轰动效应,忽略了知识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教育对象的有效覆盖,使得受教育者受益不多。这正是导致当前不少青少年对法律常识⼀知半解甚⾄⼀⽆所知的重要原因。3.机制陈旧,保障不⼒,条件受限,效果不佳
在法律专业⼈才⽋缺的情况下,外聘与内任相结合、集中讲座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是过去我们⼀贯采⽤的师资配置和教学模式,这⼀模式表⾯上看似灵活,实际上弊端多多:⼀⽅⾯,兼职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势必以其本职⼯作为重,加上兼职待遇得不到硬性保障,⼯作起来只能是跑马观花、蜻蜓点⽔、应付了事,⽆法全⾝⼼投⼊法制教学与研究⼯作中来;另⼀⽅⾯,国家《中⼩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对于中⼩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实施途径等都有明确规定,但对中⼩学法制课专任教师的配置及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并⽆明确要求。由于这⼀问题的存在,⼤部分学校不得不由政治⽼师或其他⾮法律专业教师来完成法制课教学任务,⽽这些⽼师的法律专业⽔平⼜相对有限,对⼀些知识点难以讲深、讲透,知识的渗透⼒达不到应有的要求,使得学⽣对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能全⾯掌握。同时也因这⼀问题的存在,不少学校为应付上⾯的检查,不得不临时性地穿插⼀些法制教育内容,在教学上既⽆总体规划,也⽆系统性和针对性,很⼤程度上流于形式,使得学⽣对法律知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知其⼀⽽不知其⼆,学到的仅仅是⼀些零星知识;第三⽅⾯,教育经费严重不⾜也是导致⼀些好的教育措施⽆法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原因。如配备法律专业教师和组织现任教师进⾏法律专业培训、编辑系统且切合教育对象实际的校本教材、购买或录制⾳像资料、办展版墙报、聘请法律专家进校指导或讲座等⼯作都需要⼀笔不⼩的费⽤,⽽地⽅财政和学校在现有下,都不可能为之列出专项经费,常常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今后学校普法教育⼯作的⼏点建议
1.进⼀步提⾼认识,明确普法教育⼯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充分利⽤和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影视宣传媒体的职能作⽤,加强对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让所有家长、社会公民尤其是学校真正懂得教育孩⼦学会做⼈⽐教会孩⼦怎样读书更重要;懂得⾃觉学法、知法、守法、⽤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是做⼀名合格公民、优秀公民的基本准则和前提条件。要把我们的后代真正培养成⼀代德才兼备的⼈才,⾸先必须努⼒提⾼他们的法律⽔平和道德素养,唯有如此,过去重智育轻德育、重镜头轻实效的错误倾向才会得到根本性扭转,青少年的学法、守法⾏为才会得到有⼒监督。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只有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普法教育⼯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2.⼤胆开拓,创新模式,为普法教育⼯作提供强有⼒的保障机制
⼀⽅⾯,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要进⼀步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教学⼤纲和《中⼩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在逐步为学校配备专业法制课教师的同时,加强对现有师资的法律专业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教育队伍⼒量薄弱、素质相对不⾼的问题。与此同时,把法制教育课程纳⼊学⽣的必修课范围,统⼀分层开设规定的法制教育课程,统⼀配套规范的教材,把学业成绩列⼊对学⽣的
硬性考核范围,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学与不学都⼀样,知多知少不重要”的错误思想。另⼀⽅⾯,要努⼒改进教育⽅式,因为学习法律知识毕竟不同于学习⾳、体、美知识,绝⼤部分⾳、体、美知识学⽣完全可以在娱乐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获取,但要学⽣在娱乐和活动中获得系统、丰富的法律知识是极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在向学⽣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根据教学实际需要保留⼀些有效的趣味性教学⽅式外,更多的要采取⼀些“灌输式”⼿段进⾏教学,决不能⼀味地投学⽣所好,顺从学⽣兴趣,从⽽从根本上保证⼴⼤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度。再者,我们还要根据根据青少年的⾝⼼发展规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开展第⼆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在活动和实践中接受教育,使学⽣所掌握的知识得到进⼀步巩固和拓展。3.严格执法,捍卫法威,伸张正义,促进和谐
如果⽤法不公、执法不严,势必导致法威受损、正义遭辱,法律的功能和作⽤势必遭到⼈们的质疑,⼈们对法制的信仰就会⼤打折扣。因此,和执法职能部门如何进⼀步加⼤执法⼒度,捍卫法律尊严,惩恶扬善,在保护好改⾰开放成果的同时,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严格落实《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条措施》,严厉打击⼀切危害学校教育秩序和损害青少年⼼⾝健康的违法⾏为,也是促使青少年学⽣和⼴⼤社会公民积极学法、⾃觉守法、正确⽤法、齐⼼的重要举措。⽏庸置疑,全⼒打造“法治学校”、不断培养⼼⾝健康、⼈格健全、品德⾼尚、知识全⾯的⼈,永远是构建法治社会,全⾯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的基础性⼯作。(作者单位:湖南省桂阳县第三中学)总理报告直⾯教育公平
3⽉5⽇,第⼗⼀届全国⼈⼤五次会议在⼈民⼤会堂开幕,总理代表作⼯作报告。记者发现,农村、中西部等,成了总理报告有关教育⼯作的热词,预⽰着今年教育改⾰将直⾯教育公平。
回顾2011年⼯作,指出,2011年我国全⾯实现“两基”⽬标。免除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住宿费,其中1228万名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享受⽣活补助。建⽴起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资助体系。初步解决农民⼯随迁⼦⼥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推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动计划”,提⾼幼⼉⼊园率。扩⼤中⼩学教师职称制度改⾰试点,提⾼中⼩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提出,2012年要深⼊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才强国战略。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出占国内⽣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标。教育经费要突出保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提⾼使⽤效益。深⼊推进教育改⾰,逐步解决考试招⽣、教育教学等⽅⾯的突出问题。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要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继续花⼤⽓⼒推动解决择校、⼊园等⼈民群众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们的⼈⾝安全。加强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办好民族教育。⾼等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提⾼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到所有农村学⽣。⼤⼒发展民办教育,⿎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各级各类教育领域。
⼯作报告引起了代表委员以及⼀线教育⼯作者的热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协会副会长杨志波告诉记者,他⼗分认同报告中有关“完善助学制度”⽅⾯的内容,“这对于教育⽔平落后地区的⼈才培养⼯作来说是⼀件⼤好事”。
江苏省东海县温泉中学校长苗蔚林则建议,国家应当将4%的费⽤多向农村倾斜,解决农村学校的教学设备和师资队伍建设。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耿申表⽰,义务教育发展最重要的任务是给适龄⼉童提供平等的就学条件,要实现这项任务⾸先需要有⾜够的教育经费投向农村、边远地区,全⾯改善那⾥的办学条件。(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郑欣 曹阳 邓丽)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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