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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家校合作中的学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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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家校合作中的学校作为 ■何群华 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儿童成长的两个重要场 校的活动中来。很多学校开办家长学校、成立家长 所,两者对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影响最大,也最直接。 “为了同一个孩子”,二者是休戚相关的生命共同体, 家校合作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中不容忽视的 课题了。探析我们国内当前家校合作关系,普遍还 存在一些弊病,其局限性大致有以下三种形式: 家校关系中的“顾”合作 因为曾经经济的落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 们朴素地认为学校教育是对学生家长的一项恩赐, 所以,家长服从学校的一切要求。家长将子女的 教育与监管权完全交给学校,任由学校“处置”, “孩子交给您了,要打要骂您看着办”。家校合作, 实际上都是学校支配,学校高高在上,家长一味 顺从。这种顺合作,淡化甚至忽略了家庭教育在 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高估了学校教育的意义, 同时也导致了学校教育在某些方面失去反馈和监 督。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断链,从而使教育效果 大打折扣。 二、家校关系中的“逆”合作 随着各类教育的普及,学校经费绝大部分来 自纳税人。公众问责意识加强,愈来愈多人要求 学校向公众负责,要求教育服务物有所值。孩子 学习成绩好不好,心理健不健康,生命安不安全, 切都拿学校是问。曾经学校与家长一度纠纷不 断,官司不断。而学校方面,对家校合作的意义 认识不深刻,学生在校稍有违纪,就请家长,仿 佛违纪的不是学生,而是学生家长。“请家长” 成为学生最反感最忧心的惩罚方式。这种家校合 作实际上相互挑剔多,彼此合作少,是单项灌输, 而非双向交流。不仅对孩子成长不利,甚至让孩 子在二者之间无所适从,徘徊于教育的空白地带, 导致家庭与学校教育两败俱伤。 三、家校关系中的“假”合作 随着“以人为本”育人理念的深入人心,学校 和家长都认识到家校合作的积极作用,家长主动配 合学校的意识增强了,学校也开始让家长参与到学 一、一董事会、建立家校信息平台。但是,很多学校和老 师把家长摆在了从属的地位,计划、落实工作时也 仅仅是从学校的发展需要出发,即使是开办家长学 校、召开家长会,或者是其他的与家长沟通的活动, 也多只是为了宣传学校的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家长 支持和理解学校的工作,学校很少会真正从家长的 教育需要角度去考虑。甚至有些学校和教师认为家 长介入校内事务是在挑毛病,是对教师职业权威的 挑战,主观上形成对家校合作的抵触情绪和狭隘认 识。家长方面,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家庭教育与学 校教育配合的重要性,但是这种配合仍停留在对个 人小孩的关注上,缺乏“大教育”理念。家长们积 极出席家长会,参加家长学校培训,是处于一种“被 要求”状态,被动地接受信息,而非自觉地参与到 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和评价。 什么样的家校合作关系才是双向有效的“真” 合作呢?如何推进家校的真合作呢?前苏联著名 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论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 系时,简要而鲜明地指出:“学校应当领导家庭。” 许多教育理论专家和学者的研究也一致认为,学 校应在与家庭的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由此,基 于目前不太乐观的家校合作关系,我们来谈谈学 校该如何作为,学校该如何发挥主导作用来推进 家校的真合作,笔者有如下建议: 首先,以生为本,树立正确的家校合作观。 教育最根本的落脚点是以人为本。无论是家庭还 是学校,其教育目的都是为孩子的未来奠基。传 统学校教育认为,孩子是家庭的,学校帮助家庭 教育孩子。蒙台梭利在《有吸引力的心灵》中指出, “孩子并不属于家庭,而是属于社会”。家庭教 育在孩子的成长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 家庭培养孩子,最终把他们交付给了社会。无论 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是为社会培养人才。 家庭不是学校教育的服务对象,学校也并非家庭 教育的辅导员。家庭和学校二者平等合作,共同 2014: ̄E 8,El D/2 1 观 点 施力,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庭和学校达成教育的一致性。 正确的家校合作观是以孩子为主体,学校承担 指导家庭教育的义务,家长拥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 利。作为学校,要充分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不是形 式上的服务,而是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办 学质量的需要。学校一方面要调动家长参与班级管 理、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与家长建立合作信任关系, 促进学校教育民主化进程,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另 方面要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家庭,提高家庭教育 质量,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一个互助友爱、相互关心 的良好教育环境。 其次,以校为主,建立科学的家校合作组织机 构。近年来,随着国际教育交流的深入,一些大 一城市学习国外家校合作的先进理念,从社区、学校、 年级、班级多个层面探索新型的家校合作组织机 构,如北京市教委德育处成立课题小组,建立班 级家长教师协会。其特点是立足班级,突出新型 家校合作特点,把家长视为主要的教育资源。家 长以主体身份参与班级的教育管理,参与教学评 价;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向协会通报学校的有关情 况,征求家长的意见,保证家长的知情权。这种 组织机构,类似日本的PTA(Parents and Teachers Association),即父母与教师联合会,是由学生家 长和教师组成,会员间互相学习、共同开展活动 的一种社会教育团体。从效果来看,这种以班级 为单位的组织机制得到了大部分教师和家长的认 可。笔者曾带班三年,着力于家校合作关系的构建, 在班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委员会定期开展亲子活 动,和睦班级关系;邀请家长担任班级辅导员, 开设班级讲堂;聘请专家开展家长沙龙,分享家 庭教育经验。三年下来,家长和教师彼此信任, 家长与家长相互帮助,构建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当然,笔者的探索仅局限于班级层面,是一种自 发性、个体性的探索。要充分发挥家校教育合力, 学校要因校制宜,建立稳固的家校合作机构,形 成系统的家校合作机制,从师资培养到组织实施, 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有形成制度,才能 确保其连续性、推广性,从而促进学校教育与家 庭教育形成并举并重的新格局。 四、因家而异,建立多样的家校合作沟通机制 家庭和学校,是儿童教育过程中的天然合作者。 苏霍姆林斯基曾这样说: “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 家庭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学校的教学、 教育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如何达 到一致,最需要的就是沟通。通过多形式、多渠道、 深层次的沟通交流,家校双方建立信任关系,使家 在沟通合作中,我们要因家而异。家庭相对于 学校来说,其广域性、复杂性和多端性尤为纷繁复 杂。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色,家庭的构成不同、 经济状况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家长受教育程度不 同、职业不同;家风、教育氛围不同、对孩子的规 划不同等等。要提高家校合作的有效性,需要我们 从“每一个家庭出发”,依据每个家庭的特性需要, 开展“因家而异”的家校合作指导探索模式。学 校可以尝试建立班级家校合作档案,借助家校合 作机构,调动教师、家长义工和社区志愿者的力量, 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家校沟通。教育素养高 的家庭,多带动和辅导其他家庭;留守儿童家庭 保持电访,定期进行现场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生 活学习情况,对家庭老人或亲属进行面对面的沟 通;单亲家庭定期开展专题家长座谈会,疏通亲 子关系;城市家庭可以多开展网络交流会;农村 家庭开通手机短信平台服务,建立家校合作手册 等等。只有家校合作渠道畅通了,家校关系和谐了, 家庭教育发挥正效应,学校教育才能产生事半功 倍的效果。 五、以评促建,进行家校合作工作的评估管理 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指导纲要(修订稿)》中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和社会教育相结合”这一内容要点,但在督导评估 实践中,学校只要成立家长学校或者家长委员会等 些初步工作就算达标。由于缺乏具体的督导考评 制度,许多学校在开展“家校合作”时随意性很大, 流于形式,教师也不积极配合,使得家校合作的应 有功能没有得到发挥。 目前长沙有些区县走在前列,开始制定相关细 则,对家校合作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细致考评,其 所属学校家校合作推进力度明显增大。作为学校, 同样可以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性,将“家 校合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学校内部进 行年级和班级家校合作工作的督导评估,以评促建, 调动全体教师投身家校合作,推动班级家校合作的 开展,保证家校合作的实效性。 家庭和学校的家校合作是一种综合型教育模 式。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与教育优势,尽快提高家长 的家庭教育素质,扩展教育的多样化途径,既是学 校的份内工作,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思路 决定出路”,只要我们肯努力,只要我们肯探索, 势必能探索到家校合作的有效途径,从而达到促进 个体全面发展的终极目的。 (作者单位:长沙铁路第一中学) 一2014: ̄i8月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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