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技术探索l TECHNICAL PROBE 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思考 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唐明春 无形资产出租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 人,并收取租金,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 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 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出租无形资产与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会计 处理上有很大区别,其中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不再涉及该项无形 年。甲公司对该项业务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 100000 资产的摊销问题,而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却仍然 涉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具体提到 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出租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现 行最常见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取得租金 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予以确认,记人其他业务收 入;同时按配比原则,对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记人其他业 务成本科目。以后每期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也记人其他业 务成本科目。笔者认为这种会计处理方法简单且易于理解,但却有 失真实。如果无形资产所有者将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后,不 再使用该项无形资产,则上述会计处理是可行的。但若无形资产所 有者将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后,仍然保留着对该项无形资 产的使用权,则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计人其他业务支出与其他业 务收入不合理。 【例1】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使 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为两年。甲公司承诺合同生效后, 只许可A企业一家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并在转让期限内,甲公司 也不得使用该项专利技术。A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支付技术转让 费10万元,甲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费用由A企业负担。 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则甲 公司会计处理为: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55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 上述会计处理是可行的,因为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 权转让给A企业后,至少在合同存续的两年内不会再为甲公司自 身业务带来经济利益流人,其账面价值摊销不能按自用无形资产 价值摊销处理,按照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摊销该项专利技术的 成本应计人其他业务成本。 【例2】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给A企业使 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为两年。甲公司承诺合同生效后,只 许可本公司和A企业两家使用该项专利技术,不得再将该项专利技 术转让给第三方。A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10万元, 甲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费用由A企业负担。该项专利技 术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两 射奈通孔・综合2008 g ̄9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5000 贷:累计摊销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 例2中,甲公司转让给A企业的收人为10万元,而第一年计 人的成本却达到了20.5万元,显然不现实。甲公司注重转让收入 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却忽视了自身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甲公 司虽然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了A企业,但甲公司仍然 是该项专利技术的主要使用者,而只是将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了A 企业。如果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价值全部摊人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 显然违背了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 [例3】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先后转让给A、B、 C三家企业使用,每份合同中约定转让期限均为四年。甲公司承诺 合同生效后,只许可本公司和A、B、C企业使用该项专乖U技术,不 得再将该项专利技术另行转让,并免费为A、B、C企业提供技术指 导。A、B、C三家企业每年须向甲公司各自支付技术转让费10万 元。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 已经使用了两年。则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A企 业时,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55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 当甲公司分别将该项专利技术转让给B、C两家企业时,通常 的会计处理为: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55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 从上例可以看出,如果企业向B、C企业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 使用权时也按照A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则明显存在重 复摊销的问题,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该项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已 全部摊销完毕,而该项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期限还有四年,这显然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技术探索I TECHNICAL PROBE 无形资产非均等摊销方法探讨 淮海工学院 王洪海肖侠骆阳 无形资产通常采用平均摊销法,但无形资产所创造的价值往 第2年的摊销率=2/6 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为了满足会计的配比性原则,提高会计信 息的相关性,新准则提出按照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 的预期实现方式摊销其价值。笔者依据上述思路,运用相关的函数 反映无形资产价值变动规律,根据所描述的价值特征对无形资产 进行摊销。 一第2年的摊余价值=30—5=25(万元) 则第2年的无形资产摊销额=2/6x25=8.33(万元) 其余各年的计算步骤与过程同上,运算结果见表l。 (二)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仿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的算法,无形资产也可采用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摊 销。 、直线加速摊销法 (一)等差数列余额递减法等差数列余额递减法是根据无形 资产摊余价值乘以等差数列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可表达如下: 年摊销率=(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x100%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摊余价值×该年摊销率 由于上述公式中的预计使用年限一般是常数,已使用年限随 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加大,因此年摊销率会逐年加大,与此同时, 无形资产摊余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少,这两个因素此消 彼长,在直角坐标系中形成一个由小变大再逐渐下降的类似于 “一”的曲线,仿照价值评估中的命名方法,称为二阶段摊销法。 【例1】假设某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初始价值为30万元,预计 使用年限为6年,期末无残值,运用等差数列余额递减法确定无形 资产的摊销数额。 第1年的摊销率=1/6 则第1年的无形资产摊销额=1/6x30=5(万元) (1)年数总和法进行摊销的算法如下: 年摊销率=丽研 (2)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摊销的算法如下: ×100% 年摊销率 面研右 00% 年摊销额=每年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摊销的计算结果见表1。 表1 直线加速摊销法的摊销额 年数总和法 每年摊销额 85714.29 71428.57 57142.86 42857.14 28571.43 14285.71 单位: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每年摊销额 99000 66330 44441.1O 29775.54 30226.68 30226.68 时间(年) 等差数列余额递减法 每年摊销额 1 2 3 4 5 6 50000 83333.33 83333.33 55555.56 23148.15 4629.63 不准确。如果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在A<B、C三企业中平均摊销,则 又会导致A企业前后各期的摊销金额不一致,有悖于收入与费用 配比的原则。产生上述矛盾的关键是企业在出租无形资产时,忽视 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说明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二是企业无形资 了自己也同时在使用该项专利技术,而将所有的成本全部由出租 成本来承担,这显然不准确。无形资产出租时,如果企业还保持该 项资产的使用权,企业本身业务就应该分摊相关的成本。同时,上 述会计处理方法也会影响无形资产存续期间完整的信息质量。由 于大多数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都是经过使用一段时间后才 转让的,企业出租前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转让后若 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那么势必造成在“管理费用”的多栏或三 产出租后,企业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应按自用和出 租收入的大小,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成 本中进行分摊,这在实务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而且这种分割摊销 的方法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前后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但相 比将全部价值摊入其他业务成本而言,这种方法更为准确、合理。 三是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除转让所有权一次结转成本不再进行摊 销外,其他无形资产摊销一律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对于出租无形资 产,只将出租时发生的相关税金和费用作为出租成本处理,对于出 租无形资产业务较多的企业,另行设置登记簿,对出租无形资产业 栏明细账户上不能反映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的完整信息记载;一旦 务进行详细记载,这样有利于对无形资产的转让业务进行全面监 出租的无形资产期满收回,又会在“管理费用”的明细账上突然出 督审核,避免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造假为使用权转让的现象发 现。因此,在无形资产的会计实务中,对于出租无形资产业务较多 生,同时也有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 的企业,会导致无形资产摊销的信息不连贯、不完整,甚至产生误 保持无形资产前后核算的连贯、一致,也可防止一些单位利用无形 导,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资产摊销恶意操纵利润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企业对于出租无形资产价值的摊 销,可考虑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一是企业无形资产出租后,不 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企业可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全 部摊入其他业务成本中,不再作为自用资产处理,同时在有关明细 账或备查簿中予以说明,对于无形资产金额特别大的企业,在编制 版。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编辑熊年春) 财冬通孔・综合2008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