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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治民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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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治民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法治是党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牢固树立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切实加强民治建设,对引领、规范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__门是“上为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综合职能部门,肩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国防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和 __六大职能,涉及多部民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此,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纳入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年度教育方案,强化法治民政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理论学习与健全学法制度紧密相连,采取通读法律原文、专题辅导与执法体会交流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编印民政手册等途径广泛宣传,提升民律法规和的社会知晓度,推进阳光执法。

2、梳理执法依据,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的民律法规和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分类和界定,按行政权力的类别编制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并在局大厅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们强化动态管理,每年及时梳理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咨询论证、合法性前置审查和集体审议等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布生效、定期清理等制度,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在法律框架下履行好民政行政执法职能。

3、履行服务职能,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坚持以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突出法治要素,运用法治手段,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落实好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加强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职能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殡葬、社区、为老等服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全省双拥模范城”、“全省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先进县市”、“全省福星工程先进县市”、“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市”、“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4、深化基层法制,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按照“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和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及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坚持把法治民政建设贯穿民政工作的始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执法效能监察,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公信力。围绕福利企业申办、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重点,加强执法监管,确保行政审批依法、有序。围绕社会救助、殡葬管理、优抚安置等民生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围绕民政项目建设和民政专项经费落实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阳光操作,规范落实。围绕做好执法违规预防、监管、教育,抓好自查自纠,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围绕规范事权行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明确执法工作要求、方法和责任,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长期以来, __门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专做赈灾募捐、救孤助残、扶贫帮困、优抚安置、生活保障等善事的社会福利部门,而不是什么执法部门。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造成了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重、轻法律,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管理,重说理、轻处罚等偏差。此外,受传统丧葬祭祀习俗和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使殡葬执法遇到了许多困扰;受双重管理影响而形成的官办色彩浓厚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现状,也给 __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来了较大的阻力。

2、执法依据刚性不强,缺乏过硬的执法手段。民政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很多,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涉及执法和处罚的条款,要么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缺乏硬性要求和可操作性;要么过分强调联合执法,没有确定 __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和处罚权。由于执法依据偏软,执法活动缺乏权威性,造成执法手段弱化,很多执法行为得不到切实保障。

3、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应有的执法力量。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的民政执法机构。由于法制工作人员少,机构不健全,专门的执法队伍尚未建立,无法统一规范行政监管、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项行政行为,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立法调研、执法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民制工作,极大地制约了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与日益繁重的民政行政执法任务很不相适应。

4、装备经费保障不力,缺乏必要的执法条件。外出执法办案离不了车辆、电话、对讲机等交通通信装备和照相、摄像、录音等调查取证设备;日常法制宣传、执法培训、立法调研、法律咨询,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也需要行政开支。由于 __门行政执法经费一直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不能及时配备,执法办案所需费用无法例行开支,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5、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督。近年来,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潜江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开展民政执法有畏难情绪,担心处罚不当会惹麻烦;有的同志有老好人思想,不愿因严格执法而得罪人,对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视而不见;有的同志对民律法规及相关执法程序不熟悉、不精通,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等。日常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没有形成制度,执法监察工作尚未有效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有待于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1、健全民制机构。民制机构在规划、组织、协调民治工作,开展民政行政执法、立法调研、普法宣传、执法培训、执法监督、行政救济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要加强民制机构建设,设立法制科,成立民政执法监察大队,纳入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按照 __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要求,统一行使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完善法规体系。要高度重视民政立法工作,把民政立法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民政工作改革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按照推进重点、突破难点、科学安排的原则,加强民政立法调研,编制切实可行的民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做好民律、法规和规章的草案起草工作,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起草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应明确规定 __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和处罚权,避免过分强调联合执法带来的相互推诿、职责不清、难以协调等弊端,树立和维护民政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性。通过发挥立法工作职能,不断完善法规体系,一方面为拓展民政工作领域、创新民政工作扫除法律障碍;另一方面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民政工作机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确定,为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民政工作权限法定化、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民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仅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的社会形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深入开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定期举办民律讲座和执法实务培训,组织民政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各项民律法规,熟悉掌握执法办案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努力适应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潜江的新形势,教育和引导民政工作人员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深化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肩负起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

4、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内部管理和执法监督制度,统一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逐步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监督体系。在接受法制部门的业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群众和社会 __的同时,进一步落实民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自上而下的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和执法质量检查考评机制。

5、落实经费物资保障。《 __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7号)明确规定,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尽快解决民政执法专项经费问题,解决部分急需执法装备的购置费用。为加强民政执法队伍管理,增强民政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民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参照、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服装的样式和标准,统一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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