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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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 编号:2016-01 2016年1月1日
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名 称: 劳保鞋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KR/WI-TBD/OM-012 版本/状态: A/0 生效日期: 2016年1月1日
1.
编制:王晓鹏 日期:审核:于 胜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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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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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保鞋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博华公司员工劳保鞋的发放、领用管理。 3. 定义
本规定劳保鞋指相关岗位劳动防护所需的防砸鞋和绝缘鞋。 4. 管理内容 发放范围及标准 序号 类别 所属部门 岗位类别/配备条件 生产操作 设备维护员 值班员 发放周期、标准、条件 1 防砸鞋 2 电绝缘鞋 1双/年/人(夏、冬各1双)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变压器产品部 1双/2年/人(夏、冬各1生产主管/调度员 双)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生产主管/调度员 2双/年/人(冬季) 生产操作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质检员 GRC产品部 1双/2年/人(夏、冬各1办公室 双)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保洁员(1双/21双/年/人(夏、冬各1年) 综合管理部 双) 库房管理员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货运司机 质检员(变压1双/年/人(夏、冬各1变压器产品部 器) 双) GRC产品部 焊接工 到期更换或失去性能更换 劳保鞋的采购
劳保鞋的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零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5月份采购夏季劳保鞋,10月份采购冬季劳保鞋,日常综合管理部备一定量的库存以满足新员工入职发放;
综合管理部分别在5月和10月前后统计各部门员工劳保鞋类别和型号需求,经公司批准后实施采购;
劳保鞋供应商应有生产许可并通过LA认证,综合管理部依据资质和成本比对,挑选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实施采购。 劳保鞋的发放
综合管理部分别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台账》纸质和电子版,由综合管理员负责维护更新;
劳保鞋每次每人发放一双,员工需以旧换新领取,不能以旧换新的发放时按原价扣除费用;
新员工劳保鞋由综合管理员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在职员工分别在5月和10月两次集中发放;
在非集中发放时间劳保鞋因工损坏而失去防护性能的,由员工本人手写说明——上级主管签字——部门经理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领取。 劳保鞋的使用管理及罚则
公司免费发放劳保鞋,但新员工入职半年内因员工本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按比例扣除费用,试用期不足一个月辞职的全额扣除;
因工损坏失去性能需要补发的,每年提供一次免费机会;多次损坏、丢失等需补发的,均按照采购价在月工资中扣除;
公司提供的劳保鞋等防护用品为保护员工工作期间身体安全,员工亦应在工作时按要求穿着佩戴;公司会不定期现场检查员工劳保鞋等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对查到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每次处罚30元,每增加一次,处罚额度增加30元,每月班组如达到上述情况3次的,处罚工长/组长100元;
公司提供但员工未按要求穿着佩戴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以违反劳动纪律论,依据事故程度处罚300元至800元;
如发生安全事故,因公司未及时发放或补发劳保鞋时,属下列情况的,处罚发放劳保鞋责任岗位人员300元至800元;
①新员工入职超过半个月的;
②劳保鞋失去性能,员工提交以旧换新申请获批并书面提交到发放管理者处超过一个星期的。
综合管理部建立劳动防护管理专栏,与使用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执行情况,各部门每月将自查结果汇总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
部统一公布各部门员工遵守及处理情况,具体处理办法为公布违规违纪情况及处罚明细,直接在月工资中扣除。 5. 附则
对新的规定未发布前,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生效。 6. 相关文件
《北京科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7. 相关记录
《劳保用品领用台账》 《劳保用品以旧换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