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之本的作⽂
诚信是⽴⾝之本的作⽂
在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本、韩国、新加坡,诚信都是天⼤的事,奈何儒家思想发源地中国,尤其⼤陆,现在却天天在念叨诚信缺失?我看问题很简单:社会发展阶段⽽已。诚信两个字其实很简单。“诚之者,择善固执之者也”。诚,就是坚守信念,没完没了,打死都不动摇。⼈+⾔为信,所谓“⾔必信,⾏必果”。你说出去的话,是你建⽴信⽤的开始。你说的话能不能落实,能不能每次都落实,我们会评价你,这叫做声望,是信⽤的达成。所以,啥都不说的⼈,没信⽤可⾔。说了办不到,或者说了不办,甚⾄说⼀套做⼀套,就是⾔⽽⽆信、失信、奸诈之辈了。
失信,可原谅和不可原谅的那么,失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原谅下?有两种。⼀种,是孟⼦认可的失信:“⼤⼈者,⾔不必信,⾏不必果;惟义所在。”有⼈把这理解为领导⼲部可以有不讲诚信的,误解!其实,孟⼦的本意是,如果是涉及⼤道义的事,可以不讲究⼩诚信。⽐如战争双⽅的卧底,不能说实话,⽽且打死也不能说。亲⼈癌症晚期了,可以不⽤讲实话……基于⼤爱的善意谎⾔,可也。另⼀种,就是平头百姓,或者⽣活太艰难,或者被强权者压迫、逼迫太甚,没办法,如孔⼦说的“鸟穷则啄,兽穷则攫,⼈穷则诈,马穷则佚”。所以,孔夫⼦的治国理念,⾮常重视⼀个逻辑:⾸先要“富之”,然后赶紧“教之”。
除了这上下两端,其他⼈、其他情况,就绝对不可以不讲诚信喽。 信,是底线
作为个⼈,“⼈⽽⽆信,不知其可也”。作为国家,“⾃古皆有死,民⽆信不⽴”。作为管理者,“信⽽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也”。作为建⾔献策者,“信⽽后谏。未信,则以为谤⼰也”。总⽽⾔之,没信⽤,就只有死路⼀条。所以,中国历代讲究的诚信精神,⽐之西⽅舶来的所谓“契约精神”,⾼⼤上的太多啦。契约是书契合约,即合同,可以再找个公证、旁证什么的。俩⼈签字画押,按合同办,当然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来毁约。⽽中国⼈的诚信呢,是⼀⾔九⿍,说了就得算,打死也不能改。所以,才有尾⽣抱柱、季布⼀诺的故事。当然,对于⽂化底蕴有待丰富的⼈来说,契约精神也可以讲讲。讲了之后,再升级到诚信精神。可也。信者,圣也!信,是中国⼈的基本道德原则之⼀。道德,即价值观的共识,最⽜的道德原则,就是普世价值观了。中国为世界贡献了很多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简单⽽⾔,就是董仲舒所概括总结,⽽由朱熹命名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朱熹说,“百⾏万善,总于五常”。这五常,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中国⼈的“德商”,其中包括:爱⼈⼈爱之的“仁商”;“⽆为其所不为”、“虽千万⼈吾往矣”的“义商”;敬⼈⼈敬之的“礼商”;权衡进退、知⼈⾃知的“智商”,还有作为底线和最⾼理念的.“信商”。社会上通常所说的“情商”,只是仁和礼两个字的部分含义⽽已。有意思的是,作为⽂化集⼤成者的董仲舒,把阴阳五⾏的思维体系与儒家思维整合,以五⾏对应五德。他认为“信”对应着“⼟”,⼟,如同⼤地和⾼⼭,承载⼀切,⼜⾼⼭仰⽌,所以,信,是⼀种神圣的理念。⽽上世纪汉墓出⼟的帛书中,也有以“仁义礼智圣”对应五⾏。可见,信,乃是神圣之品德啊。《易经·系辞》说:“天之所助者,顺也。⼈之所助者,信也。”讲诚信,则近乎圣⼈。信商⾼,则可以发财,持续发展。河北保定有个“油条哥”,名叫刘洪安,把孔夫⼦的“⼰所不欲,勿施于⼈”写在招牌上,宣称不⽤剩油炸油条,实实在在地履⾏承诺,居然⽣意爆棚,从⼀个⼩⼩的早点铺发展为连锁店,本⼈也成了全国道德模范。当然,对这个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分⼗分地不赞成!⾄于⽼字号们,诚信都是基本功。同仁堂,成⽴于1669年,⼀幅⽤了300多年。上联“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下联“品位虽贵必不敢减物⼒”。两个“必不敢”,就是诚信的承诺嘛。其实,“信”这个字本⾝,也有表⽰强调语⽓的意思:信乎!就是确定⼀定以及肯定的意思嘛。诚信精神⼊⾻髓,即⽂化。有诚信⽂化,必能塑造⼝
碑。⼝碑,就是品牌。所以,品牌,其实源⾃你的⽂化底蕴。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惜我们的企业家、专家们,罗哩罗嗦的没⼏个能说的明⽩。法治加德教,可再现诚信,积累信商孔夫⼦说:“⼀⽇克⼰复礼,天下归仁焉。”中华民族⼏千年教化,道德标准始终都在,就是由于天时、环境的影响,⼈⼼时有波动,所以周期性地需要重建,即“复”和“归”。如今,也⼀样,中华复兴,必以中华⽂化的复兴为基础,⽬的是⼈⼼回归道德。那么,如何“复”⽽“归”?需要“克⼰”嘛。⽤孔夫⼦⼀贯好⽤的⽅法,就是“刑政相参,以德以法”,⽽达到“化民成俗”。就是说,⼀⽅⾯以严格的法治做保障,让⼈不敢不诚信,另⼀⽅⾯⽤教化影响⼈⼼、提升⼼智,让⼈愿意诚信,能够做到诚信,从⽽笃⾏诚信。⼀、对失信零容忍 授信、建⽴信⽤,需要慢慢积累,可如果他什么时候有⼀块钱的不诚信,请⽴即开除他,⽽且把他的不诚信⾏为永久公布在你的⽹站上,逼死他。韩国前总统、韩国前国奥⾜球队员都可以因为失信⾏为⾃杀,我们的⼈怎么只有畏罪⾃杀的?
苏州德胜洋楼和⼭东京博控股,实⾏诚信报销制度,不⽤领导签字,每次去报销都要宣读诚信誓⾔,如果有违规,开除没商量。据说,他们实⾏这样制度多年,没有出过问题。格⼒电器董明珠⾃⼰说,有⼀次⼀位下属上班时间去送⽗母,回来和她说是送客户,她说,这么正常的事都要撒谎,如果是⼤事,更不会诚信,所以把此⼈免掉了。我们的企业、社会,能不能⽤最严格乃⾄于严苛的诚信管理制度和法律?为什么不呢?底线嘛。底线不硬,还叫做底线吗?⼆、追究典守者之责
诚信管理,诚信教化,责任在谁?在于朱熹夫⼦所说的“典守者”。即,企业、组织的最⾼领导者,有关诚信的管理者、教育者们。⽐如说,我们的很多管理规定都是可以商量的,罚款200到2000,结果把处罚变成交易,罚你200还是2000,看你给我什么好处了。我认为,涉及诚信问题的类似法律法规制度,都属于混账规矩。是否诚信,是0和1的关系,不能来个0.5,有了0.5,就有0.1、0.2,还会有0.05……信,是底线问题。有信应该是常态,不应奖励。奖励了就容易导致有⼈⽤来做幌⼦。所以,我建议:1,不再搞什么重合同守信⽤、驰名商标之类评选。这类评选完全是给⾃⼰弄好处的路⼦。好,⾃有市场给好评,不该⽤部门的信誉为其担保。如果今年评的好,明年⼜完蛋了呢?2,有市场监督职能的部门应该⼀起做个诚信⽹络,设置⿊名单。对不诚信的企业、个⼈,上⿊名单公布,永远市场禁⼊。3,对民间守信故事可宣传,但不做任何荣誉评选。我们现在很多部门热衷搞评选,连慈善都评选,按照捐款多少评,这样的评选办近乎⽆耻。善,是发⼼,不可在乎是⼀元钱还是⼀亿元钱。⽽拿着慈善做幌⼦买⾯⼦,⽬的⽆⾮是更多欺诈。
信,如何笃⾏之?中国⼈⼀向强调知⾏合⼀,诚信,如何知⾏合⼀呢,我认为有四个层次:第⼀层,博学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故我信。第⼆层,明辨,则笃信。我信,择善固执。第三层,信⾏,即笃⾏不辍,久⽽久之,⼈相信我,⼝碑、品牌积累中。第四层,得信,“信则⼈任焉”。如此,⽆论个⼈、企业、组织、国家,如《中庸》所述,“⼤德者,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