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收入概述 2. 销售商品收入 3. 提供劳务收入
4.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 收入概述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章着重讲解不同形式的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1)经常性活动
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
(2)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 如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利用闲置资金对外投资、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等,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注意
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既不属于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属于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 销售商品收入
2.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2.2 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方法
2.3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2.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2.1.1 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1)通常情况下,转移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商品零售、预收款销售商品、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 托收承付销售商品
▲ 在商品发出办妥托收手续时,通常表明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因此可以确认收入; ▲ 如果已发出商品很可能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的,表明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
(2)某些情况下,转移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在这种情形下,应当视同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视同买断委托代销
▲ 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3)某些情况下,转移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
示例
▲ 商品不符合要求且未根据保证条款弥补; ▲ 收入能否取得取决于对方是否卖出商品;
▲ 未完成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 合同中有退货条款,且无法确定退货可能性。 2.1.2 对已售商品既没有继续管理权,也不能有效控制
如房地产开发商将住宅小区售给业主后,与业主委员会签定协议,管理住宅小区物
业,并按月收取物业管理费。
在有的情况下,企业商品售出后,由于各种原因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或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如售后回购、售后租回等,则说明此项销售交易没有完成,销售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1.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 无法确定销售商品的价格 不能合理估计收入的金额 退货期满后再确定销售收入 2.1.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
注: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确认的收入,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2.1.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示例
甲公司约定为乙公司生产并销售一台大型设备。甲公司因生产能力不足,委托丙公司生产某部件,丙公司发生的成本经甲公司认定后按成本总额的108%支付款项 。假定甲公司、丙公司均完成生产任务,并将大型设备交付乙公司验收合格。
如丙公司未将有关成本资料交甲公司认定,且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成本金额,则不满足
本确认条件。
如丙公司未将有关成本资料交甲公司认定,但甲公司能够合理估计成本金额,则视同满
足本确认条件。
0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中)
2.2 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方法
2.2.1 销售商品收入计量的基本原则
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实际为终值)。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 销售退回
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
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收入,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通常冲减当期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通常冲减当期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2.2 销售商品收入计量的例外原则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通常为3年以上), 如分期收款
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通常为现销价格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 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销售,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未实现融资收益), 原则上只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不能采用直线法摊销。 示例
20×1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 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 ,分 5 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 。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 。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定甲司发出商品时, 其有关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 ; 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纳税义务。
分析: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600万元。 根据公式:未来五年收款额的现值=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 可以得出:400×(P/A,r,5)=1600(万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 当r=7%时,400×4.1002=10.08>1600 当r=8%时,400×3.9927=1597.08<1600
10.08160010.081597.08
7%r7% 8%现值 10.08 1600 1597.08
利率 7% r 8%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甲公司各期的账务处理如下: ( 1 ) 20×1年1月1日销售实现
借:长期应收款 20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 000 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 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15 600 000
( 2 ) 20×1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 268 800
贷:财务费用 1 268 800 其他各年略
财务费用和已收本金计算表
*尾数调整
2.3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一些具体形式: 销售方式 收入确认与计量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委托方发出商品,代销 视同买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符合收入确认条销售 断方式 与委托方无关 件时确认收入 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委托方收到代销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收取手续费方式 预收款销售方式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时
售后回购(其他应付款) 示例
甲公司在2012年5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开出的专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额为 17万元。商品尚未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5月1日,签订的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日销售商品开出专用时: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0 000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 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 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10÷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3)9月30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专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110万元 ,税额为18.7万元, 款项已经支付。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借:其他应付款 1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87 000
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 销售退回
指企业销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示例
甲公司在20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专用上注明的
销售价格为50 000元,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乙公司在2007年10月27日支付货款,12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率,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借: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能够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不能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退货期满确认收入。 示例1
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000 件健
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专用上注明
的销售价格为2500000元, 额为425000元。
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
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 20%; 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专用。 分析:甲公司销货附有退回条件,且可以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销售当月预估退货20%
为1000件。
收入:5000*500=2500000
(退货收入:2500000*20%=500000) 成本:5000*400=2000000
(退货成本:2000000*20%=400000)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2) 1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2) 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 2 925 000 (4) 6月30日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为1000件,款项已经支付 借:库存商品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5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2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银行存款 702 000
示例2
沿用上题,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专用。 分析:甲公司销货附有退回条件,且无法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4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425 000 借:发出商品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2) 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预收账款 2 500 000 应收账款 425 000 (3) 6月30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2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发出商品 2 000 000 (4) 6月30日退货期满,发生2000件退货时借:预收账款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 000
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00 000 库存商品 800 000
贷:发出商品 2 000 000
0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下)
3. 提供劳务收入
3.1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3.1.1 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交易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 ▲ 已完工作的测量;
▲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当采用
直线法确认,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完工进度。 3.1.2 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成本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示例
A公司于20×7年12月1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
600000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440000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为280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薪酬),估计还会发生安装费用120000元。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280000÷(280000+120000)=70% 20×7年12月31日确认的劳务收入=600000×70%-0=420000(元)
20×7年12月31日结转的劳务成本=(280000+120000)×70%-0=280000(元)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28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80 000 (2)预收劳务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0 000 贷:预收账款 440 000
(3)20×7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 4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 000 贷:劳务成本 280 000 3.2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是否能够得到补偿,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示例
甲公司于20×7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
20×8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60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8年3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
20×8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20×8年2月29日,甲公司发生培训
成本15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8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预付的培训费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预收账款 20 000 (2)实际发生培训支出30000 借:劳务成本 1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5 000 (3)20×8年2月29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借:预收账款 1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000 贷:劳务成本 15 000 3.3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3.3.1 销售商品部分与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销售商品部分作为
销售商品处理、提供劳务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3.3.2 销售商品部分与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应当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示例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甲公司开出的
专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1000000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980000元,安装费为20000元,额为170000元。电梯的成本为560000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120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假定电梯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电梯发出结转成本560000元
借:发出商品 560 000 贷:库存商品 560 000 (2)实际发生安装费用12000元
借:劳务成本 1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000 (3)确认销售电梯和提供劳务收入1000000元
借:应收账款 1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980 000 ——提供劳务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70 000
(4)结转销售商品成本560000元和安装成本12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0 000
贷:发出商品 5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劳务成本 12 000 示例2
甲公司在20X7年12月8日向乙商场销售一批彩色电视机,为保证及时供货,双方约定
由甲公司动用自己的汽车进行运输,甲公司向乙商场确定的货款价格包括彩电售价和运输费价格。甲公司开出的专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2000000元,额为340000元,款项于当天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2000元。假定货款中彩电销售价格和运输费价格无法区分,甲公司为运输该批彩色电视机发生的运输成本为340元,包括运输工人薪酬等。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彩色电视机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2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340 000 (2)发生运输劳务成本
借:劳务成本 340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340 (3)结转彩色电视机成本和运输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 340 贷:库存商品 72 000
劳务成本 340 3.4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及其有关部门或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取得特许经营权合同,并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建造有关基础设施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3.4.1 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
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 基础设施建成后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限定金额时,合同授予方补偿给项目公司有关差价,则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②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间内有权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 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 ,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3.4.2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
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处理。 3.4.3 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
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3.4.4 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3.4.5 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
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3.5 授予客户奖励积分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
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确定:
单独销售奖励积分可取得的金额;
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商品或服务的
公允价值或者采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1)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在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当于完工百分比法)
A.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B.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2)企业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在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 A.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则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应确认为其他应付款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 B.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则授予企业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照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
(3)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过已收和应收对价时,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有关亏损合同的规定处理。
示例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推出了客户忠诚度计划。该计划为:持积分卡的客户在甲
公司消费时,甲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可购买甲公司的任何一种商品;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作废。 2010年,甲公司销售额为50 000万元(不包括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下同),授
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50 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20 000万分。 2010年年末,甲公司估计2010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使用。
2011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8000万分,2011年年末,甲公司估计2010年度授予的奖
励积分将有70%使用。
2012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6 000万分,至2012年12月31日,2010年度授予的奖
励积分剩余部分失效。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因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销售
收入,以及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1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
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2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
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2010年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50 000×0.01=500(万元);销售商品应当
确认的收入=50 000-50 000×0.01=49 500(万元),递延收益部分2010年确认的收入(因奖励积分部分确认的收入)=20 000÷(50 000×80%)×500=250(万元),2010年确认的收入=(50 000-500)+250=49 7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 000 借:递延收益 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 递延收益 500
(2)递延收益部分2011年累计确认的收入(因奖励积分部分累计确认的收入)=28
000÷(50 000×70%)×500=400(万元),2011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400-250=150(万元)。
借:递延收益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3)最后一年应将剩余递延收益全部确认为收入,即2012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
确认的收入=500-400=100(万元)。
借:递延收益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3.6 其他特殊劳务收入 安装费
开发软件的收费 艺术表演等收费 特许权费
长期提供重复劳务收取的劳务费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 可区分售价的服务费 宣传媒介的收费
劳务项目
收入确认原则
艺术表演、招待应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预收款项如宴会等特殊活涉及几项活动,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动收费 别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费 和会员费
只允许取得会籍,其他服务或商品另行收费的—应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应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应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提供设备或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 长期提供重复劳务收取的劳务费
4.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1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内容
利息收入 使用费收入
出租资产的租金 债权投资的利息 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
4.2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方法 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法
使用费收入:约定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 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
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 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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