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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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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年

目 规 月

一. 工程项目概况

二. 工程特点 三.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四. 监理工作目标 五. 监理工作依据 六.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岗位职责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八、旁站监理 九、监理工作程序 十、监理工作要求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十二、采用规范与表式 十三、监理设施

一、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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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景观提升工程,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21年5月-2021年9月8日。该工程主要内容为公园内的道路、地坪和配套管理用房的建设以及给排水、供电、煤气、通讯等管道工程的敷设,工程规模约22.2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元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范围位于 ,是本市近年来规划建设的最大的近郊森林公园,具有标志性的滨江景观,也是水路进入上海的门户。

本工程是在原苗圃基础上的改建工程,要充分利用原道路路基,因此新老路基的搭接处理是本工程的技术重点。

改造工程,监理过程中须督促施工方,加强对地下管、线。

同时,种植土上的新路基橡皮土的处理,也是本工程在施工中应予充分关注的重点。

监理过程中,除结构等内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外,硬质景观的美观要求尤为突出,须重点把关。

由于紧靠江海,雷雨、台风季节还须加强对防汛大堤的检查监控等。 三、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监理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监理,保修期内适时解决相关监理事宜。施工监理工期为按施工合同工期另加一个月的整理时间。 2.施工监理内容 质量监理: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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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4)参加施工图会审。

(5)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助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7)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8)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9)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商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

(10)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12)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4)组织业主和承建商进行竣工初步验收。 (15)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6)参加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 (17)检查工程状况,参与坚定质量责任。 (18)督促承建商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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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安全监理:

(1) 审查承包方的技术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

(2) 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3) 审查承包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督促施工单位检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并建立验收手续。

(4) 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文明施工监理:

(1)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栏设置。

(2) 检查督促本工地的排水设施、封堵排水管道的申报手续,以及对公用管线保护的措施和其他应急设施,保持畅通、安全。

(3)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畅通。

(4)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在规定地点堆放。

(5)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工地卫生设施,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6) 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场工作。

四、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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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目标:确保竣工验收一次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管线事故,创建市级安全达标工地,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3、造价控制目标:按合同条款核签完成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目标:监理作为第三方按公正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帮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履行合同。

5、竣工档案目标:指导、帮助、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归档资料。 (二)目标控制:

指导思想: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以实现项目各项目标。在监理工作中要严格贯彻公司“积极参与、严格把关、勤于协调、热情服务”的服务方针。

质量控制:监理在施工阶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从对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的质量检验采用全过程的系统控制。

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现场施工人员、工程原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生产技术和管理的五要素予以控制。

安排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关键部位旁站监理。 对于隐蔽工程100%检查,关键部位重要工艺旁站检查,一般项目抽查为抽查总量的10~20%。

根据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评定标准,按统一要求,做到检查表格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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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程序化,在监理过程中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资料的积累和管理。

进度控制:协助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关键节点实施控制,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施工,对月、周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进行审核、核查与比较,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投资控制:把计划投资额作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值,把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支出额与规定的投资额进行比较,找出偏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从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和方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核入手,分析确定工程的危险源并对人、机、料、法、环的不稳定因素加以控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目标控制的流程图:

项目监理组 质量控制 事前提出预防措施 事中进行检查验收 事后检查整改复验 月、季计划进度审核 进度控制 月、季实际进度核查 计划与实际进度的比较调整 投资控制 月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事前进行交底工,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 事中进行检查,督促对隐患进行整改

五、监理依据 1.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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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第393号

(4)《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870

(5)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7)《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8)《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依法成立的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依据成立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4.由委托人提供认可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

组织设计及其它文件。

5.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6.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颁布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竣工验收接管规定》及其他的国家、地方相关专业的有关施工验 收规程

7.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95”表式汇报及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表式 8.竣工资料编制按有关档案归档规范执行

9.国家、地方及市政局颁发的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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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职责 1.组织机构网络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测量 材料见证 现场监理 合格工程 计量 安全文明 内业资料

由于工程施工的阶段性和施工工艺程序先后的原因,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监理组人员的安排与分工,按照施工阶段及程序先后作适当调整。

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既分工又协作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 2. 项目监理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驻现场项目监理组的授权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项目监理组的现场服务工作,对外代表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对内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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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2)根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具体情况同工程部确定监理部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服务质量。

(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作监理工作交底。

(4)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掌握设计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及设计施工图的会审。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6)参与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7)检查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审核工程开工报告,协助业主下达工程开工通知单。

(8)审定、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及暂停令。 (9)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核定月完成工程量、审核工程量签证。

(11)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会议。 (12)组织项目监理组人员学习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13)主持或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整改验收,并上报公司。

(14)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预验与初验,参加竣工验收。 (15)主持监理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督促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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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负责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结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本专业有关的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

有关规定。

(2)参加设计施工图的审核、交底及会审。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方案和承包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审查,并提出意见供总监参考;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工艺进行施工。

(4)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指导下,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项目的旁站、巡视检查、工序检查验收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认手续。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好本专业质量监理目标的控制与检查。

(6)检查工程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进场的质保书、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检查督促按照“试验样品签证制”规定送交材料试验样品或试件,按合同要求进行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检复试。

(7)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整改验收。

(8)审查本专业工程项目月完成工程量、月付款申报表、索赔或费用追加报审表,提供数据和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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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编写监理日记、监理工作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口头或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编写供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0)参与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预验、初验和终验。 (11)整理汇总本专业监理资料,编写专业监理工作小结。 3、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设计交接桩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发现偏差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调整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

(2)根据测量精度要求,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并办理复核验收签证手续。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定位控制线及标高控制点的放设进行抽检或定期复核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沉降、位移的观测项目及放设使用时间较长的控制线、标高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复核,并做好记录。

(4)做好新增工程量的测量及复核验收。

(5)核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和量度工具的鉴定计量情况。 (6)负责自备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7)负责测量内业资料,测量记录的整理和汇总。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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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救方案、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4) 负责进场作业机械、设备的审核,检查作业现场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5) 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劳动局关于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6)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脚手架规范搭设及其技术审核。

(7)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

(8) 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现象及时向现场施工人员指出,必要时开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对发现危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违章作业现象及时向总监汇报,开出工程暂停令,直至整改完毕。

(9)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10) 编写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来往函件、技术资料、资质审查材料、施工机械审核材料、会议记录、安全监理月报表等有关文字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11) 参与工程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并验收。

(12)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5、试验(材料见证)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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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地方和设计有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验收。

(2)对施工单位已检查认可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的施工单位自检率的10~20%进行抽检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对施工单位外加工构件的材料进行检查认可。

(4)按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已验收合格的部分工程按一定频率进行工程试验和测试,提供数据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

(5)检查施工单位送检实验室的资质和试块标养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标养室标养条件。

(6)汇总各项试验和测试成果,整理成册,以便随时查询。 (7)定期向总监汇报工作,参加工地会议。 6、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7)关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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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程有关合同、图纸、文件、技术资料的签收、分发和保管。 (2)接收的合同、图纸、文件、技术资料应标识齐备,资料的管理实行分册编目登记。

(3)负责资料的借、还手续。

(4)按工程部位汇总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计量等内业资料,进行编号存放,尽量使用计算机管理。

(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质量及完成情况,及时提供信息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整改与补充。

(5)工程验收前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数据资料。

(6)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编并负责移交归档。 七、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一) 监理工作方法

1、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公司按照监理合同和国家颁发的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2、质量、进度控制采取“计划-实施-检查-纠编”的工作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度目标进行动态控制。

严格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各种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达到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

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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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阶段实施计划。如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找出进度拖后的原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实施完成。

严格控制新增工程量签证,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减少新增工程量签证,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正确合理的新增工程量清单。

3、认真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

事前控制内容:开工条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工艺方案的审查、管理网络与质保体系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检查、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质保资料与外观质量的检查、见证取样与抽检复试。

事中检查:工序施工工艺流程与操作质量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与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事后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资料整理归档。 4、做好主动控制。工程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因此监理人员应深入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预见性,采取预控措施对工程施工要素进行主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5、巡视与旁站相结合。巡视的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旁站是为了确保关键工序或关键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中应实行巡视监理与旁站监理相结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工序的重要性、控制的难点与重点确定巡视路线和巡视频率,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以便掌握施工进展与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工艺操作及操作质量、施工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或整改,保证实体质量,减少工序或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时的质量问题整改或缺陷遗留与安全隐患。对于关键工序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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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操作则应实施旁站监理。

6、材料试验见证与平行检验。对于所有进场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检查其质保书及合格证和外观质量,原材料和混凝土、砂浆试块等进行见证取样,并按15%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

7、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工程验收与材料报验、技术文件报审均应严格按监理程序进行,上道工序未验收通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贯彻“监、帮、促”的方针,做到严格监理,热忱服务,帮助施施工单位健全组织网络,做好过程控制。

(二)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配置专业齐全、能够胜任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技术措施:重点对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对工程质量抓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找出重点工序和对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点作重点防范。发挥本公司、监理组人员的技术优势对重点、难点部位或工序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论证、优化,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议,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

3、合同措施:要充分运用监理合同赋予监理方的权力和义务,跟踪检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各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偏差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经济措施:把好工程量签证关,为业主和承建单位出谋划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可能条件下采取必要的奖罚措施,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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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

组建监理班子进驻施工现场 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调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 分包单位资审 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批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 依据合同,对工程进行目标控审批竣工验收资料 组织工程初验 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监理工作总结 18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施工单位验收、认可 申报

申报 否 分包 进行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自检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整改 填写(工程报验单) 否 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 可 监理签署(工程报验单)

工程隐蔽 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 19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流程

确定工期总目标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期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申报 否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责成 施工 申报 否 单位 监理工程师审核 采取 措施

实 施

否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

按计划执行

工程量签证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

申报 否

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进度、质量, 进行已完工程数量计量审核,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进行财务复核后付款 20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填报分项工程申请单(施工单位)

审核施工准备情况

工 程 开 工

汇总检查工程中每道工序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 安全文明措施计划 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单位) 验收签证 现场检查

合格 合格 进入工序施工

编报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月报 工程竣工

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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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核定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申报 否 监理工程师审查 可 施工单位采购

附合格证进场施工单位抽样测试 否 监理单位按规定抽检

对双方数据监理工程师进行核验 可

投入使用

技术联系工作程序

申报 否 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内容

磋商 磋商 设计 监理工程师 单位 审核 磋商 磋商 可 重大问题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实施 22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必要时 发出停工令(监) 发出质量通知单(监) 上报主管部门 倒塌事故12小时上报 重大事故5日内上报 一般事故每月汇总集中上报 发生质量事故

组织审查 《调查报告》 (监) 研究、制定处理方案 暂停施工 事故调查

事故原因分析 提交《质量缺陷调查报告》(施) 原因不清

不处理 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恢复施工 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发出复工令 实施处理方案 补充调查 完成处理,自检 申请验收(施) 提出新方案 检查、验收(监) 23

竣工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预验收申请

申报 否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验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单位就存在

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整改

申报 否 监理单位复验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施工、监监理单位提 理、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出质量评估

工程资料备案 施工监理结束 24

九、监理工作要求

(一) 开工报告的申报和审定

1、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有关手续程序及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

2、有关手续程序和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向有关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3、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核查、审定、签认,方可正式开工。

(二)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制度

1、 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前,有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图的审核工作,并将有关问题汇总,形成书面文件,待逐项解决。

2、 工程开工前,应由有关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参与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3、 设计单位应对有关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或问题,研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 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会议,召集单位应负责作好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正式发送各参与单位。

(三)设计修改与设计变更

1、 凡属设计本身出现的矛盾差错或问题及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之处,通过正式程序,通知设计单位,经设计人员确认后,应由设计单位正式出具设计修改通知单,发送有关单位。施工单位接到正式 设计修改通知单,方可按设计修改通知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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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属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求,需要变更设计,应由要求变更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说明需要变更的内容、理由各要求,征得设计人员同意签认后,再分发有关单位。施工单位接到设计签认的联系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3、 设计修改通知单和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均应有统一格式、编号和规定的签发手续程序。

(四)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定

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10天,向监理组送交一份经上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 项目监理组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5天内,提出监理组的审查书面意见。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组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经监理组复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五) 基线、标高及定位放线的复核验收

1、 施工单位放设的基线及补放的水准标高应稳固、牢靠,并便于复核。 2、 放设的基线及水准标高,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复核、绘制基线、标高、简图,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经监理组复核验收签认,方可使用。

3、 放设的基线控制点和水准标高,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校核,并作好记录,监理组进行抽检核查,作好记录。

4、 各分部、工序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标高控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提出方法和要求。监理组应在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复核、验收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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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检查验收规定要求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2、 各工序之间的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组检查验收。未经监理组检查验收认可和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隐蔽。

3、 需由市、区质监站进行工程阶段性、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的项目实行工程备案,施工单位应事先做好内部检查验收及各项准备工作。验收后按规定办理中间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备案签认手续。

4、 砼浇灌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及准备工作,再向监理组提交砼浇灌通知单,经监理检查核定,由总监签发砼浇灌令。

5、 搭设的施工脚手架、高空走道跳板、四大洞口的防护装置、安全网和工人佩戴的安全带、安全帽,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经常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七) 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的签发

1、 凡发生下列情况,监理组将根据具体情况签发监理工作业务单、监理通知单。

(1) 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口头提出后,施工单位不进行纠正或整改。

(2) 施工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和验收程序进行施工。

(3)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按照规定要求程序上报和处理。

(4) 工程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不符合质量规定或未按规定要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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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质保书,试验报告及有关检测资料。

(5) 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或不按照安全检查、文明施工规定要求进行施工。 2、 对监理组签发的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对监理通知单应做出书面答复,并经监理核查认可。

(八) 停工令的签发

1、 当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施工,且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经口头和书面通知整改无效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监理组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2、 施工单位接到监理组签发的暂停令后,必须立即按暂停令的要求进行停工整改。

3、 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正式通知监理组进行检查验收,经同意后由监理组签发复工通知令,方可重新开始施工。 (九) 施工例会和协调会

1、 为了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应定期召开现场施工例会,一般每周一次,并有专人负责编写例会会议纪要,发送各参会单位备查。

2、 根据情况和需要,可及时召开现场施工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 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有矛盾时,监理组有权要求调整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1、 施工单位应在月末、季末向监理组提交下月下季的施工进度,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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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周进度安排,经监理组审核认可。

2、 月完成的工程量应附简图、计算式,经监理组审核签认,方为有效,视作月付款凭据。

(十一)工程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

1、 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并建立台账。

2、 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并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半成品的试验报告或检测资料。

3、 凡在施工现场抽样送交的试验材料和试件,必须按照“试验样品见证制”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4、 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半成品等有关质保书、合格证、试验检测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从工程一开始,应重视做好收交核验、整理、保管等各项工作。监理组随时进行检查督促。

5、 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如有甲方供应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应由供方负责进场检查,验收提交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进行下述工作,应正式委托施工单位负责,监理组进行抽查核验。 (十二)发包单位、供货单位资质、资格的审核

1、 总包单位必须在事前将选定的分包单位、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有关资料送交经监理组,经监理组审核不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 经监理组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在工程开工前由总包单位召集分包单位负责人,以及建设单位、监理组有关人员参加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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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联系协调会议,其目的是:介绍和了解情况,要求分包单位提交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监理组提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检查验收要求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注意要点。

3、 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配件及设备、供货单位资质、资格应报送监理组审查同意。

4、 某些项目如需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分包,除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的分包项目外,其他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分包项目,亦应按上述1、2条要求执行。 (十三)质量、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

1、 施工单位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及时调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 对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提出的整改处理意见,应经监理组和有关单位及部门审查同意。整改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组检查验收签认。

3、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之情节严重者,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和处理处罚意见,由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要求

1、 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实测评分。合格后提出预验申请,并提交自检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验。

2、 施工单位对预验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监理组复验通过后,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验。

3、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竣工初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经监理组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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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竣工初验复查通过后,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终验工作,监理组提出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搞好验收工作。

(十五)竣工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与编册。

1、 竣工资料是工程交工验收时的一项重要工作。施工单位一开始就应重视此项工作,对竣工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编册应有专人负责。

2、 工程竣工资料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前,应组织人力、物力,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汇编成册,监理组应检查、督促。

3、 竣工资料汇编成册后,应在交工验收前,送交有关单位及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1、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制度

(1) 监理规划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报请公司审定再正式报送建设单位审核认可。

(2)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内容和监理规划要求分别负责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报公司备案。

(3) 监理规划应监理合同签订、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后及时编写完成,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监理规划编写审定认可后,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编写完成,以指导本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细则应突出本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和措施、方法。

(4)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拟编写以下监理实施细则: A、 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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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C、 材料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D、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内部会议制度

(1) 每月月底由总监负责召开一次监理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当月监理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监理工作要求。

(2) 总监可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召开监理组内部会议,研究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重大专题性问题。

3、 对外行文审批、签发制度

(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发送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应经总监审核。

(2) 凡对外行文签发的通知、函件,均应在送文薄上登记,并经收件单位有关人员签收。

(3) 对外发送或签发的来往函件,均有专人登记保管。 4、 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检查验收记录制度

(1) 各专业监理按规定要求每天应记好监理工作日记和现场施工的检查验收记录。

(2) 总监对各专业监理所记日记和检查验收记录进行审查,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 总监根据当月的监理工作情况及各专业监理在日记或记录中所反映的问题,编写监理月报,书面向建设单位、公司及有关部门汇报当月监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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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汇报制度

(1) 各专业监理对现场施工的检查验收情况,除每天记好日记和记录外,对有关重要问题或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总监汇报。

(2) 总监除每月月报向建设单位、公司汇报外,对现场施工发生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除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外,必要时应向建设单位和公司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 监理值班制度

(1) 总监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和要求,指定安排值班人员,日夜三班制作业或节假日施工,监理组均有值班人员跟班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2) 监理组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守则,按规定要求写好值班日记和检查验收记录。

(3) 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及有关部门汇报。总监应及时提出处理、解决的意见和方法,必要时应至现场了解情况,研究处理有关问题。

7、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 总监根据内部分工情况,指定专人或按专业性质分别负责,对各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及保管工作。

(2) 监理人员对监理资料应认真检查资料内容、格式、日期、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 各专业监理需经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时间提交有关质量保证资料。

(4)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组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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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十一、采用规范与表式

本工程采用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及监理表式采用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95”表式。

十二、主要监理设施 1.水准仪 2.经纬仪 3.全站仪 4.电 脑 5.钢卷尺

6.工程检测仪器一套(包括靠尺、楔形塞尺、水平尺、直角尺等) 7、照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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