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患者评分制度
1、对入住与出ICU病房的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资源; 2、入住与出ICU病房的患者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最好进行危重程度 评分;
3、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根据各ICU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适宜 的评分方法;
(1) 、APACHEⅡ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 (2) 、MODS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TISS-28治疗干预评分;
(4)、根据自身ICU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他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4、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可通过医 院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用何种评分系 统都应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 息比较的可度;
5、评分工作在医务处领导下实施,综合ICU与专科ICU都应进行,定期将 评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ICU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ICU资 源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 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