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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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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患病或⾮因⼯负伤治疗期间的⼯资⽀付标准是什

随着⼈们法律意识得不断提⾼,⼤家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在病假期间⼯资应该如何计算,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职⼯患病或⾮因⼯负伤治疗期间的⼯资⽀付标准是什么1.病假⼯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单位与职⼯代表通过⼯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资集体协议。

(3)⽤⼈单位与劳动者⽆任何约定的,假期⼯资的计算基数统⼀按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式确定:

(1)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付疾病休假⼯资:①连续⼯龄不满2年的,按本⼈⼯资的60%计发;②连续⼯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资70%计发;③连续⼯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资的80%计发;④连续⼯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资的90%计发;⑤连续⼯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100%计发。

(2)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的,由企业⽀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龄不满1年的,按本⼈⼯资的40%计发;②连续⼯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资的50%计发;③连续⼯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60%计发。

病假⼯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资的数额。病假⼯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六条 ⼯⼈职员疾病或⾮因⼯负伤停⽌⼯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三条⼄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政⽅⾯或资⽅按下列标准⽀付病伤假期⼯资:本企业⼯龄不满⼆年者,为本⼈⼯资百分之六⼗;已满⼆年不满四年者,为本⼈⼯资百分之七⼗;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资百分之⼋⼗;已满六年不满⼋年者,为本⼈⼯资百分之九⼗;已满⼋年及⼋年以上者,为本⼈⼯资百分之⼀百。

第⼗七条 ⼯⼈职员疾病或⾮因⼯负伤停⽌⼯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六个⽉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三条⼄款的规定, 病伤假期⼯资停发, 改由劳动保险基⾦项下,按⽉付给疾病或⾮因⼯负伤救济费, 其标准如下: 本企业⼯龄不满⼀年者,为本⼈⼯资百分之四⼗;已满⼀年未满三年者,为本⼈⼯资百分之五⼗;三年及三年以上者,为本⼈⼯资百分之六⼗。此项救济费付⾄能⼯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

第⼗⼋条 ⼯⼈职员的本⼈⼯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资者,领取疾病或⾮因⼯负伤救济费时, 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资百分之四⼗, 应按平均⼯资百分之四⼗发给,但不得⾼于本⼈⼯资。

以上是店铺⼩编整理的有关职⼯因病休假期间⼯资⽀付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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