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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不孝顺不是小事
作者:子皓
来源:《华人时刊》2011年第03期
“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不久前,河北省魏县一则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发热议。在笔者看来,此规定是否可行姑且不论,但作为干部,孝顺不孝顺,不是小事。
孝道是中华文化所独有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规范。孝体现着“感恩、仁爱、责任”三种人文精神。“百善孝为先”,几千年来,孝对于中华民族的传承发展,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想治国治得好,天下平得好,齐家是重要的先决条件之一。孝敬父母、家庭和睦,是做人的本分,也是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所以中国古人强调“孝”,某些朝代甚至还实行“以孝治天下”的国策,目的就是造就“治国平天下”的人才。如今,虽说时代不同了,但考察一名干部是否具有孝顺的品德,作为评判一个干部“德”的一个侧面,仍是非常必要的。虽然,谁也无法保证一个孝顺的就是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不孝顺,没有责任意识、没有承担意识,不懂得感恩,连父母、家庭都不放在眼里的人,必然无法在重要岗位、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义正言严地去为民讲话、为民奉献……
立宗旨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人,把人民当作父母,一直都在倡导尽孝道。很多干部多以人民子女自居,焦裕禄救灾时自称是灾民的儿子,也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陈毅诗云:“靠人民,支援永不忘,他是重生亲父母,我是斗争好儿郎。”这些话语都包含了责任、包含了担承、包含了感恩、包含了回报……那些视仕途为替国民尽忠孝义务,毕恭毕敬地侍奉百姓的干部,无疑是人民名副其实的好儿郎。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孝顺的干部也大有其人。这些人在家不孝父母,在职鱼肉百姓,处理关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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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身利益的问题时,不仅服务缺位,而且蛮横无理,难以见到起码的道德素养。至于齐家,则是后院起火,毫无责任可言。资料显示,目前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0%包养有。选官贵在选人,知人贵在知性。缘此考量,魏县的“德孝工程”之所以“热议”,甚至是受吹捧,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