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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 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 时处理各项工作。 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 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 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 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 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 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 1 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 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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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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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 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二、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 的正常开闭。
三、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四、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 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六、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 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 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 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 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 养企业进行处理。
七、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 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八、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 “消防开 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 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 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 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 应请 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九、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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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 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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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 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 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 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 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 重新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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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 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 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 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 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为经检验或超过 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箱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 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客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必 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电梯救援预案》演习, 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 之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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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和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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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0、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号现场, 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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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紧急救援操作程序
一、救护人员需要保持镇静,及时与所在地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 具体情况。
二、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三、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四、切断机房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闭。通知轿箱内人员不要 进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五、机房人员与其它救援人员保持良好联系, 操作前先通知各有关人员, 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六、确认电梯急停位置,定下电梯救援楼层,一人在那与机房联系配合 放人。
七、机房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下降阀或手动上升装置,一人负责与救援 层人联系,确认电梯停靠在合适位置。
八、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 九、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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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特种设备 —电梯在管理、 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一项,具度与要求在第 373 号令即《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 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由此可见其重要性,故特编制此。
紧急电话 1、急救电话 120 2、火警
119
3、报警服务 110
4、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5、维保人员电话:
6、节假日值班电话:
二、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 30 分钟之内;
三、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梯, 将乘
客困在轿箱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如果有司机操作, 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 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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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箱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 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盘
车方法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箱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 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 因电
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 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 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 必要的危险。 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盘车放人操作, 具体操作内容 《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在解困之前, 主管、维修人员应该做好下列工作: 若有司机操作, 司机应按为乘客镇静等待, 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告知乘客不要依靠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吵闹 : 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火灾后应以
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 并采取如下措 施: 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 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 按动“消防按钮 ”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人不允许 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
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有关人员组织数到乘客尽快离开较厢, 在不行楼梯安全撤离。 并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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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停止运行 ”状态,用手关闭较门并切断总电源;
井道内或较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 切断
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i;
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 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
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 也应立即停梯, 以免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
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低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 过层站与楼道相连, 机房会因房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地坑处因建筑 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 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较 厢及低坑各设施、 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 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 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当低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 终止运行 并切断总电源;
当楼层发生跑水, 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与进水层的
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 电事
故;
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 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 试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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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 档备案。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 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
导通知乘客按照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 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 电梯
进行如下检测:
( 1)检查 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电梯主结构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 电梯
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过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 行试
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 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 正常运行;
(6)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 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 证后方可正常运行。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 全及电源 .层门应急开启 ,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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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梯机房门 .检修门 .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门机械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 管 ,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 ,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的标记 ,由主管人员集中保 管.
2. 如需用机房门 .检修门钥匙 .应报主管人员批准 ,由专业人员配和开锁 , 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
3. 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 (开梯)钥匙 ,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 放 ,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
4. 电梯层门外开门机械钥匙的使用人 ,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 修 .检验等相应资格的人员 ,层门外开门机械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 ,建 立领用登记本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严禁领用 ;
5. 需要配置备用的机房 ; 电源钥匙及层门外开门机械钥匙时必须报主 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置 . 6. 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
7. 当单位人员变动时 ,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 ,应有文字记录 , 并由双方签字 .
8. 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 ,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 ,并要求原维保 单位交出机房门 .检修门钥匙 .层门外开门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梯钥匙 ,做 好交接记录 .
9. 电梯所用各种钥匙 ,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 ,以备随时查用 .
重庆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档案的科学管理, 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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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统一管理本单位或所维护保养电梯 的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保管人应接受必要培训,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本公司 档案管理工作。
一、归档范围
(一)电梯维护保养的有效合同(经当地质监局备案) 。 (二)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电梯使用单 位)。
(三)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包括运行故障和事故 记录。 (四)电梯的监督和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五)电梯大修改造、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年度自 检记录等资料。
(六)对主要部件更换要进行记录。 (七)其他需要归档的内容。
二、保存期限 归档范围中的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五)款中 监督检验报告等资料长期保存,其他的保存 4 年及以上。
三、归档时间 凡办理完毕的文件,应随时形成,随时归档,最迟不得 超过次月。
四、归档要求
材料完整齐全、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 文件材料, 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 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 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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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案的使用
(一)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 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等。
(二)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 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 期限。
进行登记,注明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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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急修电话: 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维修改造资质以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休 息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 重庆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重庆市特
TSG T5001-2009) 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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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 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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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费 》(见附件一) 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完成半月、 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 《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 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 安全规范》(GB 16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以及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 年_
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 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 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甲方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 30日内到原登 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第五条 电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费
电梯梯号 型号 速度 层站 月价 (元/台) 数量 (台) 服务期 (月) 小计 (元) (m/s) (站 /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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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服务期 (月) 提升高度 扶梯梯号 型号 (m) 长度 (m) 扶手带间距 (mm) 月价 小计 (元) (元/台) (台) 上述总计: Y _____________ 元,大写: 人民币
第六条结算方式
序号 1 3 5 7
支付 期 限 金额(元) 日序号 2 支付 期 限 金额(元) 日年 年 年 年 月 前 年 年 年 年 月 前 日月 前 4 6 日月 前 日月 前 日月 前 日月 前 8 日月 前 (一)支付方式
1、甲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将保养费以
□支票 □汇付 □其它 方式支付。
2、 甲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按未付款部分的每天万分之四比例向 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甲方需购置的零部件,费用应在更换前以同一支付方式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_____________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 提供的零配件清单见附件(二)。
第 乙方急修服务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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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给予排除, 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 维修人员及时抵达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区
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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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 2小时。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 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 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 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 义务
1、 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的规定,履行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
2、 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
现
有效联系。
3、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
4、 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 置。 5、 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 梯 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
故
现场,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7、 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8、 应当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9、 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 出 定期检验申请
10、应由电梯管理、操作持证人员妥善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义务,在签订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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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 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
2、 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 制 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 应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4、 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 5、 应协助甲方完善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定和应急救援预案。
6、 每年度至少进行 1 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定
期检验之前进行, 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 但是不少于安全技术规 范所规定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 并且向甲方出具有自行 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 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 报告。
7、 应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8、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甲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 及 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9、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
(TSG T5001-2009的规定,履行 义务,在签订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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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决的, 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 检查,现场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 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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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 查,并且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
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
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 30天通知另一方,并由 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
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 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
四(按照合同法)的违约金。
(四)
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 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以及零部件丢失的, 由甲方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 (六)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
应当返工,并按照 _____________ (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 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设备、零部件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的, 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
验费用。
(九) 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乙方不得进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技术加密。 (十)如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
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乙方
甲方违反约定允许_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应当承担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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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 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向 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 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
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护、保养的依据。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每台电梯均应当
建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 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
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_______ 份,甲方执 _______ 份,乙 方执 ________ 份, __________ 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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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 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梯安
全管理员: 联系电
话: 传真电话: 开
户银行:
帐号: 邮
政编码:
年月日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许可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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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0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运行地点 层/站/门 保养金额 保养时间 (元/年) 提升 保养金额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元/年) 号梯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品牌规格型 号 高度/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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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____________ 易损件清单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秘书处 序号 2011年4月25日印
规格型号 备注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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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扌报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使用编号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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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
动电梯》(TSG T700—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定期的自行检验。
2. 定期自检电梯按本报告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3.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或者用钢笔、 签字笔填写, 字 迹应当工整,
修改无效。
4. 本报告无自检人员、 批准人员签字、 自检员资格证号、 维保单 位的许可证编
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5. 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 验情况如实记录在
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 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 、“不 符合”、“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 填写实测数据; 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应当用简 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 “见附页”等。
6.o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 GB7588-1995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
的电梯,可以不检验的项目。
7. 本报告一式二份,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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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联系电话 □客梯 □货梯 □观光梯 □医用梯□汽车电梯 □有机房 口无机房 规格型号 设备型式 制造日期 □曳引驱动 口强制驱动 产品出厂编号 额疋载重量 设备 层站门数 技术 曳引机型号 参数 及 设备 基本 信息 年 月 日 kg 层 站 门 额定速度 m/s 控制方式 曳引机编号 控制屏型号 控制屏编号 限速器型号 限速器编号 曳引比 开门方向 开门宽度 深度: 轿厢规格 宽度: mm □中分 □旁开(左、右) 曳 引 机 电 mm 动 机 曳引绳根数 曳引绳直径 曳引轮直径 mm mm mm 型 号 kW r/min A 5、照度计 功率 同步转速 额定电流 检验 仪器 1绝缘电阻测量仪 6、卷尺 2、钳形电流表 7、钢直尺 3、转速表 8、塞尺 4、秒表 9、磁力线锤 该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符合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和《电梯监督 (TSG7001-2009)的相关要求,运行正常。 维保单位许可证编号: 备 注 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自检结论: (加盖公早或检验专用早) 自检员资格证号: 自检员签字: 年 批准人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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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⑵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 ⑶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1 技 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 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 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 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 术 1.4 完成安装、 资 使 用 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 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 1 ; 料 资 料 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B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 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 2.1 ② 梯子必须固疋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65°〜 梯子咼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2 机 房 ③ 机 通 道 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2 房 与 通 ④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机 道 门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器 C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 设 备 间 及 2.5 3 相 照明 与(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 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关 插 座 设 C 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 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或 备 2.6 4 断错 相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 可以保 护 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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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2.7 主 开 关 B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 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 供电电路 5 2.8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驱 动 6 主 机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 期检B 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 能力验证试验 序 号 项目及 类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 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 拆卸盘2 机 房 2.10 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 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 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 力保持 7 紧 急 其松开状态; 器 操 作 设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B 备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 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 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11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 限速器全装置; 限 速 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 状态的电气安器 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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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及 序 号 类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 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 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 验报告 2.12 9 ⑵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 (P日可接 地 靠连接 C 2.13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电 气 绝 缘 C 标称电压/V 安全电压 测试电压(直流)/V 250 500 1000 绝缘电阻/M Q 10 > 0.25 < 500 > 500 > 0.50 > 1.00 项目及 类序 号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11 3.4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 关闭和井 道 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安 全 门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C 33 井道3 检12 井 修门道 及 相 关 13 设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 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10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 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 极 限 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开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 断驱动备 关C B 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3.11 随行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 装置干电缆 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 边框接触 14 C 3.12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井道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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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照明 C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 以不设照明 3.13 底坑 设施 (1)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 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16 与装 置 停止”字样, C 3.15 限速 17 绳张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的作紧装 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置 B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3.16 18 缓 冲 器 B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 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 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 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序 号 项目及 类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 下要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4 轿 厢 与 19 对 重 平 衡 重 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 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4/1轿顶电气装置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 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 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 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C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 红色并标以 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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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及 序 号 类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 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 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 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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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及 序 号 类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4.3 轿厢 安全 (窗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门) C 20 21 4.5 对重 (平 衡 重) 的固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疋 C 4.6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 电梯的22 轿 厢 额疋载重量; 面 积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 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C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人员进入 4.8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紧急 照明 和报 警装 置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3 B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 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 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 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序 号 项目及 类另U 4 4.9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轿 地坎 护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咼度不小于 24 厢 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与 脚 板 对 C 0.75m , 重 4.10 超载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 110 %额 平 疋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 75kg )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 干保护 装25 衡 置 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兀 全打开,重 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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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5 悬 5.1 26 挂 悬挂 装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装置、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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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补偿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装置 的磨 损、断 丝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 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 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 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形等 情况 C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 米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 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 5.2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 补 端部 27 偿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米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 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3 装 置 及 固定 C 米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旋 转 5.3 部 28 补 偿 件 装 置 防 护 C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 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 运转 5.5 松绳 如果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 设置检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仃 29 (链) 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 条)发生异常保护 B 5.6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 井道内旋转 部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 在轿厢上的30 件 的防 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 均应当设置防护装护 C 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 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序 号 项目及 类另U 6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31 轿 6.2 门 门 间 与 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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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C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 梯不大于6mm ;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 损,允许达到 10mm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的人力 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 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层门和轿门米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6.3 玻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璃 门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 璃不会滑出; C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32 6.4 防止 门夹 人的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 人贝通33 保护 装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 置应当自动使置 B 门重新开启 层 6.5 门 门运 行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 时错34 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 应当设置和 导向 C 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6.6 自动 关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 开启(无35 闭 层门 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 闭。自动关闭装置装置 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B 6.7 紧急 36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 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开锁 装置 B 6.8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 磁铁或门 者弹黄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黄失效,重力 亦不能导致开的 锁; 锁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最大值 37 7mm时才能启动; 紧 最小值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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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另U 检验内容与要求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 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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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记录 果 备注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 内停6.9 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 扇门)开38 门 的 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 持继续运行; 闭 合 6 轿 门 与 层 门 B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 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10 39 门刀、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门锁 滚轮 与地 坎间 隙 C 5mm ;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7.2 设在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 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7 无 轿顶 机 上或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 门房 轿厢 电 内的 (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 使检查门40 梯 作业 (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 不能使用该装附 场地 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 一个尺寸超过 加 检 验 项 C 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夕卜 边缘之间的距离应小于 0.30m 目 7.3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 厢或可能导设 在 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底 坑 41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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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记录 果 备注 的 作 业 场 地 C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 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 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 轿厢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 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 则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 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 台完全缩回后电7.4 梯才能运行; 设 在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 机械锁平 台 7 无 上 的 机 作 业 房 场 地 电 梯 C 附 加 检 验 项 目 7.5 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 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 装置来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 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 置; 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 3.2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 42 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 挡装置处于兀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 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 (1)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如制动试验、曳引力试验、限速器 - 紧急 操安全钳联动试验、缓冲器试验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试验等)的装 置应当能作 与动 在井道外操作;在停电或停梯故障造成人员被困时,相 关人员能够按照态试 验操作屏上的应急救援程序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装 置 (4)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 4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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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7.6 附加 检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44 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则应当在相应位 置上设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修 控制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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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2)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 C 检修”则通过持续按压该 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转 换到 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 或者当冋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冋方向的按钮时,才能够 移动轿厢 8.1 轿上超保厢 行 速 护 置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 轿厢制 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 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8 45 试 验 装试验 C 8.2 耗能 缓冲 器试 验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 C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120s 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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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轿8 46 试 验 厢 限速 器— 安(2)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 全 钳动 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作试 验 B -安全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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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及 类别 8.4 对重 (平衡 重限 速器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47 安 全甘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 动作 试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验 B -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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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 类序 号 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整改 结果 果 结论 8.6 空载 曳引 力试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 提升空验 B 48 载轿厢 8.7 运行 试验 C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 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 无异常现象发生 49 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8.8 消防 返回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 标有消防”字样; 50 功能 试验 B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 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51 8.10 上行 制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 厢应当动 试验 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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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页
项目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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