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藏族小学禁酒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教职工中实行禁酒制度。
一、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值班和执行教育工作任务时饮酒。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教育工作的单位、个人或学生家长宴请饮酒。
四、严禁参与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各种场合饮酒。 对违反禁酒制度的人员,要严格问责。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违反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凡造成恶劣影响、贻误工作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卓尼县藏族小学
2014年8月1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