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修 合 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住房结构: 室 厅,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60% 合计___________元
(2) 第二次 施工过程中,铺砖完毕后 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 合计 元 (3)第三次 具备竣工验收标准后,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5% 合计 元 (4)如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拖延验收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每天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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