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罚款使用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所有单位及员工。 三、归口管理
公司对各部门、各分支单位和员工拥有奖励权,安全环保综合部在总经理领导和授权下,具体组织行使各项奖励职能。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和谐、民主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行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五、奖励的方式
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通报表彰、奖金等方式。以上奖励方式可以同时使用。
六、奖励的权限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分支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本管理系统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安全环保综合部对全公司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
2、根据罚款储备量由安全环保综合部在不同时期设立不同奖项予以发放。 3、对总值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物质奖励由分管副总批准,通报表彰;10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由总经理终审批准。
4、公司致力于各分支单位自主管理,各分支单位负责人在其所在单位享有一定的经济支配权时,公司将逐步下放奖励的批准权限。 七、常规奖项的奖励时间、奖励条件和物质奖励标准
1、月度奖项:
(1)先进集体奖:公司运管部月度每周绩效考核分数平均值最高部门,如有两个以上部门分数相同,则通过评议定。奖励标准:100员/部门。(各部门可根据情况下发给部门员工,部门自定。)
(2)先进个人奖:各部门推荐名单(人数由安全环保综合部根据罚款储备量定),根据运营部月度每周绩效考核分数平均值最高个人。奖励标准:100元/人。
(3)优秀通讯员奖:根据投稿数量、质量以及参与公司集体活动的表现,奖励标准:50元/人。
2、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优秀员工奖:对各部门员工在半年工作中有创新思维、通过自己的工作为公司谋取利益最大化,年中考核成绩在部门中最优秀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标准200元/人。(奖励人数根据罚款储备量定)
(2)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明显失误的,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奖励标准:200元/人。(奖励人数根据罚款储备量定)
3、罚款储备量不足时,则取消半年奖项;其他未列入的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分支单位也可以按照程序提请奖励。 八、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1、月度、半年奖项由各部门、分支单位每期末25日前申报奖励申请报告,由安全环保综合部、分管副总审核,在次月5日内报经总经理批准(100元以内的物质奖励由副总终审批准)。
2、申报材料应尽可能详实,举证完整,附有相关书面文字或数据,以便于审核。 九、经核准后的奖励并公布事迹、通报表彰。
各部门、单位领导申报奖励 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安全环保综合部审核确认 总经理批准(100元以内的由副总终审批准) 表彰、发放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