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a) 确保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规定的质量要求。
b) 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 编制依据
建设部建监1995第753号文《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92京建质字第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实施细则》;93京建质字第158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2.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
2.1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公司质量管理机构分两级设置。公司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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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本单位的质量检查组。质量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的质量检查组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2.2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质量管理办公室、物资设备部、经营部、市场部、劳动人事部、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测量班、试验班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2.3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构成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厂长任组长,主任工程师、副经理(副厂长)、工长任副组长,组员由质量检查员、机械员、计量员、材料管理员、安全员、现场试验员和现场测量员及外包队队长等人员组成。
2.4 各级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4.1 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a) 贯彻并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
b) 确立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审定公司有关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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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规定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
c) 确立各级人员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分析、研究、协调、处理公司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方面问题,综合治理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
d) 审定公司的质量奖励以及10000元及其以上的质量处罚。 e)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并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2.4.2 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是在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依章行使质量检查和监督职权,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以及公司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监督落实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年度《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等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b)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审批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计划。 c) 监督、抽查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d) 对在施工程项目进行月度质量综合考评,对施工中发生的违章、违规现象依法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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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检查系统质量分析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所形成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f) 及时收集质量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分析严重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g) 每半年对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对工程项目满足质量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现存的主要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h) 参加工程项目的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及服务保修工作,参加公司的图纸自审、施组会审等工作。
i) 做好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以及向上级单位上报的质量报表等工作。
2.4.3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a) 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等文件的规定,组织落实公司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b) 层层分解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根据工程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c) 收集质量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协调、处理工程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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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d) 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e) 做好“QC”小组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以及创优质工程的策划、协调、申报等工作。
2.4.4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组的职责和权限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组是在项目经理(厂长)、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以及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依章行使质量检查和监督职权,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 监督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b)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计划以及工程项目月度质量检验计划。
c)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监督整改质量问题。
d) 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质量信息,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交本单位质量分析会处理。
e) 对每道工序负责专检,对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进行质量等级核定,负责填写分部(部位)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f) 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本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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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积极应用统计技术和开展“QC”小组活动来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
h) 认真做好质量报表工作。
2.5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质量检查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a) 对质量检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b) 检查、指导质量检查组完成各项质量检查工作,以及质量报表等工作。
c) 解决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d) 组织质量检查组开展各种质量活动,指导质量检查组应用统计技术、“QC”小组活动等质量管理手段,解决疑难问题和进行质量攻关。
e) 协调质量检查组同有关部门的争端。
3.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
a) 各施工单位必须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规定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应有的质量责任。
b)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强化质量观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以顾客为中心”和“下道工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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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工序顾客”的质量观念。
c) 实施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当工期、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质量具有否决权。凡未经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认可的工程,不得报竣工;凡未经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签认的任务单,不得结算或拨款;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施工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d) 加强外包队的质量管理工作。各单位在使用外包队前,必须审查外包队进场人员的资质,并负起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外包队,不得使用。
e) 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职能,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凡在工序验交中或隐蔽验收中出现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f) 加强工程测量和试验工作。测量班和试验班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形象部位,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质量控制依据。经现场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砼(砂浆)、回填料、构件或设备等,施工单位应严禁使用。各施工单位要为现场测量和现场试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并做好相互之间的配合工作。
3.2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 3.2.1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a)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部应组织技术部、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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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部门,共同研究拟定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b)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确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2)工程项目的规模; 3)工程项目的成本; 4)工程项目的工期; 5)公司的质量目标;
6)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机械设备等的满足情况。 c)拟定的质量目标经总经理确定后,工程部将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反馈给相应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d)当质量目标确定为优良时,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可直接将质量目标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当质量目标确定为创某地区的优质工程时,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按3.10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e)每年初,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钢筋加工厂本年度的产品质量目标,并纳入公司年度《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中。
3.2.2 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管理措施
3.2.2.1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将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分项工程(工序),使每道工序都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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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质量目标。
3.2.2.2 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质量目标分解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及质量目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依据、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分项工程(工序)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人、机、料、法、环等环节)等。编制完成后,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经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2.2.3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计划》。
3.2.2.4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每月统计已完分项工程(工序)的质量等级,分析未达到质量目标的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3.2.2.5 工程项目完工后,本单位质量检查组,要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对各分项工程(工序)的质量等级进行统计。如经评定,质量目标未达到计划要求,本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将统计结果及改进措施建议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3.2.2.6钢筋加工厂每年六月份及十二月份,对产品的质量等级做半年和全年的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质量管理办公室。
3.3 质量检查员的配置及业务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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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质量检查员的配置管理 3.3.1.1 质量检查员的资质
a) 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
b) 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员上岗证。
c) 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管理,勇于负责。
3.3.1.2 质量检查员的配置原则
a) 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的配备人数不得少于一人且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 。
b) 配备两名及以上质量检查员的施工单位,应确定一人担任本单位质量检查组组长,并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3.3.1.3 质量检查组组长应具备的条件 a) 具备质量检查员的资质。
b) 在本公司从事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有较好的质量检查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强。
c) 具有较强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原则性较强。 d)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观念,工作责任心强。 3.3.1.4 质量检查员的工作变动
质量检查员的工作变动要实行“三结合”的办法,即:劳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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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质量管理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质量检查员的工作岗位。
3.3.1.5 对无故妨碍质量检查员正常工作的处理
a) 对无故妨碍质量检查员正常工作者,或对质量检查员的严格监督、检查怀有不满情绪而打击报复者,质量检查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厂长)、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直至公司总经理。
b) 项目经理、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经质量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后,十日内将调查核实报告及处理建议上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
3.3.2 质量检查员的业务培训
a) 质量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国家当前的质量形势、上级及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上一年度公司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适时拟定培训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b)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确定培训教材和考核试卷,并负责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
3.4 工序质量控制
3.4.1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要严格落实各级岗位人员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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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责任,充分调动各施工人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要以各岗位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4.2 认真做好进场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及设备等的检查、验收和试验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等严禁使用。对需要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的如砼构件、钢支架、电缆托架等,主任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各项技术要求,并做好首件验收和进场验收工作。
3.4.3 做好各工序施工的技术交底工作,使管理和操作人员都清楚自己做什么、怎么做、负什么责任、做的工艺标准是什么以及使用什么工具,从而有效的保证各工序的施工质量。
3.4.4 认真做好各工序的自检、专检、交接检以及工序质量评定等工作。对不认真执行“三检”制,或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
3.4.5 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隐蔽前,主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甲方驻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
3.4.6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工程质量监督联系单》、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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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等文件。对于核查(抽查)的项目,以及监督抽查的重点部位或分项工程(工序),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单位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通知质量监督站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序施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检查、验收单位。
3.4.7喷射砼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认真做好砼喷射手的考核工作;严格控制砂石料的质量及砼的台后计量;砼拌合料应随拌随用,并对其加以保护,以防掺入泥土等杂物;喷射砼前,要将施工缝清理干净;喷射过程中,不得将回弹料直接用于工程结构中,确保喷射砼密实、均匀、平整、圆顺。
3.4.8背后注浆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要派专人负责做好初支砼结构及二衬砼结构的背后填充注浆工作。要按技术交底的要求配制浆液、控制压力和进行注浆,并及时填写注浆记录。
3.4.9变形缝的质量控制。变形缝作为一道关键工序,要从技术措施、生产组织以及质量检验等方面精心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中要明确变形缝的具体做法、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所用材料以及每条变形缝的具体位置。施工中,项目经理部要认真进行监控,确保变形缝环向贯通,缝内填充材料的尺寸及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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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水带环向平顺、纵向平展,且位于变形缝及砼结构的中部。对于施工队不按要求施工,而造成变形缝处出现渗漏等问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负。
3.4.10 热力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变形缝、各种支架(支墩)的排布图,明确变形缝、固定支架、导向支架、滑动支架(支墩)等的具体位置,并将此图发放给有关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组织实施。
3.4.11 管道安装的质量控制。热力管道安装前,热机施工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编制本施工区段内管道安装的总体排布图,经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确认后发放实施。
3.4.12 钢支架安装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做好导向支架、固定支架、滑动支架等安装的测量复核工作。支架安设前,主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支架安装的具体位置,临时固定后,通知测量班进行测量复核并调整偏差,符合要求后,方能浇筑砼,确保支架标高及位置准确,各部位尺寸符合要求。
3.4.13 土建与热机转序的控制。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做好土建向热机或热机向土建转序的工作。转序前,各专业施工队要认真组织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及时组织土建及热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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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双方确认合格并办理转序手续后,方可转序施工。如土建与热机施工队之间未办理转序手续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工序损失由项目经理部和下道工序的施工队承担。
3.4.14 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做好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a) 防水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长、质量检查员、土建及防水施工队的有关负责人等,共同对防水基面进行检查,确保结构净空尺寸准确、防水基面平整且无外露物及突出物等,确认符合要求后,方能转序施工。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b) 防水施工单位要制定出具体的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方可实施。
c) 防水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部要对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控,设专人做好防水材料的破漏标记并重点对隧道转弯处、变断面处、小室与隧道衔接处、导向及固定支架底部等部位防水板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防水施工队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d) 防水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要组织主任工程师、工长、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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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检查员以及二衬砼结构施工队的有关人员等,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检查。防水层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水层经验收合格,二衬砼施工完成后出现渗漏等现象,一切后果由项目经理部和承担二衬砼结构施工的施工队负责。
e) 项目经理部要编制对防水层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确定专人监督实施。在钢筋等物的搬运、安装,以及特殊部位的钢筋焊接、铁件的切(拆)除、施工缝的剔凿等施工时,要采用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二衬模板安装前防水层无破漏现象。
3.5 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3.5.1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组对工程质量的检查 a) 开工前,质量检查组应按《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计划》和《工程项目月度质量检验计划》,并在施工中认真实施。
b) 施工中,质量检查组应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进场物资的质量及其质量证明文件,各分项工程(工序)、分部工程(部位)、以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砼台后计量,成品保护,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序的自检及交接检,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记录等。
3.5.2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组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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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质量检查组若发现不合格物资或不合格过程,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b) 被查施工队,若对质量检查组提出的质量问题,无故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质量检查组应追究被查施工队的责任,并提请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3.5.3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工程质量的检查
a) 质量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公司所承建的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特别是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关键控制点,以及主要质量“通病”的质量进行重点抽查。
b) 质量管理办公室质检科员,对公司所承建的各工程项目,每半月深入现场抽查不少于一次。部门负责人每月深入现场抽查不少于一次。
c) 单位工程经项目经理部自检合格后,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现场核查。
3.5.4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a) 质量管理办公室在工程质量检查中若发现不合格物资或不合格过程,应通知有关单位按《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b) 被查单位若对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的质量问题,无故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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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或整改措施不力,质量管理办公室将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并提请质量管理委员会处理。
3.6 工程质量检查评分管理
质量管理办公室分管该工程项目的质检科员,每月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对各在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产品加工质量进行月质量综合考评。
3.6.1 评分依据:有关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3.6.2 评分原则:对一月内停工十五天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月质量综合考评。
3.6.3 考评标准
a) 评分表(见附表一、二、三)中所列各项检查项目每发生一次不合格,扣相应项目1分,并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组限期监督整改,对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合格者,扣该项目4分,并通知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
b)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相应项目4分。 1) 严重塌方。 2) 与设计不符。
3) 铺设的防水板有五处及以上破漏点而未做标记和处理。 4) 与质量检验标准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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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合格产品出厂。
c) 同一项目一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者,按上述扣分标准对各项所扣分数进行累加;若一月内,同一项目的扣分累计超过7分者,按7分计,此时,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分管该工程项目的质检科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该项目(加工厂)负责人,并在全公司内对该单位进行通报。
d) 对在评分表中未涉及到而实际发生的项目,考评时应加上增加项目,所加项目应得分均定为10分,扣分标准同上所述。
e) 最终考评结果以各项目的月质量综合得分率为准,即: 得分率=(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 。 3.7 质量分析会制度
3.7.1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分析会
在正常施工中,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本阶段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质量分析会应做好记录,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应进行验证。
3.7.2 公司质量检查系统质量分析会
正常施工期间,质量管理办公室应于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3日期间,组织有关单位的质量检查组召开质检系统质量分析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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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质量检查组提供的主要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解决质量检查组在工作中存在的专业性较强的疑难问题,并针对各工程项目下月的施工进度和具体项目提出主要预防措施。质量分析会应做好记录,并对制定的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验证。
3.7.3 公司级质量分析会
每半年,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对半年来所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以及各单位报送的质量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提出现存的主要质量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建议,提交公司级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质量分析会应做好记录,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分析会所确定的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验证。
3.8 工程质量内业资料管理
a) 每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施工单位质量检查组编制下月《月工程质量检验计划》,经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于次月一日至三日报质量管理办公室一份。 如遇设计变更不能按时编制和上报《月工程质量检验计划》时,可适当推迟时间,且向质量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并在变更确定后的五天内,完成《月工程质量检验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b) 每月五日至八日及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各施工单位质量检查组向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半月内《工程质量分析表》(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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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二)。分析表内应注明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所处部位、造成的原因、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每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见附表十三)。
c) 各施工单位质量检查组应广泛应用统计技术,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时应用因果分析图和对策表分析和解决质量问题,并将因果分析图和对策表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存档。
d) 每二至三个月,施工单位质量检查组应针对工程质量特性,随工程进度应用直方图分析质量状况,并通过计算工序能力指数,判定其工序能力,若出现异常现象,应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3.9 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为提高工程质量,各施工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工程施工人员,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从而消除质量通病,提高经济效益。
a) 各施工单位领导应积极鼓励本单位职工选取活动课题。所选课题应报本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在确定课题的同时应确定课题负责人及参加成员,建立“QC”小组。
b) “QC”小组组建后,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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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c) “QC”小组活动前,应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的步骤,明确小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活动过程中应注重收集质量数据,充分应用统计技术,分阶段总结取得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活动全过程要适时拍照,并做好记录。
d) “QC”小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后,应及时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编制出成果报告,并用A4纸进行排版,封面及内容中要插附彩照,并做到标题醒目,段落清晰,文字大方,装订美观整齐,并报质量管理办公室三份。
e) “QC”小组活动过程中,质量管理办公室应给予业务指导。 3.10 创优质工程及其申报管理
优质工程是指单位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局优(含片优)以上的工程。
3.10.1 开工前的申请
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填写《优质工程申请表》,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报送当地评优机构以及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
3.10.2 竣工后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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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程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优良,各有关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较高,并满足本地区优质工程的申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分公司)领取和填写《优质工程申报表》,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
b) 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接到《优质工程申报表》后,由总工程师主持,按照有关规定逐项进行审查,并组织技术部、工程部、质量管理办公室、测量班、试验班等对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由质量管理办公室将《优质工程申报表》返回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c)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接到返回的《优质工程申报表》后,应及时到与本工程有关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齐全后报送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应附以下资料:
1) 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2) 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表;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 工程主要部位施工质量的录像带一盒(播放时间一般不超
过10分钟),并附有文字说明的彩照20张。
以上资料经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合格后,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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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3.10.3 创优质工程的管理
a) 创优质工程质量目标确定后,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创优质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或工长)等担任。组员由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查员、材料管理员、机械员、计量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外包队管理人员等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甲方、设计、监理加入创优质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b)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创优质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提出的有关要求,以及施工合同的具体规定和本工程项目在人、机、料、法、环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编制总体创优规划,其中要明确各阶段的创优工作安排及其主要工作内容、运作方案及其具体的实施措施等。创优规划应经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c)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在精心策划的基础上,制定创优工程的质量计划,将创优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逐一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各项工作实现其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将工程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分项工程(工序)上。
d) 施工中,严格工序质量控制,确保一次成优。对达不到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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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的分项工程(工序),要及时处置。对于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应设立质量管理点,进行质量评审,重点监控。应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对违章、违规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严肃处理。
e) 应树立以“样板引路”和“在细部做法上”见水平的思想。对技术、质量要求高的分项工程(工序),应采取实样交底,首件(榀、段)完成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达到优良标准后,以此为样板进行施工。施工中,要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保证工程创优。要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开展“QC”小组等活动,消除质量“通病”和组织质量攻关,促进创优目标的实现。
f)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要把成品保护工作列入施工作业计划中,并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施工中,要把成品保护工作作为一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g)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做好创优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1)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所配备的技术资料员,应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并经培训合格,取得有效的证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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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应参加过一个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制定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具体计划及相应的实施措施,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施工中各岗位所发生及提供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及《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
3) 项目经理应适时组织本单位主任工程师等有关管理人员,对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资料应及时更改。确保收集的各项资料字迹清楚,填写规整,项目及内容齐全且真实、准确、有效。
4)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目、整理、装订成册,确保所有施工技术资料系统、完整、齐全,并相互交圈,且符合优质工程的申报标准。
5) 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并在施工中随工程进度对各主要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状况和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拍摄成彩色照片和录像。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及时将所拍的录像及照片进行编辑,符合要求后,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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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3.11.1 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根据(93)京建质字第158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构成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 b)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 c) 因质量问题造成1人及其以上重伤或死亡的。 3.11.2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a) 情况发生后,有关施工单位应判定其严重程度,若判定为工程质量事故,应在自事故发生时起4小时之内,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时应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经过、严重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并严格保护现场,做出标志及书面记录,进行拍照和录像。
b)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若判定为工程质量事故,应组织有关人员在自事故发生时起12小时之内,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在自事发后24小时之内,依据有关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填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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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a) 凡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均需建立工程质量档案。
b)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及时、认真地组织有关人员,按《工程质量档案表》(见附表九、十)中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填写,并报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c)《工程质量档案表》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寿命小于或等于50年的,工程质量档案的存档期限为五十年;设计寿命大于50年的,存档期限应与其一致。
d)凡经公司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应单独做一份副本留存公司档案室。
4. 工程质量奖罚措施
4.1 工程质量处罚
4.1 .1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罚:
a) 施工(生产)单位,技术、质量管理混乱,试验、计量、检验工作失控,技术资料失真,操作质量低劣,工程(产品)质量粗制滥造的,责令限期整改、返工、停工(停产),酌情处责任单位1000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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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罚款,处责任者个人50至100元罚款。
b) 违反规范、标准、规程和有关规定,随意改变设计图纸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造成工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责令返工、停工(停产)、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处责任单位5000至10000元罚款,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个人100元至200元罚款。玩忽职守、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恶劣,给工程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处责任单位10000至50000元罚款,并提请主管单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 构成严重质量事故的,处责任单位50000至100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1.2 若受到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及上级机关的处罚,施工单位在承担全数罚款的基础上,公司再罚施工单位同等的金额。
4.1.3 对无故妨碍质量检查员正常工作,或对质量检查员的严格监督、检查怀不满情绪而打击报复者,经调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处当事人1000至2000元的罚款,在此基础上,对民工除名,对职工令其停工接受教育,教育期间按旷工处理。
4.2工程质量奖励
4.2.1公司建立质量基金制度。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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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基金,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单列帐户,专款专用。 4.2.2 优质工程的奖励
a)作为总承包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项目,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250000~300000元;获得“长城杯”工程、北京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项目,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80000~100000元、30000~50000元;获得集团公司优质工程、集团公司样板工程称号的工程项目,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15000~20000元、5000~10000元。
b)作为参施单位,获得上述各级别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项目,在上级单位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再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c)直接参与该工程项目创优的人员,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占奖金总额的15%~20%;主任工程师占奖金总额的10%~13%;质量检查员占奖金总额的5%~6.5%;技术资料员占奖金总额的5%~6.5%。
4.2.3优良率超指标的奖励
a)若某工程项目的优良率超出上级单位规定的优良率指标且并获得上级单位优良率超指标奖的,公司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b)其中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占奖金总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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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主任工程师占奖金总额的10%~20%;质量检查员占奖金总额的7%~10%;技术资料员占奖金总额的7%~10%。 4.2.4各级质量大检查获奖工程的奖励
a)在国家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获得前三名或通报表彰的优良工程,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10000~30000元;在北京市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获得前三名或通报表彰的优良工程,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5000~10000元;在集团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的工程项目,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工程项目3000~5000元;
b)公司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由公司直接奖励给该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给予的质量奖,全数返回该工程项目。
c)其中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占奖金总额的15%~20%。
上述(即4.2.2;4.2.3;4.2.4条)质量奖,由获奖项目部拟定本项目部获奖人员及所占比例,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查造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5 “QC”成果的奖励
a)对获得国家优秀“QC” 小组称号的“QC”小组,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小组8000~10000元;对获得北京市优秀“QC”小组称号的“QC”小组,公司一次性奖励该小组3000~5000元;参加集团总公司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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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成果发表会并获得集团总公司奖励的,公司再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
b)公司给予的一次性奖励以及上级单位给予的质量奖励,公司全数奖励给该“QC”小组,并由该“QC”小组自行分配,经质量管理办公室核查认定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2.6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质量事故、以及对提高工程质量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公司视经济效益及贡献大小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本项奖励由施工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管理办公室核查认定后,总经理批准执行。
4.3工程质量奖罚程序
4.3.1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及公司质量部门,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按公司《经济处罚办法》的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4.3.2 认定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规、标准和规程正确,质量检查员在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其代表签认。若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其代表不予签认时,检查记录在得到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确认后同样有效。
4.3.3 质量检查员依据检查记录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填写《质量处罚通知单》,并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现场遇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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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情况,如继续施工有造成严重后果及危险的,可当场下达《工程(项目)部分暂停指令》(见附表五),交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收后执行,但随后需向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办理审批手续。
4.3.4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检查员在行使质量处罚权时,应经项目经理(厂长)批准,项目经理(厂长)要查明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若因内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失职所致,要严肃追究其管理责任,对于施工队应防止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
4.3.5《质量奖罚通知单》(见附表十一)一式三份,签发单位、受奖(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各一份。对于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厂),《质量奖罚通知单》由项目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厂长)签发后直接转至公司财务部执行,同时将复印件报质量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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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检查内容 土方工程 存在问题 应得分 15 扣分 2 钢筋工程 15 3 模板工程 10 4 砼工程 15 5 防水工程 15 6 砼台后计量 10 7 状态标识 10 8 质量记录及其它 10 得分率=实得总分/应得总分 ×100% 填 表 人 部门主管 注:扣分原则:每一项不合格视严重程度扣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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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钢筋加工、焊接质量检查评分表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序号 1 检查内容 钢筋的级别、直径、弯起点及接头位置 接头形式、尺寸及外观质量 焊缝的长、宽、厚及外观质量 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的数量和大小 钢筋网片几何尺寸及外观质量 钢筋骨架几何尺寸及外观质量 箍筋的几何尺寸、间距、外观质量 焊缝药皮清理及焊条使用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标识 质量记录及其它 存在问题 应得分 10 扣分 2 10 3 10 4 10 5 10 6 10 7 10 8 10 9 10 10 10 填 表 人 得分率=实得总分/应得总分 ×100% 部门主管 注:扣分原则:每一项不合格视严重程度扣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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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防水、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检查内容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存在问题 应得分 10 扣分 2 卷材防水层工程 10 3 抹灰工程 10 4 门窗工程 10 5 玻璃工程 10 6 油漆工程 10 7 刷浆(喷浆)工程 10 8 饰面工程 罩面板及钢木 骨架安装工程 细木制品工程 10 9 10 10 10 11 质量记录及状态标识 20 填 表 人 得分率=实得总分/应得总分 ×100% 部门主管 注:扣分原则:每一项不合格视严重程度扣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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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编号:
不合格项目通知
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致(施工单位) : 现通知你,经检验表明,下列项目不符合有关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故要求对该项目进行 返工、修补、更换。完成期限 。 质检工程师 日 期 第 号不合格项目通知于 年 月 日收到,我单位将根据有关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和质检工程师的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签名 日 期 注:① 施工单位由被查单位生产或技术负责人签字。
② 本表一式二份,被查单位、检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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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编号:
工程(项目)部分暂停指令
工程(项目)名称: 签发单位: 致(施工单位) : 由于 的原因,现通知你截止于 年 月 日 时 暂停施工。 质检工程师 日 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同意 不同意 部门负责人 日 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被查单位、工程部、签发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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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 编号:
复 工 申 请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致(签发单位) : 鉴于 工程的停工因素已经消除,特请批准复 工。 附件:具体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施工单位 日 期 签发单位质检工程师的意见: 具备复工条件 不具备复工条件 满足上述意见提出的条件后再报 质检工程师 日 期 注:本表一式二份,签发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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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 编号:
复 工 指 令
工程(项目)名称: 签发单位: 致(施工单位) : 鉴于第 工程(项目)部分暂停通知所述工程暂停的因素已经消除。 请你于 年 月 日 时起对 恢复施工。 质检工程师 日 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同意 不同意 部门负责人 日 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工程部、签发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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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
QC小组注册登记表
小组名称 小组类型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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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注 册 号 活动时间 年 龄 分 工 附表九
工程质量档案(表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时间 施工单位 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工程师 项目部(分公司) 生产副经理 项目部(分公司) 质检负责人 项目测量负责人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竣工时间 质量等级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项目部(分公司) 经理 项目部(分公司) 主任工程师 项目试验负责人 栋号外包队名称 及负责人 栋号工长 (项目部、分公司) 栋号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分公司) 栋号外包队名称 及负责人 栋号外包队名称 及负责人 栋号外包队名称 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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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
工程质量档案(表二)—— 工程大事记
验收记录验 槽 结 构 竣 工 各分项工程质 量评定汇总 质管办:(盖章) 日 期: 主管领导:(签字) 日 期: 奖励记录 维修记录 审 核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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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一
质量奖(罚)通知单
质( ) 号 受奖(罚)单位: 奖(罚) 原因奖(罚)金额(大写): 北京五维地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签发单位自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受奖(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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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根据 的有关规定。 给予 。 签发单位或部门 附表十二
工 程 质 量 分 析 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 析 人 施工单位 日 期 注:① 说明出现的质量问题、所处部位、造成的原因、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② 本表供施工现场质检员使用,每半月交公司质量部门一份自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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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三
年 月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
编号: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部 位 工 序 名 称 检查验收项数 其中 质 合格率 % 砼试件 砂浆试件 回填土 完成量 m3 合格率 % 优良项 合格项 优良率 % 量 组 等 数 级合格率 % 组 数 合格率 % 施工单位负责人 质检员 主任工程师 填表日期 注:① 本表质量等级是指所对应的工序质量评定表中的质量等级。
② 该表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一式二份,公司质量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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