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人员 继任人员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变更原因 监理 单位 意见 建设 单位 意见 市质量监督站意见 窗口意见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施工企业提出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窗口备案;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监理企业提出相关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窗口备案。 2、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经市招标局和市质量监督站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 备注 3、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且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应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4、上述变更人员至原合同工期满之日止,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其他工程。 5、此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及市住建局窗口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