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档案管理 3 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 职责
4.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 4.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档案范围
一般的安全记录统一执行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
5.2存放要求
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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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归档时间
5.3.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5.3.2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5.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立即归档。 5.3.4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
法规和规章制度可以电子版形式保管。 其它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 5.5安全档案的借阅
查阅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履行借阅手续。所有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按批准时间准时送回。
5.6安全生产档案的销毁
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6 相关记录 档案清单 借阅记录 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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