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落实风险管
控措施,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现象, 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 实现安 全生产零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员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 风险管控考 核及奖惩。
3、职责
3.1 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各级(包括公司级)安全考核及奖
惩, 重大安全责任处罚及安全奖励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2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考核,重大安全考核事项提
出 考核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及奖惩。
3.4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与公司业务单位的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考核程序
4.1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
4.1.1 各部门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
度 ,落 实风险管控措施, 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开展好日常安全隐 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消除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部门实
现安全生产。
4.1.2 部门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起轻
伤 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任何班组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事 故取消班组及成员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4.1.3部门、班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内容:
4.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
下, 明 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
4.1.3.2 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落实风险
管 控措施。
4.1.3.3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四不伤害”防护卡及岗位危险危
害点 与预防措施。
4.1.3.4正常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采用安全月度例会、班组周会、班
前 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 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安全活动按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1.3.5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部门要进行安全月检或周检, 做好日常
安全 检查,班组、 岗位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及交安全交接。 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进 行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 存。
4.1.3.6安全生产效果好,实现各类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 4.1.4奖励与处罚
4.1.4.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并能严格执
行, 各 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
4.1.4.2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 公司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限期整改,
同时 对责任部门、 责任人按照制度进行损失经济赔偿和处罚考核。 并根据部门的安全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2 个人安全生产考核
4.2.1 各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
格 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 “四不伤害 ”。
4.2.2
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任何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
以
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在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按 “四不放过 ”原则追究有关
责任。
4.2.3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
部门负责人、 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2.3.1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 4.2.3.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
4.2.3.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2.3.4对
抢险救灾有功者。
4.2.3.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 风险管控活
动, 被 评为先进个人的。
4.2.3.6被评为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4.2.3.7在安全生
产、风险管控工作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4处罚 任何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惩罚: 4.2.4.1安全事故
责任者。
4.2.4.2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2.4.3违章违
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2.4.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4.5事故发生后,不
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4.2.4.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
的。 4.2.4.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2.4.8 现场管理不善,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和安全事故隐患的。 4.2.4.9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2.4.10 擅自移动公司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及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
施、 用具的。
5、考核及奖惩办法
5.1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一般考核及奖励由所在班组、工段、职能部
门 及管理部门直接予以考核或奖励。
5.2 安全处罚实行工资考核及现金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对责任人可处以月
度 工作考核或根据违章行为、责任大小处以 50-1000 元罚款。
5.3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通报、辞退、降职、开除等处分。 性质特别
严重、 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4 月度工作考核 10 分以上或处 500 元以上罚款由生产科报请公司领导
审 批。上述条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生产科报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5.5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所在部门上报书面汇报材料,经生产科
审 核、公司领导审批后通过。
5.6先进部门由生产科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核通
过。
5.7 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有所在部门提出,经生产科审查,最终报
公 司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