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校师生的国识,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情操,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一和重大节日期间都要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升旗时间由政教处根据季节变化决定。
2、升旗过程:
①迎国旗;
②奏国歌、升国旗;
③升旗讲话;
④仪式结束。
3、全校师生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升旗时,师生要穿着整齐,要脱帽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4、星期一下午6:00,由旗手降旗。周二到周四,由旗手在教学楼前升、降旗。
5、国旗要使用标准的五星红旗。国旗在使用期间要保持整洁干净,没有破损。遇有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降下国旗,以免损坏。
6、每周一升旗时师生不能迟到,仪式过程中要保持严肃、安静。
几点要求:
1、师生都要参加升旗仪式。班主任要清点各班人数,政教处要随时抽查。凡是升旗时间留在教室或宿舍,或者是到处闲逛的,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2、升旗时,师生要严肃认真,不准交头接耳;要脱帽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要穿着整洁,佩戴好胸卡。
3、升旗仪式结束,宣布解散后,师生要安静退场,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更不准胡乱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