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升降国旗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关于升降国旗的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制定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升降国旗管理制度。
一、每周一全校统一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时间:7;30—-7;50
二、全校师生准时参加升国旗仪式,学校将统一考勤。
三、国际部学生不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由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在教室内安静自习,不得说话、吵闹或走动。
四、升国旗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选派旗手并进行培训和评价。
五、依据国旗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寒暑假、周六、周日以及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开挂国旗。如遇恶劣天气政教处可组织学生进行室内升旗,全校教职工在国歌奏响时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立正站好,直至国歌完毕。
六、学校在举行某些重要形式的集会,如运动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或庆祝重大节日时要升挂国旗。
七、升降国旗速度要适宜,同时注意国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触地。
八、降国旗时态度要认真,不能使国旗自然滑落。降旗由政教处指定专人负责。
九、总务处负责定期检修旗杆及绳索,国旗用旧或破损应及时更换。
十、降半旗时须严格遵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升旗仪式的规范化要求:
国旗是祖国的象征,国歌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要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至国歌完毕为止。
升旗仪式中,学生会要认真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并认真记录,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1.集合:升旗仪式是学校重大的集会。集合时要求快、静、齐,全体师生须肃立,保持立正姿势。
2.仪表:全体师生精神饱满、服装整洁,冬天不戴帽子、不系围巾、不戴手套、不穿长大衣。
学生:按照《学生升旗仪式统一着装规范及日常着装搭配规范》执行。教职工:统一着正装。(男教师系领带、女教师着职业装)
3.列队: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成纵队看齐(在进行国旗下讲话时,按指令规范跨立)。教师;班主任站在本班级第一排学生左侧,副班主任站在本班级最后一排学生左侧,任课教师及全体职工分两路横排站立,听从统一指挥。
4.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须事先向年级组长或部门领导请假,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者按学校规定每次扣款 10 元。
5.升旗过程及奏国歌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包括保洁工人、门卫及其他人员)。国旗下讲话时,班主任、副班主任可以走动管理。
6.在进行国旗下讲话时,全体师生要认真倾听,不得在此期间做任何与升旗仪式无关的事情,包括教师之间工作的沟通、找学生谈话等。
十二、本规定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