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设备位置、标高是否有交叉成排列不当,及时与设计人
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2. 安装前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进场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
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丝扣完好无损伤;水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及异常声响;设备配件应齐全;报警阀逐个渗漏试验,阀门、喷头抽样强度、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二、管网安装: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及管件,当管子公称直
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法兰连接和焊接,焊口内外表面场作好防腐。 2. 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时已安装的管道敞口应封堵好。如需
在镀锌管上开孔焊接时应提前预制,必要时管道两端采用法兰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装,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上开孔施焊。 3. 管道穿过伸缩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装宜调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
装置。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应施工图册要求,支吊架最大间距符合下列
规定: 公称称直径(mm): 25 32 40 4 4.5 50 70 5 6 80 6 100 6.5 125 7 150 200 8 9.5 250 300 11 12 最大间距(m): 3.5 三、干管安装:
1. 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
链安装,但不宜过长。也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序安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另一端。
2. 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的橡胶垫片。法兰螺栓
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固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3. 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
应增设防晃支架。 4. 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安装卡架固定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
宜为1.5~1.5m,屋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
四、支管安装:
1. 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焊接可在干管上
开口,焊上离铁管箍。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板。
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心。当需要采用补心时,三
通上可用1个,四通不应超过2个。 3.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小于1个,当喷头三
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防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五、水压试验:
1. 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
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泄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
2. 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
用1.4MPa;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试压时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3. 冬季试不压,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C,若低于+5。C应采取防冻措施。
六、 冲洗:
1. 喷洒管道试压完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时应确保管内有足够的水流量。排水管道应与
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的颜色基本一至时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 当现场不能满足上水流量及排水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情况与设计协商解决。
七、水泵安装:
1. 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减振器。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上阀。
2. 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泵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随管道的重量。安装顺
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牢,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最后再焊与配管相接的另一法兰。
3. 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
排列整齐。
八、高位水箱安装:
1. 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
2.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钟的消防总用水
量。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 3. 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水箱上焊加
强板。
九、报警阀安装:
1. 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再进行辅助管道及附
件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2.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
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正面与墙距离
不宜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十、水泵结合器安装:
1. 水泵结合器规格应根据设计选定,计有三种类型:墙壁型、地上型、地下型。 2. 其安装位置宜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附近不应有障碍物。 3. 安全阀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
十一、喷洒头支管安装:
1. 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吊顶型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这段管不能与分支干管同时顺序完成,
要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吊顶龙骨装完,根据吊顶材料厚度定出喷洒头的预留口标高,按吊顶装修图确定喷洒头的坐标,使支管预留口做到位置准确。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异径管箍口,拉线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支管装完,预留口用丝堵拧紧。 2. 向上喷的喷洒头有条件的可与支管同时安装好,其他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应
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
3. 喷洒系统试压: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进行。试
压合格后将压力降至工作严密性试验,稳压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
十二、系统组件及喷洒头安装:
1. 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
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应水平立装,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的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答碰擦。 2. 报警阀配件安装:报警阀配件一般包括压力表、压力开关、延时器、过滤器、水力警铃、
泄水管等。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安装图册进行安装。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时,长度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5MPa。
3. 喷洒头安装:喷洒头一般在吊顶板装完后进行安装,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板手。安装在易
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喷洒头丝扣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带。
4. 节流装置安装: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安
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和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
十二、通水调试:
1. 喷洒系统安装完进行整体通水,使系统达到正常的工作压力准备调试。
2. 通过末端装置放水,当管网压力下降于设定值时,稳压泵应启运,停止放水,当管网压
力恢复到正常值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当末端装置以0.94~1.5L/s的流量放水时,稳压泵应自锁。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
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
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事无损。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2.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
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3.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5.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
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6. 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非燃烧休的建筑物、
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7.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
用保护管等。
8.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9.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10. 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11.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表6-1,管卡与终端、
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0.15~0.5m。
12. 吊顶内敷设和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mm
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13. 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在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
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14. 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15.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钢管进箱盒的长
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16. 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
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17.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18. 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19.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坚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 20.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
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
21. 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
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投制时不受此。 22. 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
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23.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24. 钢管敷设与热水管、蒸汽近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有困难时可敷
设在其上面,相互间净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25. 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0.20m,上面时为0.3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
上面时为1m。
26. 当不能满足不述要求时应采用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可减至0.2m。 27. 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等净距不应小于0.10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
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当管路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28.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
29. 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固定支架间
距一般不应大于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0.5m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
30.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1.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坚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即螺母放
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
32. 线槽的出线口处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3.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4. 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35.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具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36. 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三、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内绝缘导线敷设要求:
1. 进场绝缘导线的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
场材料检查记录。
2.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
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3.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
根管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
6.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
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7.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8.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
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9.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mm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
行固定。
10.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代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
度,为满足不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11.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
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12. LC安全型压线帽: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1.0mm2、1.5mm2、
2.5mm2、4mm2的2~4根导线的连接。其操作方法是:将导线绝缘层剥去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接钳压实即可。
13.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
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 14. 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
导线裸露出针也1~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
15. 导线连接的包扎: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
1~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1~2圈后,再进行回缠。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括扎时要衔接好,以半幅宽度过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16.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
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20MΩ。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1. 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格、外观等进
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成本,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在顶棚内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2. 在顶棚内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梁突出顶棚高度
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mm~600mm时,应按图6-6和表6-4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重新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3. 当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
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4.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见图6-8,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0.5m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材料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填实,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在电梯井、升降机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安装在气体容易泄漏出来,气体容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气流方向、温度等各种条件来确定。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楷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 固定要牢固、端正,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 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落地安装时, 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
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当采用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四、调试要求: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
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4.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
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6.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
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7.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
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8.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9.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
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10.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11.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
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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