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26卷第6期 2006年12月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OXING UNIVERSITY Vn1.26 Nn.6 Dec.2(X】6 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考 ——大学与、社会关系的视界 魏小琳 (绍兴文理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摘要:从大学与、社会关系的视界审视现代大学制度,可以发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种制度变迁、创新的过程, 合理的权力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生成的关键,21世纪的大学管理必须重视大学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应由权力控制 向有限转化、社会应由利益强制向开放转化,大学应坚持自主而实现自治。、大学、社会三者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合理 制衡的权力关系。有效制的三种权力相互渗透和“寻租”,只有建立起“商议合作”的机制,才能实现相互间的“共生共荣”。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大学自主权;大学与;大学与社会 中圈分类号:C,.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3X(2006)06—0103—05 伴随着高等教育数量和规模的高速扩张,在我国,大学的重要性日趋显现,大学被关注的程度日益提 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得以同步改善,也并未如愿带来相应的高等教育品位质量的同 步提升,更未使社会和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得以相应提高。“近年来,我们不是没有增加对大学的投 入,大学自身也不是没有作出努力,但由于制度环境的约束,所取得的成效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经济 改革的例证告诉我们,不论兜多大的圈子。改来改去还是要回到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构架上来。现代大学 制度是一条绕不开的必由之途。”…本文试从大学与、社会关系的视界再次审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并 提出把握这三者间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商议合作,共生共荣。”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和根基 在汉语中,“制”有节制、制衡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由此,制度就相当于对人们的行为起 制衡作用的一套行为规范。对此,英格尔斯指出:“正像社会行为可以被聚集为习俗一样,一组组这样的行 为也可以被聚集为角色,围绕着某个中心活动或社会需要而组成的更为复杂的角色结构也可以被聚集为 制度。”[2]可见,所谓大学制度就是大学的生存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某种规范体系。而对于“现代大学制 度”,迄今尚无一个公认为权威的定义,我们通常提到的现代大学制度,也仅只是一个相对于传统计划经济 上的大学制度而言的模糊概念。现代大学制度在“实践中具有两个基本方面,即界定学校与的关系和 由大学的学术内行实行学术自治。”【3】具体在我国,“现代大学的核心是在的宏观下,大学面向社 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中国现代大学制度是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需 要相适应的大学外部关系、内部组织结构及大学成员行为规范的体系, 】其基本特征应该是:宏观调 控,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社会评估监督;举办者、行政管理者、办学者、学习者责、权、利分明。其 中,大学外部关系主要是指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的内部组织结构是指大学内部的领导和管 理,大学成员行为规范体系主要是指明晰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个人的责、权、利的规章、和行为准 则。本文的视点在于大学外部关系。 大学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现代意义的大学制度肇始于欧洲中世纪大学,伴随着大学的产生而产生、 并伴随着大学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其核心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 最初的中世纪大学以行会的形态存在。在中世纪,行会本身是一种同业者的组织。这种组织以自治为 ・收稿日期:2006—09—10 本文是浙江省2005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之一.课题编号:yb05078 作者简介:魏小琳(1966一)。女,浙江诸暨人,绍兴文理学院副教授。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l04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第26卷 界限。从这一意义上说,“行会”组织是大学自治制度的最初渊源,它的规则就是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大 学自治从中世纪出现以后,在大学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从一种最初的纯外部规则(自己管理自己的 事情)到兼有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两个层面,从而成为一种较为完善的大学的根本制度。对于大学自治的 制度内涵,美国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制定资金使用于特殊之目的;支出 费用仅受审计上的监督;决定大学雇员的分配、工作负担、薪资升迁;选择教师、行政人员及学生;建立有关 等级、学位授予、开设课程及发展计划上的学术;研修有关学术自由、成长比率以及研究和服务活动的 行政之等。[6]大学自治之所以可以称之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的原因就在于制度的核心是规则,而 “规则本身是一种共同知识,社会成员通过遵守它来弥补理性的不足,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决策的失误”。【7] 同时历史的经验表明,大学自治也是人们有关大学发展的一种共同知识,人们通过遵守它在大学的发展中 可以更好地把握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从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或说是理性有限性) 所造成的损失。 学术自由是一个比大学自治年轻得多的概念。大学自治可以上溯到l2世纪的中世纪大学,而学术自 由最多则只能上溯到l9世纪的德国。学术自由作为大学的制度被提及,最早是在德国柏林大学时期,其 明确标志就是学术自由作为一个条款被写入魏玛,受保护。学术自由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各国学 者各有不同的说法,各国也有不同的界定,但从各国学者的界定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共同的结论: “学术自由是大学的一种权利。学术自由的适应范围是学术人员的学术活动。学术自由的基础是对学术 的忠实。学术自由的主要内容是思想自由、研究自由、教授自由、学习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其出发 点是思想自由,终点是表达自由。学术自由是指学术人员在从事学术活动时尽可能少地受外来干扰与制 约。学术自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实际中大学的学术自由是受到种种的。”【8]由此可见,在学术自由 的这些具体内涵中,隐藏着明显的制度含义,它明确地揭示着学术自由适用于哪里的哪些人的哪些具体活 动领域及其目的是什么。当然,以上制度规则也绝不是处处清晰或是有定义的,但这并不影响学术自由作 为一项根本大学制度的存在,因为“一种行为若能成功地应付反复出现的某种环境,就可能被人类理性(工 具理性)固定下来成为习惯。诺斯称这种过程为‘习惯性行为’,他因此认为‘制度’的功用在于告诉人们关 于行为约束的信息。”【 】事实上,学术自由作为人们有关大学发展的一种“共同知识”其功用也正在于此。 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于l9世纪初的德国柏林大学,在这所真正的现代大学中,洪堡首次明确表 述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基本思想,并将其付诸实践,形成了影响世界的“教学自由、研究自由和学习自 由”的原则。应该指出的是,大学不可能于现实社会之外,在洪堡的思想与实践中,除了强调大学自治 与学术自由的一面外,还存在强制和社会干预一面,他秉承了费希特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相结 合的社会政治思想,将其应用于大学的规范发展之中,强调大学最终要实现国家(在现实意义上是要实现 )的目标。洪堡所要为大学争取的,是在控制和社会干预下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同样,美国将 大学和实用主义结合在一起,这种制度设计使大学比以往更加贴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蔡元培先生所做的 工作也是当时救亡图存的社会背景使然。可见,现代大学制度是与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相适应的,它不仅 是与进俱进的,而且是因时因地而异的。 二、我国与大学关系的演进:从高度集权向逐步扩大大学自主权转化 在建国5O余年的大学实践中,我国与大学的关系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对大学的高度集中管理阶段。这与当时中国高度集中的政治是相对应的,也是当时计 划经济的产物。这一阶段行为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呈现出显著的直线控制性特征,与大学构 成了模糊的上下位从属关系。这种管理对大学自治具有明显抑制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单一的国 家办学与投人,加大了的财政压力,束缚了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因而了大学发展的空间; 第二,对大学包得过多、统得过死,大学缺少办学自主权;第三,部门办学导致条块分割,学科狭窄 单一,重复办学,效益低下,了大学的开放化与综合化;第四、受官僚的影响,大学越来越趋于 官僚化。 二是扩大高校自主权的全面改革阶段。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1985 年、颁布《关于教育体育改革的决定》,拉开了教育改革的序幕。《决定》指出:要转变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6期 魏小琳: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考——大学与、社会关系的视界 105 职能,改变对高校统得过多的,加强宏观管理,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革高校内 部管理,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1992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新的高等教育 的目标,即“建立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这一目标在1993年 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得到了强化。1998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后,国务 院相继颁布了关于撤并部门(单位)高等学校管理调整的一系列文件。1998年《高等教育法》颁布,在 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基础上,规定了高等学校七个方面的自主权。至此,依据法律法规、政 策、经济、信息等手段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决策管理,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已初具形态。 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大学中的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就达到了理想境界。事实上,现实的制约性仍然 存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术自由、大学自治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有着长期学术自由传统、并以“大学自治”组织 作保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大学所获得的自主办学 的权力仍然有限:一方面,大学并未获得自主办学所必须的足够的权力;另一方面,这些十分有限的权力并 非为所有大学所获得。大学办学在某种方面上说是奉命办事,围绕的指令和计划运转。“由于已 习惯于将大学视作一种附属机构加以控制,因此,管得太多、统得太死,大学缺乏自主权的问题比大学 在拥有自主权后缺乏自律的问题严重得多。”[1o]第二,由封建残余意识造成的思维定势和对政治运动心存 的余悸,使得一些大学师生的自治、自由意识和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缺乏自主性、缺乏自主意识的 直接结果是缺乏创造力。放眼当今中国大学,绝大多数沿袭着大致相同的运转机制和培养模式,真正有特 色的大学少而又少。第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民主自由原则与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原则存在着 既统一又相矛盾的地方。第四,我国大学被赋予有限的办学自主权的推动因素并非真正源于对学术 事业特殊性的自觉意识,而是源于经济和政治改革的需要。也就是说,放权的重要动因之一是为 一定程度上减缓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义务,结果将大批的学校推上了所谓“自我发展”之路,并使其中绝大多 三、我国社会与大学关系的现状:从社会参与不足向社会利益控制大学转化 数学校陷入了为生存而生存的窘况。 大学与社会的联系,及由此而受到来自社会的种种,在全球主要是从19世纪末开始的,发展到上 世纪中叶,社会与大学的相互参与变成了一种较为普遍的形式。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是指社会直接参与大 学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直接为大学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参与的目的是为 了加强高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能反映和满足社会的需要,促进高校为社会(特 别是为经济发展)服务。¨IJ 我国长期以来在“——社会——高校”三者关系中,管理权一直在与高校这两极之间进行分 配,社会的参与权几乎完全被漠视。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在逐渐增多,参与机制在逐步建立, 参与的方式及内容也越来越广泛,主要有:1.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代表参与大学的宏观决策。2.组成 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高校董事会,参与决策,进行监督,为学校提供咨询、筹措资金。3.建立“产一学一 研”联合体,企业向高校提供资助、贷款或奖学金,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高校参与企业的训练活动,帮助企业 开设培训课程、训练员工;高校和企业开设新专业,组织科研力量对企业难题进行攻关等。4.组织对高等 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社会评估,这是国外采取的方式,近几年来我国也开始采取,如中国管理 科学院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学术水平的评估,在报纸上多次发表学术榜排名。 随着高等教育日益走入社会的中心,社会也越来越多地拥有参与大学管理的权力,这当然有利于大学 内涵的拓展,但同时也约束着大学自治的程度与范围。 第一,社会对大学的参与,使大学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了大学的教学与科研资金,改善了大学的教学 设备、科研条件、教师生活保障等,为大学教师的学术活动创造了较好的物质条件,这使学术自由具备了一 定的基础与可能性。但同时,社会通过投资形成了对大学的利益控制,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课程教 学的内容与方法以及科学研究无一不受到社会经济利益的冲击,大学研究已从纯学术目的向实用目的转 化,沦为经济的工具。 第二,大学涉及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担当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这势必对大学的管理、教学、科研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O6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第26卷 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并进行全面渗透,从而使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理念向更加多元开放的方向发展。同 时,来自大学之外的多重价值的冲击,也逐渐使大学丢失了自我意识。 第三,公众对扩大入学机会的强烈需求导致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而大学扩充的结果,是大学数量的 增加、大学规格的变化、学生来源与学习目的的变化、学术内容的增加与变化。但同时,大学不得不考虑社 会的多方面需求、不得不满足社会的诸多要求,诸如:大量开办成人教育、加强应用和开发研究,乃至与社 会机构合办或自办产业。这在改变大学职能、拓宽大学教学与研究领域内涵的同时,也导致大学穷于应付 和适应,逐渐失去主体性。 四、大学与、社会关系重构的原则:商议合作、共生共荣 综上所述,的影响使大学不断地失去自主权,而社会的影响则使高等教育带有强烈的经济实用主 义色彩。需要明确的是,不论在哪个历史阶段,处于何种政治背景之中,大学的成长总是离不开的支 持,二者之间自始至终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样,大学只有在与社会广泛联系的过程中,充分履行它 的社会服务职能,才能体现它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社会价值,也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时至今日,困扰我 们的问题绝不是要不要管理和社会参与的问题,而是三者之间关系、状态如何理顺的问题,因为大学 需要思考的是:当扩大高校自主权以后,高校应该如何使用这些“自主权”?拥有“自主权”,高校应该 怎样对给予它以这些权利的和社会作出如何回报?等等。21世纪的大学管理必须重视大学与、 社会关系的重构,“商议合作,共生共荣”就是把握这三者间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应由权力控制向有限转化。 随着历史的发展,与大学之间的依赖关系与促进关系都在加强,西方“国家或地方通过 立法、资助、行政等手段,对大学自主办学活动起着干预和监督作用。尽管在市场经济国家,的干预力 求保持在宏观水平上,但它还是为高等学校的自主活动设置了规范了条件,规范了界限,确立了程度,甚至 了内容。”l1 )尽管如此,但已有越来越多的朝着与大学合作的方向发展,各国对大学的职能 都表现出有限的趋同,对大学自治权的也趋于适度,其对大学的控制由直接干预转变为宏观管理 与间接干预。“可以制定办学标准,招生标准,设置专业的标准;实现多方面的监督评估;及时向社会 公布;终止不合标准的办学行为;取缔违法办学者……应有的对大学的管理权多得很,但是,那些本该 属于大学的权利,也有义务加以保障,而不应有意无意地剥夺了。”ll 的角色应当调整为:首先,不是所有大学的举办者,而只是公立大学的举办者;其次,是 所有大学的管理者;最后,不是大学的办学者,对公立大学不是,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大学也不是。【l 】所 以说,我国在对大学的关系中,至少要实现两方面的实质性突破:第一,作为大学的行政管理者与 举办者的角色要分离,相应职权应加以区别界定;第二,作为行政管理者与大学的办学者角色要分离, 相应职权也必须加以区别界定。 作为“举办者”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大学章程;任命学校决策机构成员,核准或任命大学校长;为 大学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稳定的办学经费。 作为“管理者”的职责体现在:制定教育标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规范教育活动的行 为;做好教育服务工作。 第二,社会:应由利益强制向开放转化。 现代大学在对社会发展发挥着日益强大的作用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要求和控制:大学将 比以往更多地受到来自社会公众、社会文化和市场机制的制约;多种社会力量也将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影响 (促进或制约)到大学的办学行为和自主权状态;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将对大学生源、师资等重要资源的配 置产生影响;中介组织对大学的评估和鉴定也将影响到大学对各种资源的获取能力。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学教育有自身的特殊功能和特殊运作规律必须恪守,不能把教育与经济 简单地对应起来。教育的过程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如果大学的“适应”要求被过分强化,大学与 社会政治潮流紧密呼应,其后果一定是教育秩序被打乱、教育规律被扭曲、教育功能被异化,自新中国成立 到“”的那段历史已足以证明此。诚然,无论在哪个社会,大学都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大学无疑必然 会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要完全受制于经济变动,尤其不意味着大学要受制于短期的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6期 魏小琳: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考——大学与、社会关系的视界 107 经济变动。正如同按大学的标准去评判企业公司没有太大意义一样,用企业的标准来评判和要求大学同 样不可取,因为这在促进新的大学形象建立的同时也会导致大学特性和本质的流失。 大学只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只有在社会前进的进程中大学才能得到切实的改进。市场经济是一种 开放经济,只有开放的社会才能生长出健康的法制系统和有力的中介组织。开放的社会会给大学带来多 元的影响、给大学提供开放的价值选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比封闭的社会所提供的强制性的价 值选择更有利于大学的健康发展。诚如张楚廷先生所说:“社会如果不懂得教育有一种靠近社会的本能, 不懂得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不懂得尊重教育自身必有的特征,那么,不幸的不只是教育,更 是社会自身。”“社会对教育的强制性越减弱,社会的盲目性越远离教育,教育会越靠近社会,对社会产生的 积极作用越大。”( 2大学民主、自治的教育思想也只有在开放的社会中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第三,大学:坚持自主而实现自治。 大学自治、学术自由虽然是大学的精华所在,但其边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大学与,与社会的边 界划分是常被重新界定和修改的,接受新边界划分成为大学自主得以继续的必要代价。”【l6】社会发展会赋 予大学自治新的内涵,不受约束的自治是不存在的。多元的社会需求和多元的大学价值观促使大学的制 度发生着变化,但无论大学的改革导向哪里,它的根基不能改变,大学是一个“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的 有机体”。和社会的任何举措,需要理论的支持,也需要理论的批判和反思,这是大学的一个重要社会 功能。现代社会需要新的思想、新的理论和新的价值观,因而也就需要一个相对的现代大学制度来关 注人类社会的发展。 缺乏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根基,现代大学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正因为如此,《世 界高等教育宣言》明确指出: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2l世纪大学发展的永恒原则。1998年诞生的《高等教 育法》已经初步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理依据,这就是:“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 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活动的自由(第1O条)”;“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第11条)。”学术自由、办学自主、面向社会、民主管理,这正是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点。2002年,当 国外著名高校校长们云集北京的时候,哈佛、斯坦福、牛津等名校校长们仍然念念忘坚持他们的办学理念, 清醒地告诫自己要“识别大学面临的威胁”,时时警惕大学成为权势、利益集团的工具而失去自己追求真理 的品格。[17 3大学只有自主才能自治,自治才能自立,自立才能自强! 五、几点结论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种制度变迁、创新的过程,其结果是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化”,即“从一种不稳 定、松散和狭窄技术活动中脱胎而出,形成一种有序、稳定和社会整合的形式”。此时,大学组织“已熔人了 一种技术要求之外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熔入是“行动者为实现他们的目标所采取的政治努力的结 果。制度化的成功和作为结果发生的制度所采取的形式依赖于支持、反对和尽力影响制度的行动者的权 利。”【 ]因此,要使我国大学成功实现这种制度变迁,就必须在、大学、社会之间建构一种合理的关系。 合理的权力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生成的关键。在教育变迁中,无论是政治权力主体、行政权力主 体、学术权力主体、经济权力主体,都是利益主体,都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大学、社会是这一权 力结构的集体行动者,相互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合理制衡的权力关系,从而能有效制约三种权力相互渗透和 “寻租”,达到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 “大学、和社会三者所构成的其实就是一个不可拆分,也不能偏废的三位一体的关系系统。”【20 J这 一关系系统它既非大学、和社会三大因子的简单相加,也非两两关系之和,而是三者合一而构成的三 位一体的复杂系统。表现在:大学、、社会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既相互又共生共荣。因此,作 为这一关系系统中的三位主角,应明确自身角色,合理确定形象定位,建立起“商议合作”的机制,才能实现 相互间的共生共荣。 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大学应该警惕外来力量的“过度”干涉。、大学、社会相互 之问应该达成一种平稳、形成一种适度。如果想建立一种能确保一方对另一方控制的关系,最终都会事与 愿违;如果想扭曲这种“合作”“商议”的关系变为一种权术,那么,从长远发展来看,同样也会事与愿违。 (下转第113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6期 应尧刚:试论大学生党建服务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 作用的崭新观念。要结合大学生科技实践,深入开展学生党员先进性建设,增强自觉创业意识。要构建党 建和人才创新体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发挥高层次专业教师党员的特殊作用,建立大学生党员实践 “三个代表”、增强党性锻炼的实践模式,把支部创新活动推向纵深层次。 在大学生党建工作中确立有利于支部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正确导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大学 生党建和科技实践活动的开展制订制度规范和机制保障,促进长效发展;通过加强对外联系,走出校门,加 强与社会联系,拓展大学生党员和党建对象的实践和服务空间;通过加强示范引导,强化先进性意识,着力 提升活动内涵,使专业学习和实践成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重要指标,树立良好的导向,激发大学生党建对 象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的行为自觉。 营造大学生党建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党建开展 “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系列活动,尽心营造“以技术论英雄、创新作贡献”的校园氛围。要重点宣传大学 生党员和党建对象专业实践和创新活动的重要性、大学生党建对象开展科技创新实践的成功范例、经济社 会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需求突出要求的具体规格,和大学生党建对象科研团队协作进取的团队精神。通 过宣传达到启育的目的,让大学生受感染、被激励,使大学生专业学习更自觉、专业实践更主动、创新热情 更踊跃,创新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得更快,积极投身到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去,早日成长为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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