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_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
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
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
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
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
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
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
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
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
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
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
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
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
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
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
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
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
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病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
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
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
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
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
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
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
题的意见》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
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
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区以上、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
会议;出任人民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
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
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
题的规定》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
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国有企业的归
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
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
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
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
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
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
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
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
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
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
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
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
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
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六、探亲假
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
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
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
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
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
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
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
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
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
女职工产假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
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七、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
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
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
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
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
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
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
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
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
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
四日。 八、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
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
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
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
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
假作出具体规定。
九、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
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
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
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
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
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
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
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
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
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
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
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
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
间。原劳动部《问题解答》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
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
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
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
检查时间。
十、节育假和节育护理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接受
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常委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条例,基本上对节育假作了具
体规定。
十一、女职工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
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
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
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
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
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原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定,
婴儿满周岁时,经县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
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即哺乳女职工请
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
第二篇_XX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
XX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
一、元旦: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2日调休,放假
3天。XX年1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XX年1月4日公休
分别调至XX年1月2日,XX年1月4日,照常上班。二、
春节:XX年2月18日至XX年2月24日调休,放假7日。
2月18日、2月19日、2月21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27日、2月28日分别公休调至2月23日,2月24日2月28日、3
月1日照常上班。三、清明节:XX年4月3日至5日调休,
共3天。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公休,4月6日照
常上班。四、五一劳动节:XX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
调休,共3天。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5月3日
公休5月4日照常上班。五、端午节:XX年6月20日至6
月22日放假公休,共3天6月20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21日公休6月26日公休调至6月22日6月26日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XX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放假,共3天。9
月27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9月26日公休9月29日照常上
班。七、十一国庆节:XX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
共7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
假日10月4日公休10月10号10月11号公休调至10月5
号,10月6号,10月10号10月11号正常上班。喜欢旅
游的朋友根据以上节假日安排表进行合理安排,祝愿大家
生活,工作愉快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
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
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1
第三篇_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全年共11天
1.元旦一天;阳历1月1日
2.春节三天;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二
3.清明一天; 4.劳动节一天;
5.端午节一天;
6.中秋节一天;
7.国庆节三天;
10月3日清明节当天阳历5月1日农历5月初5日农
历8月15日阳历10月1日、月2日;10
第四篇_XX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明细
XX年法定节假日安排明细
、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1日、2日双休日2天,
共3天。
1日、2日、3日。
、春节:2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7日、13日双休
日2天,11日、12日调休2天,共7天。
2月6日、2月14日上班。7日、8日、9日、10日、
11日、12日、13日。
、清明节:4月2日、4月3日双休日2天,4月4日
放假一天,共3天。
2日、3日、4日。
四、劳动节:4月30日单休一天、5月1日放假一天,
5月2日补休一天,共3天。
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
五、端午节:6月9日放假一天,10日调休1天,11
日单休1天,共3天。
6月12日上班。
6月9日、6月10日、6月11日。
六、中秋节:9月15日放假一天,9月16日调休一
天,9月16日单休一天,共3天。
9月18日上班。
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4日、5日补
休2天,6日、7日调休2天,共7天。
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4日、10月
5日、10月6日、10月7日。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
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年12月10日XX放假安排时间表_XX
年放假安排时间表
江苏省泗阳县李口中学沈正中
第五篇_XX国家法定节假日中秋节放假通知范文
各部、科、室:
根据XX年12月16日公布的XX年部分国家法定节假日
放假时间通知规定,现将我院XX年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9月27日为
法定节假日。
二、门诊工作安排:
1、放假期间急诊工作照常进行。
2、9月26日至27日中秋节放假期间,各门诊科室按
医院节假日门诊相关规定上报门诊上班人员。节日期间如
门诊病人较多时,各科室应按照《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
方案》,随时做好增援。
3、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收费处按照额定人数安
排上班。
4、各病区医护人员要安排好交和查房工作,做好
医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妥善处理
医患纠纷,确保急诊手术正常进行。
5、各行政后勤部门节前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保证水、电、气、材料、物品的正常
供应,做好防火、防盗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医院保安人员应加强院内流动巡逻,切实保
障医院人员财产安全。
6、严格值班制度和请假制度,加强对一、二、三线值
班医生和当班护士的岗位责任管理,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
网络的畅通。临床和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
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并如实向科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汇报。
7、请各科室于9月21日前把值班人员名单送交门诊
部、医务科。
第六篇_XX请假制度
第1篇: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
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
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
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
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
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
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
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
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
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
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
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
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以
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的,可请生育
产假90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
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
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
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
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
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
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
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
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
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
工;
4、2请假1~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
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
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
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
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
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
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
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
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明,
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第2篇:机关事业单位请假规定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
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
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
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
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
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
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
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
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
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
几次安排。
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
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
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
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凡组织安排疗养的人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
假天数。
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两年以上的,学习
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
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
身职工与父母亲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之间分居两地,
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
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
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
次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
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
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
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
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
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
由所在单位报销。
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
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
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产假
1、休假天数:
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
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
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
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
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
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
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
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
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
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
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
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
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
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9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
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
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
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
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第3篇: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
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
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
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分管jú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j
ú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
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
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
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
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jú长报告,并报j
ú长。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
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
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按
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
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
1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
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
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
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
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
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
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
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
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
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四、年休假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
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
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
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
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jú长同意,
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亲假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
公休假日团聚,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
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
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
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
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
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婚假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时给予婚假3
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七、产假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
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晚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
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
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
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
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
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
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
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
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
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不符的,
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第七篇_XX公司福利制度
第1篇: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
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
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二章福利体系构成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
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
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
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
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
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福利待遇及发放形式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
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一定的基数和比
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
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
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
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
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
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
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
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
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一定标准进行经济补
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
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来临前夕,
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提供慰问物品,以
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
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
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
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信息中心、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
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
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
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
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
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
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
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
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员工
业绩考核情况,按一定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况在年终
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
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
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
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
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第2篇: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
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
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
工作。
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
国家规定的实施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
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
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
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
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
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
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
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
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
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
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
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
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
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
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
中秋节。
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
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
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
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
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执行事假
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
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
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
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第3篇: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
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
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
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
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津贴和其他津
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
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
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
按月支付加给。【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4、技术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
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
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
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
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
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
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
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
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
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
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
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
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
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
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
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
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
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
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
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
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
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
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
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
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
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
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
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4篇: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
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
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内容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
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绩效工资的比重,并加强绩效
工资的调节力度。业务部门绩效工资反映为提成工资,详
见各业务部门《业务提成管理规定》;
后台部门的绩效工资反映为后部门的人力资源部、信
息中心、财务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
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执行细
则参照业务单位的《》
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
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
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
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第5篇: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
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
工资、奖金。
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
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
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
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
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
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
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
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
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
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
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
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
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
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
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
水平。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
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
内的基本工资。
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
薪金。
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
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
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
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假日:
a、元旦 b、春节
c、劳动节 d、国庆节
e、妇女节
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正式员工结婚时,
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的有薪假期。
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正式女员工,持医
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
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
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
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
理。
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
保险法规办理。
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
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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