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制作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现甲方将楼顶广告牌制作工程发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明确具体条款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2、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 2、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楼顶广告牌制作及照明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及工艺做法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甲方核
定的施工预算和国家标准施工。 3、
增加部分报甲方核定签字后按实际工程量决算。
三、 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工期 天,从 2005 年 月 日开工到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1%的罚款。(如有停电、停水、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停工,乙方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根据情况顺延工期。)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一次验收合格,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等级,并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在结算款中扣除。
1
四、 工程造价:
根据双方协定工程造价为 。(¥ 元)(含税) 五、 支付方式:
本工程分三次支付,即: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条件,施工中若遇到甲方负责的事项,甲
方酌情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3、
本工程的开工手续的办理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要求导致工
程不合格,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否则,造成一切经
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核定后采购,所有进场
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品牌规格、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进场,经认可签证后方可使用。 七、 其他: 1、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
2
3、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代表:
乙方:(章)
代表:
1、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2、 本工程预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