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签合同违法,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等原则,而在实践中有些人会通过欺诈的手段让对方签订合同,以达到不法的目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份有效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