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卖给未成年的东西,是否可以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未成年未满8周岁的,东西可以退;未成年已满8周岁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不愿意追认的,东西可以退,但是,东西的价值跟孩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不可以进行退还,比如孩子购买学习用品,这个行为跟孩子的年龄、智力是相适应的,不能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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