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刑事案件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可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也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2、民事案件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3、行政案件上诉。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中一人或者部分人上诉,应当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人民递交上诉状和与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相等的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应在十日内提出答辩,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