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
(1)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
(2)对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3)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4)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强制医疗决定,被强制医疗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