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法人之间收取管理费服务费,是要开具的,否则,税前不可以扣除.分公司缴纳的管理费,只是内部相对核算,为分清责任,而收取的,由于是一个法人,通过往来核算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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