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各类国家机关中工作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此外还包括自愿协助执行国家公务的普通公民。不包括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由于勤杂人员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赔偿也是依照民法的规定给予赔偿,不适用国家赔偿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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