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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的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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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的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

城市绿化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职责,市、县市区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城市绿化领导协调机制,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事处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规范了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和调整、重大事项审议、海绵型绿地建设、立体绿化、异地补建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措施。

明确了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人,设立永久性绿地制度,对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以及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作了禁止性规定,对加强城市绿道建设作了相应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设置和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擅自修剪树木等违法行为,均设置了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七条 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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