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没有任何规定通过国家专项录取的学生在就业时受到任何的,但国家层面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教育部没有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就业做出条件。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
法律依据:《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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