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的职责范围是: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与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
6、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7、承办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水利局属于什么单位
1、水利局属于行政单位。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依法治水、依法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