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情况: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综上所述,关于同居财产归属如何认定的问题,总体来看,与婚后财产归属认定和分割的基本原则有所区别,同居后某一方产生的收入财富归该方所有,而不是共同财产;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则类似,同居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同居双方有约定为共同共有的就为共同共有,当若没有约定,而同居双方又并非法律上的家庭关系,故,法律推定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