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要求是一方利用受损害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才会被宣告撤销。
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如何向起诉撤销合同程序
当合同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订立时显示公平的问题,或者合同订立是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该当事人有权直接向请求撤销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起诉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法合同效力的撤销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时,可向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