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第二审人民经过审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原判决确属过轻,需要改判的,则可以作出比原判决重的刑罚,也就是说可以加刑。
一、申请再审向哪一级
申请再审向哪一级申请,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再审;
2、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比较众多的民事案件,也可以直接向原审申请再审。
(一)、二审的程序如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第二审人民根据案件情况,分别作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决定;
3、派员出庭;
4、开庭审理;
5、宣判。
二、二审会改变一审判决吗
二审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人民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二审审理上诉案件是这样分别处理的: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属于第三种进行重审案件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再次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当事人对前两种情况二审判决裁定,因已发生法律效力若认为确有错误、表示不服,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提出申诉,应当出具申诉状,指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并提供证据。人民收到申诉状后,进行复查并作出两种处理:1.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申请无理的,驳回申诉;2.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